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贵州亚泰陶瓷有限公司进行信用
修复的决定
根据《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实施环境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通知》(黔环通〔2017〕222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按规定受理了贵州亚泰陶瓷有限公司提出的信用修复申请,经该公司所在地环保部门核实其环境违法行为已经整改完成,并向我厅作出了信用承诺,符合信用修复的条件和程序。2018年5月10日及5月16日,我厅对贵州亚泰陶瓷有限公司拟实施环境信用修复情况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建议。经研究,同意对该公司实施信用修复,具体修复决定如下:
贵州亚泰陶瓷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期限缩短为一年,黑名单管理期限具体为2017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16日。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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