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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
发布时间:2025-03-12 14:46:00 来源:人事处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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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省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各市(州)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拟定贯彻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的措施,承担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承担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

负责人:马帅

办公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1-85578633

业务电话:0851-85577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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