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6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省瓮安至黄平高速公路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省瓮安至黄平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18日-2019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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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编:550002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贵州省瓮安至黄平高速公路工程 |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黔东南州黄平县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拟建的贵州省瓮安至黄平高速公路工程为新建工程,包括主线和浪洞互通连接线两部分,其中主线长38.956km;浪洞互通连接线包括浪洞支线、平溪支线和老坟嘴支线,全长26.483km,其中浪洞支线长4.68km、平溪支线8.271km,老坟嘴支线13.532km。主线起于瓮安县县城东侧张家堡接江都高速,沿线途经瓮安县朵云新城、永和镇、黄平县浪洞镇、旧州镇,终点止于黄平县西侧接贵黄高速。浪洞互通连接线三条支线起点均位于浪洞镇T型交叉,浪洞支线终点接浪洞互通,位于黄平县境内;平溪支线终点止于平溪镇,位于黄平县境内;老坟嘴支线终点止于老坟嘴,桩号FK0+000~FK8+850位于黄平县境内,FK8+851~FK13+532位于瓮安县境内。 项目主线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25.5m。设置桥梁12396.4米/41座,其中大桥11869.4m/35座,中桥527m/6座,桥梁占主线全长31.82%;隧道6090米/6座,其中长隧道4510m/3座,中隧道1417.5m/2座,短隧道162.5m/1座,隧道占主线全长15.63%。全线设互通式立交6处,分离式立交4处,天桥9座,通道38道;匝道收费站4处,停车区1处。 浪洞互通连接线为双向2车道二级公路,设计行车速度40km/h,路基宽度10m。设置桥梁425m/6座,其中大桥112m/1座,中桥313m/5座,桥梁占连接线全长1.60%;设置短隧道315m/1座,占连接线全长1.19%。 项目永久占地330.06hm2,其中占用水田66.07hm2、旱地109.79hm2、林地96.29hm2、灌木林地37.86hm2、草地3.68hm2、建设用地16.37hm2;临时占地48.733hm2。共需拆迁建筑物数量为70605m2,拆迁的建筑物主要为居民住房。主体工程土石方共1309.538万m3(含互通、停车区、连接线),其中土方256.393万m3、石方1053.145万m3;填方830.688万m3,其中土方209.031万m3,石方621.657万m3;弃方共478.850万m3,其中土方47.362万m3,石方431.488万m3。施工便道约28km,设置料场3处、弃渣场16处、施工生产生活区59处、沥青拌合站1处。全线剥离表土86.031万m3,全部堆存于征地红线范围内,不再新增占地。 项目推荐方案总投资估算约为597660.07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39.11万元,占总投资的0.42%。 |
1、声、气环境保护措施 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许可证,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支持。对与拟建公路施工区距离较近,施工中会产生超标的敏感点采取移动或临时声屏障措施、施工机械等强噪声源加装隔声罩等减缓降噪措施并对距离施工场地较近的其他敏感点抽样监测,视监测结果采取移动或临时声屏障等防噪措施。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施工现场定期洒水,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平衡好土石方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必须采用无沥青烟直接排放、密封性能良好的先进拌合设备,并加强拌合设备的维护管理,拌合站的选址应避开下风向300m范围内的居民区。 为避免交通噪声对道路沿线居民等声环境敏感点造成较大的影响,评价对超标的4处声环境敏感点设置了声屏障降低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沿线停车区、收费站的餐饮应设置独立的专用烟道,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含油烟气须经净化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从专用烟道排放。 2、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必须全部收集处理,严禁乱排。在施工工区、隧道进出口处及临河桥梁处设置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废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严禁外排。对施工进行严格管理,防止施工机械机修及作业时油污跑冒滴漏产生的含油污水等对水体造成污染。施工营地人员如厕采用化粪池,定期清理作为农肥使用;施工人员就餐和洗涤生活污水设置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隧道施工废水首先进行中和处理调节pH值,然后利用地形修建多级沉淀池和砂滤去除泥浆等杂质,沉淀池底部的泥浆定时清运,隧道施工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抑尘。 桥梁桩基础工程尽量选在枯水期施工,涉水桥墩采取钢板桩围堰施工工艺,施工区附近设置必要的排水沟用以疏导施工废水,排水沟土质边坡及时夯实。桥梁基础施工构筑围堰后,桥墩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其钻孔泥浆基本循环利用,少量剩余泥浆不定期排出,产生量很少,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排至沉淀池沉淀和干化。桥梁施工过程中,应设置足够容积的泥浆池,泥浆重复利用,沉淀和干化的钻渣及时清运至附近弃渣场进行永久处置。禁止将钻孔泥浆排入河流。 评估要求对跨河桥梁应加强桥梁照明设计、加强桥梁两侧防撞护栏的强度设计,并在桥上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牌和限速牌,在桥梁两端设置应急电话,并安装监控设备,由监控中心即时监控。为防止在桥梁上发生运输危险品事故时引发有毒有害物质直接进入水体,影响水质,应设置完善的径流收集装置,采用专用管道将路面径流收集并引到桥梁两侧设置的事故池中,事故池中的废水须经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2009)中关于桥梁养护的要求,切实加强桥梁工程安全检查、监控。以上措施共计设置排水管总长6898m,事故应急池10个,每个50m3。 项目沿线所有服务设施污水自然排放受纳水体均为III类水体,均可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必须严格控制临时用地数量,施工便道、各种临时工程场地尽可能设置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在敏感区内设置弃渣场、临时施工场地、料场等。严格落实设计要求,不在水体附近取土、弃渣、设置施工场地。平衡好土石方量,做好公路边坡防护及路基防护工程、排水工程和公路两边的绿化工程,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重视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特别是临河路段应采取渣土装袋、修建挡渣墙等方式减少渣土掉落对河流水环境及周边环境的影响。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内设置料场和渣场。 对项目沿线施工中的表土进行表土剥离、保存,达到合理利用表土资源的目的。同时,施工中尽可能保护表层有肥力的土壤,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便与后期绿化利用。对于施工临时占用造成的植被损失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按原有土地利用和植被状况进行植被恢复。 施工单位应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打击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保护动物和省级保护动物。对沿线3株古树,在施工期间应加强保护,采取围栏和挂牌保护措施,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其余古树名木位于施工范围内,应及时与当地林业部门联系,根据林业部门的意见妥善处理。 采取地质灾害危险防治措施,对不同的地质灾害及隐患采取不同的工程防治或避让措施,保证环境安全。全路段施工时,要注意高边坡引起的滑坡和崩塌路段,要采取有效的预防监控、搬迁和工程措施,防止地质灾害风险事故的发生。同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4、管理措施 加强景观设计、地表水、声环境、固体废弃物、风险事故等方面的控制保护措施。 业主应根据《报告书》提出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编制要求,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如果事故发生应及时迅速处理。加强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风险预案和应急措施,将事故对环境影响降到最低。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登记制度。按报告书要求设置跨河桥梁径流收集设施。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提高桥梁防护栏防撞等级。在桥梁路段设置减速等相关标志,提醒司机注意安全。 强化项目管理,落实环保、水保资金,确保环保措施的落实。做好施工期的交通组织,保证施工期交通通畅。加强对公路两侧绿化工程,建设绿化通道、美化周围环境。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
瓮安至黄平高速公路环评报告(报批公示).pdf | |||||
评估意见 |
瓮安至黄平高速公路环评评估意见.pdf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贵州省瓮安至黄平高速公路工程 公参说明.pdf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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