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贵州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黔南州督察时发现,罗甸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现场管理混乱,渗滤液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渗滤液直排外环境,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一、基本情况
罗甸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罗甸县龙坪镇,2013年建成投运,设计填埋总库容57万立方米、每日进场填埋量65吨,实际日填埋量约140吨,已填埋垃圾27万立方米左右;该垃圾填埋场配套日处理45吨的渗滤液处理设施,2019年8月技改后渗滤液设计日处理能力达100吨。该垃圾填埋场由贵州楚峰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运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填埋场管理混乱,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部分渗滤液通过渗坑、暗管直排外环境,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二、主要问题
(一)规避监管偷排渗滤液,违法性质恶劣
现场发现,该垃圾填埋场坝体下方草地有渗滤液渗出,部分流入雨水沟直接外排,部分通过渗坑下填埋的暗管流入大坝下方的地下水收集池,收集池设置有与外环境连通的溢流管,溢流管出口处有渗滤液外排痕迹。现场对渗坑和地下水收集池中水质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渗坑中直接外排的渗滤液COD和氨氮浓度为2220mg/L和1260mg/L,分别超过《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限值的21.2倍和49.4倍;地下水收集池中耗氧量和氨氮浓度为193mg/L和549mg/L,分别超过《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的63.3倍和1100倍。
现场采集渗坑及地下水井水样。
(二)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经初步测算,罗甸县垃圾填埋场累计每日产生污水约79吨,其中,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约42吨,地下水排水井及其他污水约27吨,乡镇转入渗滤液约10吨。督察发现,经过技术改造后,该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理论日处理量可达100吨,但实际在满负荷运行情况下,仅能日处理20吨,产生量远远超于处理能力。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设计容量4000立方米,目前已存储2500立方米左右渗滤液,雨季即将来临,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调节池液位已高达三分之二,雨季风险隐患大。
(三)运行管理混乱,自动监测设备形同虚设
该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混乱,自动监测设备长期故障却不维护不检修,核查发现,该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排口COD自动监测设备2021年1月27日至2月27日持续一个月无监测数据。氨氮自动监测设备自1月27日至3月17日标样一直处于异常状态,100mg/L的标液核查结果仅为20mg/L,只有实际浓度五分之一,不能真实反映渗滤液实际处理情况。
(四)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日常检查浮于表面
调查发现,2020年,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明知雨季填埋场坝体下方有渗漏的情况下,未引起高度重视,仅是安排市政部门排查整改,未持续跟进进展,纵容运营单位违法排污,弄虚作假,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三、原因分析
贵州楚峰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主体责任缺失,弄虚作假逃避监管;罗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不力,失职失责,放任垃圾填埋场各类环境问题长期存在。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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