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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参加“省级放射性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造价服务”比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31 20:29:24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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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我单位将通过公开比选方式对“省级放射性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造价服务”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次比选。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2.招标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

3.招标项目名称及预算:

(1)项目名称:省级放射性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造价服务

(2)项目预算:预算资金2万元。

4.采购内容:省级放射性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造价服务。相关服务内容和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

5.公开比选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至今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资信证明;

(4)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7)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8)评分办法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6.中标人确认方式: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按照综合打分从高到低确定中标人。

7.报名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17号省环保科技园3号楼2楼215办公室

8.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5日

9.备注:比选材料装订并密封后,需于2025年11月05日下午17时前送至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17号省环保科技园3号楼2楼215办公室。

(联系人:刘伶俐  联系电话:18111998661)

附件:1.“省级放射性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造价服务”服务内容和要求;

      2.“省级放射性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造价服务”评分办法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1

“省级放射性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造价服务”

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要求

1.预算审核:对送审部门提供的设计方案预算进行审核,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合规性和准确性。

2.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有效的成本控制建议,如优化设计方案、调整施工方案、控制材料价格等。

3.充分做好市场调研,出具合理可行的造价报告。

二、商务要求

1.项目完成时间及地点

1.1项目完成时间:签订合同后10个日历日内完整造价服务;

1.2项目完成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基本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地址。

本项目整包中标,供应商不得拆分项目内容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验收标准

按国家标准、规范及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进行验收。

4.付款方式:提交造价报告并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5.违约条款

非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规定及响应承诺保质保量完成本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须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同时采购人将其虚假应标的行为上报财政部门进行处罚。

6.其它要求

6.1供应商应充分阅读本磋商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进行响应。

6.2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指控或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起诉,与采购人无关,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影响采购人名义或本项目的正常实施的,采购人将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损失。

7.其他未尽事宜,待成交签约时双方再议。


附件2

省级放射性实验室升级改造项目造价服务

评分办法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

1

报价

15分

依据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有效报价进行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有效报价)×15(分),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有效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价的投标报价,价格因素分计0分。


2

服务方案评价

20分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方案综合评审(方案应针对本项目特点,包括但不限于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目标、对策、工作制度、实施计划、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障措施;招标界面划分科学性及可操作性保证措施等内容):

(1)方案内容全面,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和情况,合理可行的得20分;

(2)方案内容较全面,比较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和情况,比较合理可行的得13分;

(3)方案内容基本完整,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和情况,基本可行的得6分;

(4)方案内容不够全面,不太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和情况,合理可行性差的得1分;

(5)未提供任何方案的得0分。


3

类似业绩评价

15分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类似造价业绩进行评审:

投标供应商每提供1份业绩得3分,最多得15分;

注: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


4

公司资质评价

15分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以下资质进行评审:

(1)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2)具有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3)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

(4)投标企业持有注册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达6人(含),得1分;在此基础上每多1人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6分。。

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为证明材料。


5

团队人员评价

35分

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供应商拟提供的团队人员进行评审:

(1)项目负责人:

①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专业)得6分;

②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6分;

③且从业年限在10年(含)以上的得5分,从业年限在5年(含)至10年(不含)的得3分,从业年限在3年(含)至5年(不含)的得1分。

注:从业年限以资格证上的签发日期为准,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资 格证、注册证[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起(含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不计分。

(2)主要团体成员:

①安装专业人员(2人):项目团队成员中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安装专业的,1人得5分;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加4分,中级职称的每人加2分。本项最高18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证明材料须提供身份证、资格证、注册证[(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未实行电子注册证书的,提供纸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及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起(含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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