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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7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黔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百里杜鹃金坡乡金坡煤矿45万吨/年(兼并重组)项目)
发布时间:2020-07-23 09:38:04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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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7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黔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百里杜鹃金坡乡金坡煤矿45万吨/年(兼并重组)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黔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百里杜鹃金坡乡金坡煤矿45万吨/年(兼并重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723日2020年7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82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编:550002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

贵州黔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百里杜鹃金坡乡金坡煤矿45万吨/年(兼并重组)项目

贵州百里杜鹃金坡乡金坡村

贵州黔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百里杜鹃金坡乡金坡煤矿

州省安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贵州百里杜鹃金坡乡金坡煤矿(以下简称“金坡煤矿”)属兼并重组矿井。根据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对贵州黔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黔煤兼并重组办﹝2014﹞30号),现金坡煤矿由原贵州省贵州百里杜鹃金坡乡金坡煤矿(30万吨/年生产矿井)与麻江县贤昌乡贤昌煤矿(生产规模9万t/a,已关闭)资源置换后兼并重组而成,兼并重组后保留贵州黔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百里杜鹃金坡乡金坡煤矿,其采准标高及井田范围不变,关闭麻江县贤昌乡贤昌煤矿。金坡煤矿矿区范围由10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2.2914km2,开采深度+1680m至+1000m。

原金坡煤矿为生产矿井,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根据贵州省能源局文件:《关于对我省“十二五”小煤矿机械化改造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第四批)的批复》(黔能源审〔2016〕54号),金坡煤矿生产能力核定为45万吨/年。服务年限14a。

矿井共划分为一个水平,水平标高为+1340m,煤层联合布置,不分煤组,整个井田划分为两个采区开采,+1340m水平标高以上为一采区,+1340m水平标高以下为二采区。首采区内M4、M9煤层部分区域已采空,M14煤层部分区域不可采,同时M15煤层经鉴定首采区内无突出危险性,由此,首采区内设计首采M15煤层,然后依次开采剩余M4、M9、M14煤层。二采区采用下行式开采,首采M4煤层,然后依次开采M9、M14、M15煤层。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顶板管理采用全部冒落法管理顶板。设计确定选用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

项目生活用水引自金坡乡市政管网,生产用水主要利用处理后的矿井水及生活污水。项目工业场地采用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作为热源,不采用锅炉。

矿井生产年耗电1113.75万kW·h,吨煤电耗24.75kW·h/t。

该项目基建总投资103337.36万元,新增环保工程投资为875.82万元,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基建总投资的比例为0.85%。

(一)施工期

金坡煤矿(兼并重组)建设过程中,须落实如下环保措施: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按照施工计划,文明施工。弃土弃渣应规范堆放并修建挡墙,防止水土流失。

2. 评价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分流处理,生产废水排入原金坡煤矿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同时先行改造矿井水处理系统。先行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矿井施工期生活污水,处理后尽量用于施工用水等,在未建成前施工期生活污水必须排入临时化粪池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污染地下水。

3.施工期应合理组织施工和工程设计,尽量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场区新增地面的硬化与绿化应在施工期同步进行。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缩短工期。开挖区域要加强地面清扫,严禁车辆超载超速行驶,防止运输二次扬尘产生。在施工作业面,应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套洒水设备,专人负责,定期洒水,在大风时要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避免露天堆放,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量。

4.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尽量将噪声源强降到最低;固定机械设备安装排气管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维护,避免因部件松动或损坏而增加其噪声源强;暂不使用的设备及时关闭;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在模板、支架拆卸等作业过程中,尽量较少人为原因产生的噪声;强噪声源尽量设置在远离居民点的地方,减少扰民现象发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5.对开挖的土石方及原料临时堆场,周围应开挖排洪截流沟,设置临时土袋挡土墙,同时必须用防雨布遮盖,防止雨水冲刷堆场表层.施工场地地表清除开挖前,应将表土进行单独剥离,表土先用于临时土袋填料,多余的集中堆放在生产区空地,施工结束后,用作场地绿化的表土层.施工场地设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设施,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分类收集;收集后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部分及时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认可地点进行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煤出井至筛分选矸车间皮带运输、转载站、原煤储存、装车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煤尘,为有效地控制这部分煤尘,评价要求储煤场设为封闭棚架式,地面硬化,辅助装车时四周采取密闭;同时配备喷雾洒水及绿化防尘措施;储煤场地及装车场地地面硬化处理,装车点密闭建设同时设喷雾洒水措施;转载站四周喷雾洒水降尘;胶带运输机布置在封闭式栈桥内;矸石卸载点密闭建设、地面硬化,喷雾洒水降尘。生产时降低装卸落差,减少扬尘产生,确保粉尘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限值要求。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矿井水处理站规模为3200m3/d,按满足最大涌水量处理要求进行设计,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水力循环澄清池+一级曝气+一级锰砂过滤+部分消毒工艺处理;确保处理后水质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其中Fe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Mn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经消毒处理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0426-2006),其中Fe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Mn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后部分(753.36m3/d)回用于主井工业场地生产用水及洗煤厂补水,剩余部分(626.64m3/d)经6.2km管道自流排入小院小溪。

金坡煤矿生活污水总产生量为139.98m3/d,新建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为10m3/h(240m3/d),污废水采用SWJ-10T/h型生活污水处理综合装置(二级生物处理)处理,经过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全部回用于洗煤厂补水。

