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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5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5-07 08:28:45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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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德江白果坨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等3个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5月8日-2018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编:5500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贵州德江白果坨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贵州德江白果坨国家湿地公园内,地处德江县长堡镇境内的乌江东岸,北起长堡污水厂,南至大沙坝,岸线全长约2.8km

德江县白果坨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德江白果坨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位于贵州德江白果坨国家湿地公园内,地处德江县长堡镇境内的乌江东岸,北起长堡污水厂,南至大沙坝,岸线全长约2.8km。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43.1hm2(不含水域),主要由镇南空地、江岸滩涂、江岸消涨带和部分村寨地块组成。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湿地公园入口引导及服务区、休闲文化公园、湿地文化园、体验园、百花园、农耕园、内部交通及绿化和配套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62799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145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3.12%。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1)陆生动植物保护。施工期间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严格控制路基开挖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以公告、散发宣传册等形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随意砍伐树木和捕杀动物;在林区施工应优化施工方案,抓紧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在林区内的施工作业时间,并在施工前取得林业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并按要求进行生态恢复和缴纳植被恢复费;工程布局及施工工程尽量远离2株名木古树,对名木古树挂牌保护;尽量减少高噪音的作业,减少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2)水生生态保护。在工程施工前,尽量做好施工规划前期工作,涉水工程的实施须避开水生生物繁殖季节,尽可能选择在枯水季节进行。合理协调安排施工工序与工期,避免暴雨频发季节施工,及时根据天气预报调整施工工序,雨天禁止开挖施工,建设施工时采取各种预防措施,将水土流失控制在最小程度,减轻对乌江水体的污染。

(3)生态保护与恢复方案。主体工程施工征地范围内的占地扰动,剥离被破坏的表土,移至就近临时堆土场集中堆放,并采取编织袋装土拦挡、无纺布苫盖和土质排水沟等临时防护措施,后期用于土地整治覆土。

2、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中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排水沟、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废渣和建筑材料应在指定地点堆放,严禁乱丢乱弃,建筑材料堆放需采取防雨淋措施。驳岸工程、游船码头、滨水平台等工程水域施工应采用围堰施工工艺,雨天禁止进行河道整治及驳岸施工。施工现场不得设置油料贮存设施和修理场地,不得现场进行机修。对施工废水进行集中收集后进入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回用于建筑施工、场地洒水或公园绿化,严禁外排。

(2)项目不设置施工生活营地,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生态厕所,厕所污物交环卫部门运出处理。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期管理,设置专门人员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施工使用商品砼,施工场地不进行现场混凝土搅拌;应在施工区设置隔离围挡,避免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应配备洒水车,定期定时洒水(降雨日除外);临时堆放的土方、砂料等表面应采取遮盖或定期洒水等措施。在建筑垃圾、渣土等运输车辆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点,对运输车辆进行清洗;施工机械车辆应定期检修、保养;运输车严禁超装(所装物料应低于厢板10cm以上)。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确保项目区边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控制施工时间等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环境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中应尽量做到挖填方平衡。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及各种废建筑材料禁止乱堆乱放,应集中堆放统一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运往当地生活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淤泥干化场应远离河道设置,清淤污泥采用泥罐车运至淤泥干化场临时堆存,淤泥经自然干化后全部用于本项目绿化用土。建设单位应对场地表层土进行剥离,并堆存在场地内指定地点,待施工结束后用于覆土绿化,严禁随意丢弃。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臭气。本项目的臭气主要来源于厕所、垃圾收集点、污水处理站垃圾收集点应采用封闭式生活垃圾收集桶,垃圾存放和垃圾转运不外露,与周围建筑物间隔不小于5m,生活垃圾采用分类袋装收集,并采取密封、及时清运、定期喷洒药剂防蝇除臭等措施。污水处理站选址应避开人流量大的区域,处理站臭气经活性炭净化设施处理后排放,处理站周边设置绿化防护带。确保本项目区边界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硫化氢、氨气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标准要求。

(2)加强旅游车辆管理,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运输车辆驶入;提高区内道路的整体水平,保障道路畅通,选择电瓶车等内部公共旅游车辆,按照固定线路往返或循环行驶;评估建议使用太阳能、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确保项目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采用自然排放方式。在湿地文化园设置1座处理规模为36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在体验园设置1座处理规模为30m3/d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均采用“A2/O+MBR工艺+消毒”处理工艺,生活污水经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回用于公园绿化、冲厕用水等,不外排。

