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水环境管理工作的难点与重点研究
水环境管理处 蒋建强
水作为最重要的自然资源,承载着社会经济发展。我省总体水环境质量优良,但面对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进程和城乡发展,各地水环境保护压力增大。基层环保部门是面向社会各阶层的最基本的触角,是环保部门水环境管理的基本单元,作为基层的环境保护部门如何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要课题,为此,本文着重分析了我省基层水环境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难点和重点,为基层的水环境管理工作的加码提供一些思考和方向。
一、 基层水环境管理工作的难点
(一)顶层设计不合理。现行体制不利环保部门从严执法,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同级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环保执法工作也是同级政府的一项职能,当前各级政府都有“经济成败论英雄”的观念,有些地方政府把招商引资业绩作为考核领导干部业绩的一项重要内容,易导致欠发达地区降低引进门槛。部分地方政府有时会直接行政干预,导致有关的环保法规、政策难以落到实处。管理权限和机构分散,基层中县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由水利部门负责,水污染防治由环保部门负责,但环保部门只负责工业用水污染防治,生活用水污染防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分别由建设水务部门和农业部门负责。在污染防治方面,由于项目和资金来源不同,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由发改、住建和水利部门分别承担,这种混乱的管理模式,直接导致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后续管理运行脱节。
(二)资金投入不足。贵州欠发达地区较多,大部分地区无产业支撑,基层政府税收收入较少,环保设施的建设主要依靠国家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基层环境治理中,治理资金被挤占挪用现象普遍,或部分资金被闲置,滞留较多,使用效益不高;污染源治理资金投放分散,需要治理的污染水体,资金未发挥充分的作用;在我省大部分欠发达地区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染逐渐形成新的矛盾,而这些污染的解决相对于传统的企业末端治理来说投资规模更大,环保资金的投入越加捉襟见肘。
(三)专业人才缺失。许多基层环保部门中独掌一面的“老环保”人员,有许多都是从部队转业退伍军人,执法几乎拼工作经验,不文明执法现象时有发生,执法过程中时而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情况。总的来说,部分地区专业人才匮乏,人才队伍建设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人才总量小、环境监测和环境监察执法人才明显不足,基层人才专业素质普遍较低,人才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其中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尤其缺乏,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占专业技术人才不到20%,部分基层的监测和监察中无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等,现有工作人员难以适应当前的环保工作需要,更不能给予监管对象很好的技术指导。
二、基层水环境管理的重点
(一)加强基层水环境管理的能力建设。切实完成环境监测站、监察支队标准化建设,维护和运行好已经建成的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形成本辖区的环境监测数据库,作为本辖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执法的依据;强化政治和业务学习,各级基层环保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组织环保人员学习各项环境法律和业务知识,提高环保队伍的自身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和响应系统,提高污染事故应急执法能力,增加执法装备。
(二)加强对环保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大地方财政对各专项资金配套资金的投入力度,解决好各专项资金运作的前期费用和管理费用;完善各地水十条项目库的建设,严格认真筛选项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项目资金的内部审计监督,各级环保部门在项目落地过程中要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建设,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完善相关融资项目资金使用制度,确保投入资金高效率使用。
(三)强化关键环节防治污染。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对于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项目建设“三同时”要求,杜绝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企业排污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偷排超标污水行为;依法加强各排污口的监督管理,有重点的加强排污口监测;切实加强各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护,严格限制保护区内的各项开发活动,确保饮用水安全;全面推进流域农业污染防治及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置,保护水质清洁。
2015年底,省环保厅与各市(州)签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责任书,对各地环保部门的工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基层环保部门要加强水环境管理工作,提升环保工作绩效,确保辖区内水质不退化不下降前提下,进一步提升优良水体比例,保护好我省的水环境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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