评价要求在地面储煤场四周设排水沟,并在主井工业场地设置冲刷水收集池(100m3),将场地冲刷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防尘洒水,不外排。矸石转运场淋溶水经淋溶水池(200m3)收集沉淀后用于防尘洒水,不外排,仅少量淋溶水通过矸石转运场底部入渗,但经土壤过滤、弥散和吸附后入渗,入渗后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金坡煤矿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主井工业场地:生活污水处理站及矿井水处理站水泵、筛分车间、压风机房、坑木加工房、机修车间、瓦斯抽放泵,主要采取吸声、消声、隔声等声学治理措施。确保项目场地外排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厂界外噪声敏感点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根据《报告书》,矸石综合利用于制砖,不能利用时运往矸石转运场集中堆置,堆存时分层堆放,推平压实。临时排矸场的建设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类场要求。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干化后与生活垃圾一并清运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由环卫部门处理。井下水处理站产生的煤泥经压滤后可掺入混煤外售。

机修产生的废机油(HW08,代码900-214-08)、废液压油(HW08,代码900-218-08)以及废乳化液(HW09,代码900-005-09)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工业场地内的危废暂存间暂存(10m2)内,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和管理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

5.生态保护措施

本矿开发后区域生物量的减少程度对评价区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影响是可以承受的,对矿区生态环境的总体异质化程度影响较小,基本不会改变井田区域内现有土地利用系统。受沉陷影响的农田和林地大部分可通过复垦和生态修复来恢复其原有生产力,地表沉陷对矿区生态环境的异质性影响较小。

金坡煤矿全井田开采后,受地表沉陷影响的土地总面积为207.78hm2,矿井开采后位于井田范围内只有田坝头居民点共有12户,43人,将受到地表沉陷的IV级破坏,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对田坝头居民点进行搬迁,由于井下开采的不确定因素,环评要求加强对位于井田边界金坡乡居民点的观测,必要时对可能出现影响的村寨房屋及建筑采取维修加固处理等措施。

为确保沉陷影响范围内建筑物、河流、村寨房屋、工业场地、乡村公路等的安全,必须按相关规定对井筒、矿区边界留设保护煤柱。开采引起的地表下沉有不确定性,应对开采沉陷区进行地表沉陷观测,对影响范围内的房屋等建筑物进行实时监测,如砖墙出现裂缝、门窗严重变形等,要采取维修加固措施,严重者要进行搬迁,其搬迁安置及维修加固费用应由矿方承担。

6、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评价区建设用地监测点位各监测值均低于 《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风险筛选值及风险管制值;各农田监测点位各监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15618-2018)表1风险筛选值,表明区域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低。正常工况下,主井工业场地无粉尘外逸,不涉及大气沉降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不涉及废水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非正常工况一下,矿井正常涌水直接进入地面漫流,引起污染物在地表扩散,受影响区域内土壤中Fe含量增加7.36%,Mn含量增加1.79%;非正常工况二下,矸石转运场淋溶水直接进入土壤环境,受影响区域内土壤中Fe、Mn含量增加甚微。通过采取环评要求的土壤环境防控措施,金坡煤矿生产建设对周围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7、地下水保护措施

最大限度对矿井污废水进行回用,并保证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废水达标排放;项目污废水管道、污水处理池及储存池应按防泄漏设计要求和标准施工,设备、管道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加大地下水污染负荷;临时排矸场应规范设计、建设,同时应按要求修建截排水沟,防止场外地表径流进入排矸场;挡矸坝下方设置淋溶水沉淀池,矸石淋溶水经淋溶水池收集后,返回排矸场防尘洒水不外排。减轻对地下水的污染负荷;严密观察地表井泉水位变化状况,当出现具有饮用功能的井泉干涸情况时,应向水资源管理部门汇报,同时做好当地村民饮用水的补救措施。对于由于矿井开采而引起的村民饮用水源减少或漏失,矿方已承诺进行补偿及出资解决其供水问题。制订地下水监测方案,定期进行地下水监测,并及时向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矿井的地下水监测数据。

8.百丽杜鹃的保护措施

百里杜鹃省级自然保护区、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及百里杜鹃国家森林公园为区域生态环境重要保护目标。环评要求矿井除按照规定搞好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外,还应积极配合百里杜鹃管委会,对百里杜鹃进行保护,并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对矿井地设占地及沉陷破坏的植被,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要求进行矿区综合整治及补偿。矿井应按设计留设边界保护煤柱,将地表沉陷限制在井田范围内,确保地表沉陷不会对百里杜鹃产生较大的影响。矿井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对矿区边界的巡查,若矿区边界出现滑坡、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时,及时整治,防止地质灾害向百里杜鹃漫延。加强各个场地厂界绿化,厂界形成景观绿化带,绿化带宽度不低于2m,绿化主要以与百里杜鹃相匹配的高大乔木为主,消除矿井建设对百里杜鹃产生的景观影响。由于矿区与百里杜鹃省级自然保护区较近,为防止外来物种的入侵,工业场地绿化及塌陷区治理时,必须选择当地的物种,不得引进外来物种。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1金坡煤矿报批稿.pdf

评估意见

5评估意见.pdf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2公众参与.pdf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3公参途径与方式.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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