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全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领域专家力量,切实发挥专家在危险废物领域管理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规范性。经研究,决定建立贵州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领域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有关事项如下:
一、专家范围
支持我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且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技术人员等均可报名。
二、专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熟悉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有关文件、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内容。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熟悉本专业或行业领域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具备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辅助决策的能力。
(四)健康状况良好,能够承担技术审查及现场踏勘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资深、权威、特殊专业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无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满足征集条件的人员可采取单位推荐或自我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二)提交材料
1.《贵州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领域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三)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将《贵州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领域专家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扫描版、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四)资格审定
报名截止后,我厅对拟入库人员进行资格审定。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胡芳芳
联系电话:0851-85825857、85572939
电子邮箱:gzstgf@163.com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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