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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建立贵州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领域专家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8 10:51:03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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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全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领域专家力量,切实发挥专家在危险废物领域管理中的技术支撑作用,提高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规范性。经研究,决定建立贵州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领域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有关事项如下:

一、专家范围

支持我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且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技术人员等均可报名。

二、专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二)熟悉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家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有关文件、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内容。

(三)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五年以上,熟悉本专业或行业领域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具备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辅助决策的能力。

(四)健康状况良好,能够承担技术审查及现场踏勘工作,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资深、权威、特殊专业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无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满足征集条件的人员可采取单位推荐或自我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二)提交材料

1.《贵州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领域专家申请表》(详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三)报送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将《贵州省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领域专家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扫描版、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四)资格审定

报名截止后,我厅对拟入库人员进行资格审定。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  胡芳芳

联系电话:0851-85825857、85572939

电子邮箱:gzstgf@163.com

202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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