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赫章发达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低品位矿焙烧综合利用项目(年处理150万吨铁矿石)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05月28日-2018年06月0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邮 编:5500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贵州赫章发达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低品位矿焙烧综合利用项目(年处理150万吨铁矿石) |
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雉街乡贡山村 |
贵州赫章发达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
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雉街乡贡山村,建设年处理150万吨低品位铁矿焙烧综合利用项目生产线,主要建设破碎、煤气站、回转窑等车间,其中回转窑3座,占地面积660m2,为砼构筑物,建设3条Φ4.0×55m回转窑;煤气站主要建设内容为3座Ø3200mm两段式煤气发生炉,不设煤气柜,煤气不进行清洗,配套建设控制系统、循环水系统、产品冷却系统、烟气除尘脱硫系统等。本项目生产所用低品位菱铁矿来源于贵州赫章发达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赫章铁矿山菜园子矿段,此矿山位于本项目西北侧约500m处,本项目是坑口建设项目,为此矿山服务的同时可减少运输工序。本项目使用的低品位菱铁矿总铁含量约41.48%,菱铁矿经破碎后进入回转窑焙烧,焙烧采用低温磁化焙烧工艺,焙烧温度约650℃,通过焙烧将菱铁矿中FeCO3转化为Fe3O4从而提高矿石总铁含量。焙烧燃料来源于煤气站生产的煤气。本项目建成后每年可处理低品位菱铁矿150万吨,年产107.532万吨铁精矿(TFe≥52%)。本项目劳动定员78人,管理人员6人,实行三班工作制,年生产330天,每天生产24小时,年生产7920小时。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成,但未生产,本次评价为滞后环评。 项目工程总投资9974万元,环保投资8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8.52%。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用低温磁化焙烧,焙烧温度650℃,氮氧化物生产量较少,不需设置脱硝设施,可达标排放。回转窑窑尾焙烧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脱硫除尘器处理后废气中SO2、氮氧化物、粉尘等污染物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后经40m高烟囱排放。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安装焙烧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对SO2、NOx、颗粒物等污染物进行实时监控,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项目在原料仓、原矿储矿仓、回转窑加料仓、1#转运站均配置通风收尘系统,上述产尘点粉尘均采用集尘罩捕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外排废气中颗粒物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5要求后,分别经4根15m高排气筒外排。 原料、燃煤、铁精矿采用封闭筒仓储存,生产过程中物料的输送采用密闭输送,布料系统采用半封闭式,确保本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水泵、鼓风机等高噪声设备作隔声、防振、降噪处理,加强厂区及四周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原料和产品运输,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控制车速,通过居民点时严禁鸣笛,确保居民点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3.水污染防治措施 回转窑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作为脱硫系统补水,不外排;软水制备废水、化验废水(不含重金属)、设备及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全部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不外排。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采用A/O工艺,处理能力为20m3/d。 评价根据厂区各生产功能单元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的程度不同,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脱硫系统、石膏脱水系统、煤气发生炉、过滤水池、危废暂存间、低位及事故水池,须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的防渗技术要求。一般防渗区包括:临时贮存场所,须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的防渗技术要求。上述区域之外的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脱硫除尘过程产生的脱硫石膏、水处理污泥、发生炉灰渣、废机油、废润滑油和生活垃圾等。 烟气脱硫产生的石膏,外售水泥公司作生产水泥的原料;废水生化处理产生的污泥经压滤处理(含水率≤60%)后与生活垃圾一并交当地环卫部门送往赫章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煤气发生炉炉渣外售水泥公司作生产水泥的原料。原矿仓、粉料仓及破碎车间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以及焙烧车间旋风、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直接进入焙烧工序回用。各类机械设备更换下来的废机油、废润滑油,软水制备设备产生的废树脂,为危险废物,经厂区西南部设50m2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建设和管理。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报批稿 |
公示本——低品位矿焙烧综合利用项目(年处理150万吨铁矿石)-web.pdf | |||||
评估意见 |
评估意见.pdf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贵州省环保厅环评处0851-85571099、86987058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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