黄金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镇污水处理厂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乡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有关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现就提案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问题
一是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方面。督导地方政府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全面排查整治污水直排溢流,管网错接漏接、混流问题,加快末端收集支管建设改造、老旧破损管道的更新改造、雨污合流管道的分流改造、雨污管网错接的整治改造,实施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提高污水收集率。2023年以来,省级累计下达省级村镇建设发展专项资金逾3.5亿元支,持实施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截至目前,全省新建或改造乡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1496公里,污水收集率进一步提升。二是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研究制定《贵州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2-2025年)》,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城镇所在村及周边村纳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居住集中村庄建设集中处理设施;居住分散的村庄,优先选择三格式化粪池+厌氧池或小型人工湿地等运行费用低的处理路线,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置。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2957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为21.5%。
二、关于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问题
目前,地方政府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全省1145个乡镇已有1035个乡镇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984个乡镇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厂,51个乡镇被城区管网覆盖),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90.4%。关于实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级改造,各地根据《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地下管网等城市工程设备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拟纳入计划开展有关方面工作。
三、关于加强对企业入网管理和个体实施有偿排污问题
一是企业入网管理方面。全面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市政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企业在达到纳管标准后规范接入市政管网。今年一季度全省共发放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349份。二是有偿排污方面。目前污水处理费用纳入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种用水进行收缴,排污单位实行差别化有偿排污。当前正在深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已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序推行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根据排放污水中主要污染物种类、浓度等指标,分类分档制定差别化征收标准,促进污水预处理和污染物减排。
四、关于配套运行资金问题
地方人民政府是落实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的责任主体,各地征收的污水处理费纳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用于保障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维护。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吸纳和借鉴提案中的有关建议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一是加大督导。借力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地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开展督察督导,切实督导地方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大力实施《贵州省城镇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建设和完善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合理配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切实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持续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制度,确保生活污水规范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加快推进实施《贵州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2-2025年)》,按既定的年度目标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二是积极推进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改革。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健全污水处理收费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创新定价机制,推行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探索创新与水务一体化、厂网一体化运营相匹配的收费机制和付费模式,推动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和提升可持续运维能力。
三是严格环境监管。将污水处理厂纳入日常重点监管,采用现场和非现场执法检查结合的方式,对检查发现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存在的问题,及时移交地方调查处置,倒逼地方建设完善城镇污水收集处置设施。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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