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1〕287号)和《贵州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五年行动方案》(黔党发〔2021〕26号)要求,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理制度,规范和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设施正常运行,我厅牵头草拟了《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箱、信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7日18时。
联系人:刘芳凤
联系电话:0851-85562722
电子邮箱:43743820@qq.com
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
附件:贵州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docx
2022年6月2日
征集调查链接:https://sthj.guizhou.gov.cn/opinion/202206/tOpinion_115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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