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昊龙胜境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日产2×4500t熟料水泥生产线异地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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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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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昊龙胜境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日产2×4500t熟料水泥生产线异地搬迁技改项目变更 |
盘州市鸡场坪镇 |
贵州昊龙胜境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一)项目概况 根据《报告书》,“贵州胜境化建有限责任公司日产2×4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异地技改项目”原建设单位为贵州胜境化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位于盘州市鸡场坪镇。2013年9月,云南昊龙集团与贵州胜境化建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注册成立贵州昊龙胜境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单位变更为贵州昊龙胜境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1月原建设单位委托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编制了“日产2×45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异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同年12月获得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黔环审[2012]265号)。同年根据国家工信部及发改委联合下发的《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水泥行业部分项目处理意见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6]118号)要求;最终经国家产业政策核定只认定了一条4500t/d熟料生产线。建设单位于2016年方开始建设,2018年5月建设完成,于2018年6月开始投入试生产至今。由于企业生产规模及环保设施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尚未取得环评验收。本项目变更后劳动定员237人,生产线年工作350d,实行三班三运转,连续工作制度。 项目实际总投资72000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1364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95%。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生产规模较原项目减少50%;窑尾废气排气筒由120m变更为110m,高度降低8.3%;窑头废气处理措施电除尘变更为布袋除尘,排气筒由50m变更到40m,高度降低20%。经对照根据《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本项目属于重大变动。 经环评单位核实,项目主要变更内容为:2条4500t/d生产线减变更为1条4500t/d生产线。产品规模由270万t/a变更为157.5万t/a。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相应发生变化。 (二)变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水泥制造生产项目,位于盘北经济开发区盘北工业园区建材工业区内。项目在2012年12月取得环评批复后,于2016年经(工信部联原[2016]118号)确定一条4500t/d熟料生产线后开始建设;项目于2018年6月开始投入运营。建成后运营至今,由于企业生产规模及环保设施发生重大变化,目前尚未取得验收,项目占地420亩。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为变更项目补办环评,不新增占地,场地总体保持不变,施工过程不新增土建工程,不大面积开挖,仅为钢架棚搭建及设备的安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严格落实以新带老措施,要求加强施工队伍管理,施工队伍文明施工,加强地面的清扫,防止尘土四处洒落;运输车辆在驶离作业点时,须对车身进行清洗;严禁车辆超载行驶,防止运输中的二次扬尘产生。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油烟治理措施:食堂厨房烹饪产生的油烟经设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确保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要求后经烟道引至高出屋顶1.2m排放。 颗粒物污染治理措施应单独证明窑头、窑尾烟气处理措施:项目厂区共设有 66套高效收尘装置,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除尘措施,确保项目营运期间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相关限值要求。 SO2污染治理措施:在熟料烧成过程中,由于煤的燃烧会产生一定量的SO2,熟料烧制过程中大部分的CaCO3分解为CaO, CaO(还有少量R2O)有较强的吸硫作用,确保SO2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限值要求。 NOX污染治理措施:本项目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SNCR)脱除NOX,确保项目营运期间NOX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文件,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黔环通[2017]180号)要求,由于本项目排放污染物中涉及的总量较大,为避免超标排放事件,本环评建议建设单位按照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实施在线监测装置,加强生产管理并与当地环境主管部门联网。 2、水污染治理措施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水泥生产线系统和余热发电系统产生的废水除含盐量略高外,其余污染物含量均较低,除浊度略有升高外无其它污染,属于清洁下水,其中水泥生产线系统清洁下水产生量约40m3/d,余热发电系统产生量为28m3/d,这两部分废水经回水管返回集水池处理软化后再次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 变更项目新增硬水软化系统产生的含盐废水量50m3,该系统年运行50天,共产生浓盐废水2500m3,变更项目采取80m3含盐废水池收集后回用于窑头、窑尾和磨机喷水,不得外排。 变更项目化验室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达标后回用于生产或绿化,不得外排。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应优先选用国内先进低噪声设备,空压机设置专用隔声房,对各类除尘器安装消声器,设置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居民需采取搬迁等措施,确保项目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措施 根据《报告书》,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耐火砖、废滤袋和包装袋、废机油及润滑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其中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返回生产线回用;废耐火砖破碎后作为混合材重新利用;废滤袋及水泥包装袋定期由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回收利用;废机油和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0m2)内,危废暂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改)进行建设和管理,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严禁乱丢乱放。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进行必要分类,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变更项目食堂废水、油污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不得随意堆存。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
昊龙胜境水泥厂报告书报批稿全文公示.pdf | |||||
评估意见 |
评估意见.pdf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水泥厂.pdf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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