本项目与长堡镇白果坨乌江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重叠区设为禁止开发区,不得建设与供水设施、保护水源无关的工程;与长堡镇白果坨乌江集中式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重叠区设为限制开发区,不得建设排放污染物的工程。禁止开发穿过水源保护区的水上游览线路,确保水源地水质不受本项目排污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交通管理,各类车辆在公园内行驶应当限速并禁止鸣笛;水泵等主要噪声源放置于室内,并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道路两旁设置绿化。采取上述措施后,确保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在项目区内作好垃圾收集系统建设,因地制宜地设置垃圾箱,生活垃圾应做到分类收集、垃圾袋装化、存放封闭化,做到日产日清。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泥、栅渣,经干化处理达到相关要求后与生活垃圾一起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统一处置。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运营后应及时开展生态监测或调查,主要对植被与植物、野生动物、水生生态要素、鱼类种群动态及群落组成变化和鱼类产卵场等进行监测。

(2)严防外来物种和有害生物的入侵,在引进物种时应尽量使用本土物种,加强对外来物种和有害生物的检疫和防护,一旦发现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3)本项目休闲垂钓园在运营过程中如发现国家级或省级重点保护野生鱼类,应立即报告渔业主管部门,严禁捕杀。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书》结论,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化肥农药影响、外来物种入侵风险、火灾风险、污水事故排放风险等。

(一)本项目建成后,建立集中的喷药系统和引用先进的施肥技术,降低使用量,提高农药和化肥的使用效率;另外,应尽量使用有机肥料,使用的化肥应符合生态农业建设需要,从而减少污染。

(二)建立物种入侵的早期预警机制和跟踪监控体系,项目区域内应建立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的专门机构,加强对外来物种的生物学特性研究和可能的危害性评估。加大宣传,提高公众对外来入侵物种危害性的认识。加强项目区进出游客的检疫,防止有害物种进入。对湿地公园建设所需的绿化树种、花卉等苗木,必须进行严格的病虫害检疫,杜绝外来有害物种、病源和虫源的侵入。

(三)在建筑设计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设计防火规范,防患于未然。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落实消防环保设备和措施。在项目区设置永久性护林防火宣传橱窗和森林防火宣传牌,开展广泛深入的防火宣传和防火安全教育,强化游人和村寨居民的护林防火意识。

(四)在湿地文化园污水处理站旁设置1座30m3的事故池,在体验园污水处理站旁设置1座25m3的事故池,在百花园污水提升泵站旁设置1座12m3的事故池,并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检修,确保正常运行,严禁本项目废水事故排放。

(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并组织落实,确保环境安全。

2

贵州省遵义市中桥水库工程环境影响(变更)报告书

遵义市中桥水库工程位于贵州省遵义市中心城区东北面,地处湘江左岸支流仁江下游新田湾河段内,坝址距仁江河口13.6km,距遵义市中心城区21.0km,距遵义中桥集镇2.4km

遵义市中桥水库管理局

重庆市江津区成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项目背景

遵义市中桥水库工程位于贵州省遵义市中心城区东北面,地处湘江左岸支流仁江下游新田湾河段内,坝址距仁江河口13.6km,距遵义市中心城区21.0km,距遵义中桥集镇2.4km。中桥水库工程的任务是城市供水、农田灌溉兼集镇及农村人畜饮水。城市供水:设计水平年(2020年)向遵义市中心城区供水30万m3/d(10950万m3/a);农田灌溉:灌溉农田面积3.012万亩(田1.760万亩、土1.252万亩),多年平均灌溉用水量923万m3/a;集镇及农村人畜饮水:解决灌区内4.6009万人、0.423万头牲畜的饮水问题,预计供水量489万m3/a。总供水量12480万m3/a。水库总容量7830万m3,为中型水库。

遵义市中桥水库工程于2010年10月取得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文件(黔环审[2010]199号),2014年12月主体工程完工,2015年5月开始蓄水,并于2017年完成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备案(备案号:520000-2017-110)。

根据《报告书》,中桥水库灌区受到新蒲新区、新蒲经开区建设影响,灌面缩减较多,灌溉用水相对减少;并且,由于原供水区受虾子集镇及农村人饮部分区域供水水源调整为在建的绿塘水库和茅坡水库共同解决,新蒲镇区现状也未达到设计规模,导致中桥水库设计向其供水量相应递减;同时,中桥水库输、供水设施还不完善,实际供水情况尚未达到中桥水库设计供水规模。因此,现状中桥水库实际向遵义市中心城区供水量约7万t/d,与设计向中心城区供水量30万t/d目标相差甚远,造成水资源的搁废闲置,为充分利用该部分水能,遵义市水务局拟对贵州省遵义市中桥水库工程进行变更,增加遵义市中桥水库生态放水设施“以机代阀”水电站工程,工程已于2016年6月通过遵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遵市发改农经[2016]70号);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已通过遵义市水务局审查(遵市水建[2016]26号)。

