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德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贵州省水生生态调查评估与保护修复的提案》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水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我厅会同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大投入开展水生态调查。一是2021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先后安排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国家生态文明补助资金、赤水河流域保护省级专项资金等共计4705万元,用于支持我省乌江、赤水河、草海、打邦河、樟江和茶园水库等河流(湖库)开展水生态调查与评估,重点调查水生生物多样性、鱼类物种数、大型底栖动物、水生境质量、流域生态服务功能等。二是2023年,省生态环境厅开展全省生态地面监测工作,完成乌江、赤水河、南北盘江、红水河等八大水系主要干支流共102个水体样地的水生生物监测,重点监测鱼类、重点保护水生生物、大型底栖动物、浮游动物、浮游植物(湖泊)、着生藻类(河流)、水生植被(湖泊)、水华(湖泊)等。通过水生态系统调查、监测等,基本掌握和识别河流(湖库)水生态环境现状,分析流域(湖库)水生态环境压力,建立水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三是2022年以来,省农业农村厅先后安排资金1445万元,累计在全省设立84个监测站位开展水生生物调查和监测工作,其中,2022年安排沅江流域鱼类资源暨水生生态系统现状调查经费230万元,设置监测站位20个;2023年安排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监测经费515万元,在赤水河、乌江、沅江、北盘江、红水河等流域设置监测站位31个,对鱼类、底栖动物、浮游生物等进行监测;安排珠江流域鱼类资源暨水生生态系统现状调查经费200万元,在南盘江、北盘江、都柳江设置站位28个,对水域环境、水生生物、鱼类种类组成等进行调查;2024年安排监测经费500万元开展监测和调查,并在清水江、草海增设监测站位36个。
总体来看,我省赤水河、乌江等重点流域水生生物完整性良好。赤水河位居长江流域全国最好水平,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等级为“良”(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及生境状况公报,2022年度)。
(二)规范保护区建设。一是有序推进保护区调整,鱼类栖息地保护修复。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指南〉的通知》(农办渔〔2018〕35号),保护区因自然条件变化导致主要保护对象栖息生存环境发生重大改变、建设和管理工作需要必须调整的等情况可以申请调整。由保护区所在县人民政府按程序上报,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后报农业农村部,经部级评审通过后,由农业农村部批复调整。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开展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申报的通知》,经摸底调查,我省有调整意向的保护区13个。目前,紫云座马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调整申报获农业农村部批复,印江县、思南县提出调整申请,已通过省级初审,正在按照专家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同时,全省正在结合小水电清理工作,积极开展鱼类栖息地保护修复工作。二是强化入河排污口顶层设计,有序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印发《贵州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全面推进全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目前,9个市(州)和贵安新区均已印发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截至2024年5月底,已经完成国家24条重要支流、省级27条重要支流及赤水河支流的排查溯源。
(三)强化水域生境保护。一是积极开展水生生物栖息地和洄游通道研究,2022年邀请长江水产研究所专家设计罗甸八吝大坝过鱼设施通道,开展了鱼类通过性的游泳能力试验,确定了过渔施工建设方案,过渔设施已于2023年完成建设,为我省今后恢复河流连通性修复建立过鱼通道提供参考。二是推进开展水生生物修复,开展蒙江坝王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生境修复项目,对保护区的水生生物及生境条件进行了系统调查,针对保护区生态环境特点、存在的环境问题、水生生物资源状况以及鱼类生物学特性,提出的保护区生境修复规划。联合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在赤水河干支流开展珍稀濒危及特有鱼类资源关键生境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采用仿自然修复手段在赤水市复兴镇和习水县土城镇江段构建人工鱼巢1万平方米,估算整个繁殖期鱼类繁殖规模达2240万粒,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支流梯级电站对产沉粘性卵鱼类的影响,有效促进了鱼类资源恢复。三是持续开展增殖放流。2020-2023年,投入增殖放流资金2802万元,共投入鱼苗10200万尾,主要投放品种鲢、鳙、青鱼、岩原鲤等10余种,2023年增殖放流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鲟1170尾,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岩原鲤40万尾、胭脂鱼6万尾、长薄鳅5万尾、斑鱯1.21万尾。2024年投入759万元在黔东南州和26个县实施增殖放流项目。
(四)强化生态修复项目实施。一是有序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实施。2021年以来,安排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1.25亿元支持38个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在乌江、清水江、草海、舞阳河、南盘江、锦江等流域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流域内污染源治理、水生境营造工程、水生植物恢复工程、河湖缓冲带恢复等工程内容。二是大力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营造林、石漠化治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矿山修复等生态建设项目。2023年在乌江、南北盘江等重点流域累计完成总投资约66亿元,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29.02平方公里;其中30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完成总投资约1.4亿元,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3.58平方公里。
(五)强化生态流量监管能力提升。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贵州省生态流量保障协作机制(试行)》,联合审议主要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和调度计划,指导地方开展生态流量泄放设施改造。先后对省内乌江、赤水河等43条重点河湖明确生态流量管理考核断面、监测、调度保障措施和责任主体,对重点河流、水文断面和重点水电站生态流量进行动态监管,实现重要控制断面动态监测“线上线下”全闭合管理。
(六)持续推进赤水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聚焦赤水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15座退出的年度目标任务,强化督导检查,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全力推进整改。省级累计下达赤水河专项小水电退出资金6.94亿元。目前,赤水河流域已累计退出小水电181座,小水电拦河堰坝全面拆除,恢复减脱水河段293公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我们将充分吸纳和借鉴提案的有关意见建议,持续抓好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
一是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认真落实《贵州省“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保护规划》《贵州省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及水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继续开展乌江、万峰湖等重要水体水生态环境调查,实施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
二是推进水生态监测能力建设。坚持以水生态保护修复和水生生物多样性提升为导向,推进水生态监测支撑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水生态监测评价,识别水生态问题,对水生态问题严重的区域流域开展水生态保护修复。建立贵州省重点流域水生态基础数据库。研究制定贵州省水生态考核办法,开展水生态考核试点。
三是持续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推进武陵山区等重要区域,乌江、赤水河等重点流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水生态修复,持续提升区域流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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