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白腊220千伏变2号主变扩建工程等2项电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9日-2020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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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白腊220千伏变2号主变扩建工程 |
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龙兴街道五里岗村纳磨组 |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兴义供电局 |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
本期建设内容为:在原白腊220kV变电站现有规模为1×180MVA的基础上,扩建一台容量为1×180MVA的变压器。扩建后主变规模为2×180MVA。本期扩建不新增用地。站址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龙兴街道五里岗村纳磨组。 工程静态总投资为1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58%。 |
(一)电磁环境 加强变电站周边电磁环境影响和控制,严格落实变电站电场强度和工频磁场的环境保护预防措施,确保变电站工程周围敏感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工程建成运行后,变电站周边敏感目标的电场强度必须满足4千伏/米、磁感应强度100uT的控制限值要求。 (二)声环境 做好隔声降噪工作,确保工程周围区域的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施工单位可以灵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车辆在途经沿途居民点时,应采取限时、限速行驶、禁止高音鸣号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影响降至最低,防止噪声扰民。 (三)生态环境 做好变电站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科学施工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减小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和生态损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修复,对受影响生态环境进行恢复。 (四)施工期 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洒水、盖防尘布、冲洗运输渣土车辆等有效防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做好降噪措施,防止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工地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施工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和影响。 |
2 |
荷城220千伏变2号主变扩建工程 |
贵州省黔西南州安龙县春潭街道大坪村 |
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兴义供电局 |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
本期建设内容为:在原荷城220kV变电站现有规模为1×180MVA的基础上,扩建一台容量为1×180MVA的变压器。扩建后主变规模为2×180MVA。本期扩建不新增用地。站址位于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龙兴街道五里岗村纳磨组。 工程静态总投资为18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59%。 | |
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公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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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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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0851-85577578、86987058(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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