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湄潭至石阡高速公路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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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邮 编:550002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湄潭至石阡高速公路 |
湄潭县、余庆县、凤冈县、石阡县和思南县五个县境内 |
遵义市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
湄潭至石阡高速公路位于贵州省遵义市东部和铜仁市西部,主线位于湄潭县、余庆县、凤冈县、石阡县和思南县五个县境内,新舟机场联络线位于新蒲新区和湄潭县境内,是《贵州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加密规划)》新增12条高速公路的一段,也是遵义市“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其建设对于优化加速交通网络结构,加快脱贫攻坚,全面实现同步小康,提升区位优势、带动沿线资源开发、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充分发挥交通建设对贵州经济发展和投资拉动的重要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主线起点位于湄潭县黄家坝镇孔岩坝北侧,与G56杭瑞高速相交,终点接正规划设计的石大高速,路线全长93.6km;K0+000~K18+559段采用设计车速100km/h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26m;K18+559~K93+552.255段采用设计车速80km/h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24.5m;新舟机场联络线起点顺接湄潭至石阡高速公路起点,终点顺接新舟机场迎宾大道,全长为18.36km,采用设计车速100km/h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路基宽26m;互通连接线总长40.97km,包括松烟互通连接线11.97km,关兴互通连接线4.39km,天桥互通连接线1.73km,瓮溪互通连接线6.94km,三道水互通连接线7.2km,石阡西互通连接线8.74km,采用设计车速40km/h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12m/8.5m。 主线全长93.6km;共有桥梁28005.6m/79座,其中特大桥2988.3m/2座,大桥24403.8m/67座,中桥613.5m/10座,桥梁占路线总长的29.92%,涵洞125道;隧道19930m/9座,其中特长隧道7356.5m/2座,长隧道11686.5m/5座,中隧道498m/1座,短隧道389m/1座,占路线全长的21.29%;桥隧比51.21%;互通式立交11处,分离式交叉4处,通道38道,天桥7座;设管理中心 1 处、服务区3 处、停车区1处、匝道收费站8处;占地767.4hm2;总投资1377243.9万元。 新舟机场联络线长18.36km;共有桥梁1799.6m/8座,其中大桥1671.6m/6座,中桥128m/2座,桥梁占路线总长的9.8%,涵洞18道;设隧道11755m/5座,其中特长隧道9504m/2座,中隧道2251m/3座,占路线全长的64.03%;桥隧比73.83%;共有互通式立交2处;通道5道,天桥2座;联络线设主线收费站 1处;占地87.96hm2;总投资305508.4万元。 工程环保设施投资约为12639.5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1682752.3万元的比例为0.75%。 |
(一)环境敏感区保护措施 1、湄江风景名胜区路段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业主单位应配合湄江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严格落实(黔建景复〔2017〕27号)批复要求和本报告提出的对风景名胜区及外围保护地带的保护措施。K0+000~K2+653、K8+320~K9+630和K10+450~K14段严格限定施工区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禁止施工人员和机械越界施工;禁止设置临时占地。 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方案,制定合理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方案,尽可能保持水土,减少对生态环境以及风景游赏、服务基地的影响。 2、贵州思南白鹭湖国家湿地公园路段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专题报告、专题报告批复(黔林护〔2018〕335号)的要求,严格落实本报告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和要求。禁止在贵州思南白鹭湖国家湿地公园设置服务区、停车区、取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在LK0+360~LK0+700段施工时界定施工红线和车辆行走路线等。 加强对贵州思南白鹭湖国家湿地公园重点评价区的管理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在LK0+360、LK0+511、LK0+700道路两侧各树立警示宣传牌。 3、对万亩大坝的保护措施 履行占地手续,确保万亩大坝区域内耕地能够占补平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的宽度。进一步优化设计,收缩边坡,占地前需对表土进行剥离,分层剥离,覆盖堆放,同时做好水土保持措施。占地结束后,做好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的复垦措施,确保临时占用的耕地的在征用前后质量和数量不变。 (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设计期:进一步优化减少占用耕地、高覆盖度林地,平衡填挖方,减少弃方和弃土场数量;临时占地的选址设计尽量避开基本农田和高覆盖度林地;进一步优化设计施工道路,尽量多利用地方道路;公路的绿化工程设计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在设计时优先考虑采用当地的乔、灌、草植物种类,以恢复和补偿植被;明确表层土壤的堆放位置、施工方式、利用途径。加强景观设计、地表水、声环境、固体废弃物、风险事故等方面的控制保护措施,进一步降低工程对保护区功能和保护对象的影响。 施工期:弃渣场的治理尽量与当地农田整治相结合,进行植被恢复或复恳;保护好现有的农田林网树木;禁止引种带有病虫害的植物;施工单位应加强防火知识教育;同时规范临时占地的使用,严禁随意扩大占压面积;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严禁捕猎野生动物。 营运期: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减少水土流失。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计期: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线路,使路线避让声环境敏感点,限于当地条件或从技术经济论证避让不可行时,建议针对敏感目标从设计阶段就考虑减噪措施,同时做出经费估算。 施工期:当施工场地位于居民集中区附近时,禁止强噪声的机械夜间作业。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对强噪声施工机械采取临时性的噪声隔挡措施。料场、拌和场等的选址应设置于距离声环境敏感点300m以外。施工便道远离居民集中区,不得穿越声环境敏感点。对于施工期受施工机械影响较大的38处敏感点采取设置临时声屏障降噪措施。 