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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11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松桃爱民矿业有限公司年选20万吨锰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发布时间:2018-11-20 11:27:00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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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松桃爱民矿业有限公司年选20万吨锰矿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

邮 编:5500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松桃爱民矿业有限公司年选20万吨锰矿石项目

松桃县平头镇冷水溪村

松桃爱民矿业有限公司

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


由于目前松桃西溪堡锰矿开采的矿石品位较低,为提高经济效益,松桃爱民矿业有限公司在松桃县平头镇冷水溪村建设一座年选20万吨锰矿石的选矿厂对开采出的矿石进行磁选,提高矿石品位。松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松桃爱民矿业有限公司年选20万吨锰矿石项目”对该项目进行备案。

项目于2017年5月开工建设,目前已基本建成,属于“未批先建”项目,松桃县环保局已对项目“未批先建”进行了处罚(松环罚字[2018]32,业主已缴纳罚款,根据《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及《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号)的要求,完善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选址位于松桃县平头镇冷水溪村,生产能力为年选20万t锰矿石。生产工艺采用“物理干磁选”工艺,年产锰精矿15万t。项目劳动定员12人,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300天。项目占地约7000m2,占地主要为工矿用地(0.5hm2)及灌木林地(0.2hm2)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7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4.4%。

项目仅为选矿,不涉及采矿,项目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一)污废水治理措施

根据《报告书》,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环评要求生活污水经具有脱氮除磷效果的A/O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并消毒后用于地面生产系统防尘洒水,不外排。厂区淋滤水进入淋滤水池(120m3)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防尘洒水,设1座车辆冲洗废水收集池(8m3)收集车辆冲洗水,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防尘洒水。

环评要求加大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中调节池的容积(事故排放时作为事故池使用),同时防止生活污水事故排放。生活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容积不低于4m3,以便容纳矿井24h以上生活污水量,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排水的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环评要求对破碎、筛分、磁选设备置于室内,采用密闭结构,并设置喷雾洒水设施降尘。

矿石在颚式破碎机到振动筛,再到磁选机然后进入成品堆场均采用带式输送机传输,为防止带式输送机扬尘污染,环评要求对带式输送机安装防护罩,使其处于封闭走廊中,有效减少扬尘污染。

原矿、锰精矿、尾矿堆场环评要求采用半封闭棚架结构并采取喷雾洒水措施,可有效降低粉尘的排放。产品装卸等主要产尘点采用喷雾洒水抑尘。场内道路进行定期洒水,抑制路面扬尘;对出场区的汽车采取加盖篷布,控制装载量等措施。

采取措施后,场界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破碎机、振动筛、磁选机、机修车间、生活污水处理站泵类等应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厂界外声环境敏感点昼间噪声预测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尾矿、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少量废机油等。

项目不设永久性尾矿库。建设单位与贵州省松桃高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废渣供销协议,产生的尾矿作为水泥生产原料外售给贵州省松桃高力水泥实业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外售不畅时,尾矿回填井下采空区。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环卫部门认可的地点进行定点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干化后及时清运定点处理。少量废机油等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4m2,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建设和管理),定期送往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

松桃爱民矿业有限公司年选20万吨锰矿石项目环评报告书(公示本).pdf


评估意见

评估意见.pdf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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