2.变更内容

本次变更内容为在现有中桥水库主体工程的基础上,增加遵义市中桥水库生态放水设施“以机代阀”水电站工程。工程利用中桥水库已建大坝、泄水阀门、压力输水隧道引水,新增压力钢管、支管及发电厂房、副厂房(开关站),并配套安装相应的发电设备。工程规模为装机2×2000kW+1×500kW,电站装机年利用小时数4256h,年发电量1915万kW.h。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其工程规模为小(2)型电站,工程等别为Ⅴ等,发电厂房属5级建筑物。

(一)施工期

1.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场地采取施工围挡、洒水降尘等措施,运输车辆采取限速行驶、封闭式运输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项目施工期不设生活营地,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厕所收集,定期运输至中桥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采用导流沟、截排水沟收集,并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及设备冲洗,不外排。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机械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将噪声控制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93-2011)以内,减少噪声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4.施工产生的建筑固废、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应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严禁乱堆、乱放。

(二)运营期

1.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于景观绿化,不外排。

2.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轮机、发电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业主须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噪措施的前提下,采取更加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措施,尽量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确保项目周边各敏感目标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3.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废变压器油。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废变压器油属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管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交有相关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4.现有的闸阀室内安装生态流量监控系统,并在2#~3#镇墩之间安装生态流量下放管及相应的阀门,确保本项目电站检修或停运期间可保证下泻0.973m³/s的生态流量。

3

思南县郝家湾古寨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思南县郝家湾古寨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思南县板桥镇郝家湾村,项目主要分为5个功能区,即郝家湾古寨文化休闲区、九曲溪休闲旅游景观带、综合集散区、七星主题区和屯垦风情区(包括屯垦风情区西南的易地扶贫安置点)

贵州乌江石林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思南县郝家湾古寨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思南县板桥镇郝家湾村,项目主要分为5个功能区,即郝家湾古寨文化休闲区、九曲溪休闲旅游景观带、综合集散区、七星主题区和屯垦风情区(包括屯垦风情区西南的易地扶贫安置点)。

郝家湾古寨文化休闲区主要建设内容为修缮修复古寨房屋108栋,不对郝家湾古寨进行占地建设,使特色景点保留;九曲溪休闲旅游景观带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的九曲溪稍加改造(水位提升和水景绿化),不对九曲溪进行占地建设,使特色景点保留;综合集散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态停车场、临时停车场、游客服务综合中心、主入口景观大门等;七星主题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农业花海、石斗八卦迷宫、游客接待中心、农业生态园、生态农庄、甩神广场、石材展示厅、斗酒吟诗、驻军屯垦、耕家读传、映日荷花、杏坛、荷色方塘、微文化公园、森林瑜伽观景平台、古官道、屯垦风情园北部、易经阁、乌江馆、木屋部落、浪漫婚拍、百工坊等,其东侧的直升机停机坪无详细的建设方案和内容,因此应按《报告书》要求另行评价;屯垦风情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屯垦风情园南部、易地扶贫安置点、文联馆、私塾学堂等;同时,本项目配套建设水电路网、消防、绿化、环卫、公共信息等基础设施。

本项目于2016年5月26日取得思南县发改局备案《关于思南县郝家湾古寨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思发改[2016]106号);于2016年11月19日取得思南县人民政府的规划批复《县人民政府关于郝家湾古寨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思府函[2016]205号)。根据“思府函[2016]205号”,本项目规划红线占地面积175.40ha,建设用地231532.56m2;根据“思发改[2016]106号”,本项目室外主要道路43747.5m2、步行小道31928m2、回龙河碾坊5个、绿地面积230000m2、停车场面积33470m2,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为57.07ha,其中综合集散区建设用地83936.51m2、七星主题区建设用地320128.95m2、屯垦风情区建设用地166612.6m2

本项目总投资4.493847亿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835.7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86%。

(一)施工期

1、生态保护措施

(1)优化工程施工方案。利用现有空地作为建筑材料及设备堆放场禁止占用林地;禁止在地质公园和自然生态区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及施工营地和施工便道等施工临时设施工程布局及施工工程尽量远离85株国家二级名木古树,对名木古树挂牌保护