施工期对100m范围内有较大居民区的施工现场进行抽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如:限制工作时间,改变运输路线,采用临时声屏障等措施。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营运期:建议规划新建居民区时根据周边噪声环境监测情况确定是否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对声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建筑物。建议可在首排建设仓储、商业金融等非敏感建筑物,以降低对后排敏感建筑物的噪声影响。 对漆树湾2、漆树湾2、岩孔坝、星光1、星光2、柏香园、朝阳寺、庙湾1、庙湾2、李家湾、塘金石、新田湾1、新田湾2、周家湾、王家屋基、三井坝、沙堆村、枫香湾、纳水桥、周家口、石盘沟、院子窝、青杠坡23处敏感点采取声屏障降噪措施,共5250延米,计3481.0万元。 对红新小学、黄土坎2处敏感点采取通风隔声窗措施,共25户居民和8扇学校窗户。对文家湾、大梁坝1、大梁坝2、大坟堡、陈家湾、大湾、楠木坝、群星、牧羊村、上寨、安家田、田坝、香樟树、包坟、民山、大土1、大土2、孔家河、桐子林、柴家坝、黄坡屋基、谢家湾2、马家湾1、马家湾2、哥子岔、下源、皮冲坳、老王屯共30处村庄敏感点采取跟踪监测并预留安装声屏障费用的降噪措施,预留降噪费用。 (四)振动污染防治措施 夜间禁止施工;采取控制爆破的措施,选择合理的炸药品种;选择合理的雷管起爆时差,防止地震波相叠加而产生较大的震动;选择合理的掏槽形式;选择合理的钻爆参数。 建议在现场施工前做好论证和试验工作,严格控制炸药用量,降低振速;并在爆破施工期间做好爆破振动监测工作,如振动值超过安全允许值,应采取房屋加固等措施确保房屋的安全。 (五)水污染防治措施 设计期:在设计中应注意选择合理的跨越形式及桥梁结构,跨河桥梁应尽量避免和减少水下施工;优化完善桥涵设计,设置桥涵时考虑桥涵位置及孔径,以利洪水的排泄和渍涝的排除。 施工期:筑路材料堆放场地不得设在沿线河流以及其他溪流等水体附近,且加蓬布覆盖;施工废水应设置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采用施工过程控制、清洁生产的方案进行含油污水的控制;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的粪便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作周边农田的肥料;食堂废水和洗衣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隧道施工废水首先进行中和处理调节pH值,然后利用地形修建多级沉淀池和沙滤去除泥浆等杂质,沉淀池底部的泥浆定时清运,隧道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抑尘。 营运期:拟建项目设置Ⅰ类服务区1处、Ⅱ类服务区2处、收费站9处、管理中心1处(与湄潭南收费站、养护工区合并设置)、停车区1处。沿线服务设施污水采取A2/O工艺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先用于站区和沿线绿化,再进入沿线沟渠进入纳污水体。 在拟建公路的17处跨河桥梁两侧安装防撞护栏及导排水设施,将雨水径流污水引入事故沉淀池,避免路面径流污水直接排入沿线水体;穿越湄江风景名胜区、贵州思南白鹭湖国家湿地公园、余庆县群益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绿塘水库水源二级保护区(待批)、临近玉河水库、临近天桥镇何家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路段设置路(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加强型防撞栏设计;各辅助设施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并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保证正常运行。 评估要求对跨越河流涉的桥梁应加强桥梁照明设计、加强桥梁两侧防撞护栏的强度设计,并在桥上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和限速牌,在两座桥梁两侧设置应急电话,并设置监控设备,由监控中心进行24小时连续即时监控。为防止在桥梁上发生运输危险品事故时引发有毒有害物质直接泻入水体,影响水体水质,应设置完善的径流收集装置,采用专用管道将路面径流收集并引到桥梁两侧设置的事故池中,事故池中的废水须转运至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2009)中有关桥梁养护的要求,切实加强桥梁工程安全检查、监控。 (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设计期:拌和站等选址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并距其下风向300m以外;公路建设期间,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尽量远离居民区。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必须采用无沥青烟直接排放过程、密封性能良好的先进的拌合设备,并加强拌合设备的维护管理,拌合站的选址应避开下风向300m范围内的学校和大片居民区。 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设置工地围档,配备洒水车辆,对原料堆场、土石方堆场、施工工地进行洒水降尘;施工营地设置油烟收集罩和油烟净化器;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必须采用无沥青烟直接排放过程、密封性能良好的先进的拌和设备。 营运期:加强车辆管理,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机动车通行;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和收费站的餐饮厨房都设置油烟收集罩和油烟净化器;结合当地生态建设等规划,在靠近公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隧道出、入口周围多种植乔、灌木,树种宜选择吸烟滞尘植物。 (七)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在施工营地和沿线服务设施点设置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产生的生活垃圾,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应按危险废物管理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暂存和最终处置。 营运期:服务区、收费站、停车区等辅助设施的生活垃圾应定期清运至附近城镇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八)风险防范措施 业主应根据《报告书》提出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如果事故发生应及时迅速处理。加强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将事故对环境影响降到最低。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登记制度。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提高桥梁防护栏防撞等级。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 |
湄潭至石阡公路环评报告公示最终压缩.pdf | |||||
评估意见 |
评估意见.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环保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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