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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县城总体规划中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布点如何同规划布局做好协调的调研
发布时间:2016-11-15 09:27:12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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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县城总体规划中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布点如何同规划布局做好协调的调研

  总量处 宋振立

  我省通过“十二五”以来城镇化带动战略的实施,各县城总体规划按照省里提出的总体方针和要求进行修编,城市中心区的发展由原来的单一县城中心城区,向双中心或多中心组团式的发展,城市功能分区更加细化。随之带来城市基础设施的完善,特别是城市污水处理工程的配套,是整个城市人居环境,城市管理水平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一环。

  县城作为我省经济发展最具活力一个基本单元,是城镇化最快速发展的代表,在编制雨、污水的排放和处理规划时应根据全面规划、统筹安排、因地制宜、分期实施的要求,用较少的投资达到较好的效果,建成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城市。

  一、总体规划中排水规划

  (一)根据各县城的自然条件和排水工程现状,合理确定排水体制。

  (二)积极治理城市污水,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水对受纳水体的污染。

  (三)综合考虑污水系统总体布局,合理确定污水处理厂位置和出水口位置。

  (四)推动有条件的小区、组团生活污水回用,自建小型中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

  (五)近远期结合,既要考虑近期建设的可行性,又要考虑远期总体布局的合理性。

  (六)工业污水内部治理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相结合,工业生产废水应先在厂内回收利用和处理达标排放。

  二、总体规划中排水体制

  新增的县城中心城区具有相对良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新建道路同步实施的雨水、污水管基本完善,雨、污分流排水体制基本形成。

  原有县城中心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于城市建设的其它方面,雨水、污水管网建设更是滞后,仍然为合流制排水体制,通过截流式合流制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各县城城区的现状及发展,以20年为编制年限的总体规划中城区排水体制还是应采用分流制,分别设置雨水、污水两个排水管渠系统,原为合流制的排水地区逐步改建为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收集就近排入水体,污水经污水管收集送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在总体规划中,以5年为期限的近期规划,应考虑将原有老城区单独设立污水管网系统,将原有合流制排水管改造成为过度期雨水管。

  三、总体规划中污水处理厂布局

  (一)在城镇水体的下游;

  (二)在城镇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三)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

  (四)少拆迁,少占农田,有一定的卫生防护距离;

  (五)有扩建的可能;

  (六)便于污水,污泥的排放和利用;

  (七)厂区地形不受水淹,有良好的排水条件;

  (八)有方便的交通、运输和水电条件。

  四、总体规划中污水排放标准

  目前我省县城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基本采用二级生物处理,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3838-2002)中一级排放标准的B标准后排放水体。

  提标改造逐步成为改善城市水环境的重要途径,在县城总体规划中可明确建议所有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最终目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3838-2002)中一级排放标准的A标准后排放水体;近期规划按照国家相关要求,部分县城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一级排放标准的A标准。若考虑县城河道景观补水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须达《再生水回用于景观用水水质标准》(CJ/T95-2000),有工业中水利用的,可在政府鼓励下,开展进一步深度治理后回用工业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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