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专题专栏 > 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惠企利民政策明白卡
发布时间:2021-09-26 10:36:56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字号: 分享:

    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督察类型有哪几种?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包括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回头看”等。原则上在每届党的中央委员会任期内,应当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有关中央企业开展例行督察,并根据需要对督察整改情况实施“回头看”;针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察。

    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启动以来主要取得了哪些成效?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从2015年开始试点,2016年至2018年完成了第一轮31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督察全覆盖,以及20个省的督察“回头看”。从2019年开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入第二轮,把中央企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也纳入到了督察范围中。目前,已经完成了第二轮第三批的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启动以来主要取得了以下成效:一是落实要求,督察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二是压实责任,就是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治责任;三是解决问题,就是推动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四是助推发展,就是推动转变发展理念,助推高质量发展。

    三、什么是环评、排污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三合一”行政审批?

为进一步深化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改善营商环境,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贵州省省直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9〕13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在大连会议上要求贵州省作好环评、排污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三合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示精神,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环评排污许可及入河排污口设置“三合一”行政审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从2019年11月1日起,在全省将排污许可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相关内容纳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统一进行技术评估和审批,实现“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审查、一次性审批”的便民、利民目标。

    四、电离辐射标志的作用?

生产、贮存、使用放射性物质和射线装置的场所以及运输放射性物质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工具都设置有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或电离辐射警告标志。这些标志警告人们:注意里面有放射性危险、会造成人身伤害、无关人员不要靠近这些场所;有关人员进入该场所时应按照规定做好辐射防护工作,尽量减少放射性对人体的伤害。

    五、项目环评已获批并且已经取得批复函,现在准备建设项目,但建设主体发生了变动,其他内容没有变动,请问原环评报告是否需要去批复单位履行主体变更的手续?是否需要重新报批环评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主体变更不在《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范畴内。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