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5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镇老洼地煤矿(兼并重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镇老洼地煤矿(兼并重组)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21日-2019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851-85571099(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0851-86987058(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传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8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2区生态环境厅窗口
邮编:5500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镇老洼地煤矿(兼并重组) |
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石桥镇果榔村 |
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贵州中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盘县石桥镇老洼地煤矿(兼并重组) 由原来余庆县龙家镇平桃煤矿(原9万t/a)和原盘县石桥镇鹏程煤矿(原15万t/a)兼并重组而成。兼并重组后关闭平桃煤矿以及鹏程煤矿,兼并重组后老洼地煤矿建设规模调整为60万t/a。原老洼地煤矿矿区范围由8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2.3162平方公里;开采深度+1900m~+1600m。兼并重组后老洼地煤矿矿区范围由13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5.3841km2,开采深度+2000m~+800m,规划生产能力为60万t/a。 老洼地煤矿(兼并重组)井田范围及工业场地均隶属盘州市石桥镇,工业场地位于石桥镇果榔村。目前,原老洼地煤矿为正常生产矿井,兼并重组期间,拟对老洼地煤矿原有井下开拓系统进行利用、改造、新建,以达到设计的生产能力。地面设施方面,原老洼地煤矿工业场地及其进场道路等生产设施均已建成,工业场地供水、供电、交通运输等已形成。兼并重组后地面设施将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改造,满足60万t/a的生产需求。 本矿井服务年限为63.8a,井田内F71断层上盘可采煤层5层,F71断层下盘可采煤层9层。由于26、29号煤层含硫量大于3%,环评提出禁采。设计将矿井划分为三个水平进行开采,分别为+1750m水平、+1550m水平和+1300m水平。共划分为六个采区,一采区为首采区,开采顺序为::一采区→二采区→三采区→四采区→五采区→六采区。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后退式回采,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设计布置一个综采工作面,达到60万t/a的生产能力,采用双滚筒采煤机实行机械化采煤。 项目生活用水引自矿区附近山泉水,生产用水主要利用处理后的矿井水及生活污水。项目副工业场地已建瓦斯发电站,矿井利用瓦斯发电余热供热,不采用锅炉。 项目兼并重组后年耗电量约1273.53万kW·h,吨煤电耗28.3kW·h/t。 项目基建总投资50975.75万元,环保工程投资461.67万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基建总投资的比例为0.91%。 |
本项目在已有设施的基础上进行扩建,补建设施施工存在一定环境影响。本项目环境影响重点在营运期。 施工期:严格落实水保方案提出的水保措施,优化总体布局,尽可能减少占用林地、耕地;施工过程中将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严格限制夜间施工,使施工噪声所产生的影响降至最小;散状物料运输尽可能做到全封闭,在多风少雨季节加强施工区的洒水降尘工作,减轻扬尘污染;工程弃渣、生活垃圾要实行定点堆放,集中处理。对于矿井井筒、井巷建设过程中排放的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废水,进入已建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复用于井下及地面施工系统防尘洒水,剩余达标排放。生活污水进入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复用于井下、地面施工系统防尘洒水以及选煤厂补充水,做到不外排。 营运期:①地表水:矿井正常涌水量5900m3/d,最大涌水量为13024m3/d。矿井水处理站布置于主工业场地,处理规模900m3/h,采用“预处理+混凝沉淀+过滤+部分深度处理+部分消毒”处理工艺。矿井水经处理后复用于井下防尘洒水、瓦斯抽放站及瓦斯电站补充水、浴室、洗衣房用水,剩余达标排放。副工业场地布置生活污水处理站两座,总处理规模360 m3/d(15m3/h)。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20 m3/d,拟增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240m3/d,均采用一体化设备进行二级生化处理;主工业场地、南翼工业场地分别设小型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座,采用二级生化处理工艺,处理规模分别为12m3/d(0.5m3/h)、60m3/d(2.5m3/h)。主工业场地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复用于洗煤厂补充水或主工业场地防尘洒水,不外排。南翼工业场地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复用于场地防尘洒水或绿化用水,不能及时复用时也可回用于井下防尘洒水,不外排。副工业场地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地面排污管线引至主工业场地,复用场地防尘洒水、绿化用水以及洗煤厂补充水,剩余部分经矿井总排口达标外排至石板河。在主工业场地低洼处修收集水池(200m3),主工业场地初期雨水进入集水池,并泵至矿井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复用,不外排。②地下水:采矿对含水层影响不大;矿山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矿井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对下游区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计及评价对噪声源主要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噪声污染综合防治措施,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矿井利用瓦斯电站余热供热。原煤储煤场设置半封闭式棚架结构,并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场地硬化,胶带运输机及管带设置在封闭式走廊内,对转载、装卸等分散产尘点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和工人个人防护措施,并尽量提高瓦斯的利用程度;排矸场定期防尘洒水,周围进行绿化;厂区道路定期洒水,采取加盖蓬布、控制装载量等措施。⑤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煤矸石在选煤厂排矸场暂存期间,洒水降尘,推平压实;生活垃圾运往当地垃圾卫生填埋场统一处理;矿井水处理站煤泥掺入电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消毒干化后作农肥使用,或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点处置;废机油设置暂存间,定期将废机油送往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⑥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要求按国土部门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土地复垦、矿山综合整治等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在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共开展了两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在报批阶段,进行了第三次公众参与公示,符合规定要求。 相关部门意见: (1)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能源局文件 黔煤兼并重组办[2014]54号“关于对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2014年7月;; (2)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能源局文件 黔煤兼并重组办[2016]60号“关于对贵州邦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2016年8月; (2)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六盘水市生态环境局盘州方分局,建设项目总量来源审核意见表。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公示板) |
老洼地煤矿-审批前公示本.pdf | |||||
评估意见 |
老洼地煤矿-评估意见.pdf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老洼地煤矿-公众参与说明.pdf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老洼地煤矿-提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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