(2)加强管理。以公告、散发宣传册等形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随意砍伐树木和捕杀动物;施工前,在占地四界埋设标桩,划定工程占地界线,控制施工人员施工作业和活动范围,杜绝乱挖、乱填、乱踩。在施工营地及各主要施工作业区设置生态保护警示牌,警示牌上标明工程施工区范围,禁止越界施工占地及砍伐林木。

(3)表土保存。剥离的表土集中堆置于征地红线内指定的堆集区,并进行临时防护,待弃渣结束后用作绿地覆土和植被恢复。

(4)建筑物或构筑物尽量采用郝家湾古寨建筑物的风格,并依照地形布局,减少占地和对地表植被的破坏。游道主要在原有古官道的基础上进行改造,对确实需要优化的游步道,应及时对原有的游步道恢复森林生境。后续设计阶段开展项目区绿化美化专项设计,确保与地质公园和自然生态区景观环境协调。

(5)本项目永久占用林地6.55hm2项目施工前应取得林业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并按要求进行生态恢复和缴纳植被恢复费。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混凝土养护、汽车降尘、车辆轮胎冲洗、道路洒水降尘过程,严禁外排。施工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后用于周边旱地农灌,严禁外排。

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地表开挖、燃油机械废气排放,施工期建筑材料运输、露天堆放、装卸造成的扬尘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需采取合理组织施工,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采取湿润喷洒;及时将废弃泥土、建筑材料弃渣清运至指定地点;运输车辆不宜装载过满,同时采取遮盖、密闭运输方式,运输车辆应避开穿越郝家湾古寨区域;施工工地设置硬质板材隔离围挡,结构安全可靠,高度不应低于1.8m,外侧设置0.2m高的护脚条形基础,围墙或围挡应做到标准化、景观化;采用密目安全网,脚手架在拆除前,先将脚手板上的垃圾清理干净,清理时应避免扬尘;对易产扬尘散装物料堆放点,在天气干燥、风速较大时,用帆布或塑料布覆盖或设简易材料棚;硬化施工场地和道路等措施以降低扬尘浓度,从而降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控制施工时间等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环境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建设中应尽量做到挖填方平衡。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及各种废建筑材料禁止乱堆乱放,应集中堆放统一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运往当地生活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建设单位应对场地表层土进行剥离,并堆存在场地内指定地点,待施工结束后用于覆土绿化,严禁随意丢弃。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臭气。本项目的臭气主要来源于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箱。垃圾中转站与相邻建筑间隔不应小于8m,同时应当设置绿化隔离带在日常管理上,应增加垃圾中转外运频次,采取密闭,通风换气,使用除臭剂等措施。对项目区内的生活垃圾采取袋装化收集日产日清,垃圾箱尽量远离人群聚集区布置在道路的绿化带旁,垃圾箱采用金属可装卸式。确保本项目区边界臭气浓度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硫化氢、氨气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标准要求。

(2)排放油烟的饮食点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排气筒出口朝向应避开附近建筑物及人活动频繁的区域。确保餐饮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

(3)加强旅游车辆管理,限制尾气排放超标的运输车辆驶入;提高区内道路的整体水平,保障道路畅通,选择电瓶车等内部公共旅游车辆,按照固定线路往返或循环行驶;评估建议使用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确保项目区地质公园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地质公园区域外的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采用自然排放方式。生活污水采用“A2/O+高效絮凝沉淀+紫外线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1一级A标准要求后,回用于区内的绿化用水和旱地、水田的农业用水,污水严禁排入地表水体,确保地质公园内污染物“零排放”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360m3/d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购低噪声风机、水泵、农机设备,对重点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等隔音降噪措施,使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加强交通管理,严格执行景区内车辆准入区域和景区外车辆可入区域的划分,密集旅游区路段设置禁鸣标志对进入景区的车辆实行限速管理,经常养护路面,保证道路的良好路况;加强道路两旁绿化建设;加强商铺营业管理,合理规划营业时间,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喇叭确保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在项目区内作好垃圾收集系统建设,因地制宜地设置垃圾箱,对项目区居民进行教育,严禁随意丢弃垃圾。各区按要求设置垃圾箱,由专人每天定期收集至垃圾中转站暂存,再交由环卫工人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各餐饮点的餐厨垃圾应采用大型塑料桶单独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将处理协议报送城市管理部门备案。植物修剪、种植过程产生枯枝落叶死苗用于农业种植区填埋,可通过土壤降解作为土壤养分。

农业种植区农机设备检修保养会产生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危险废物应由有危险废物转移许可证的单位运输和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贮存、利用、处理和处置,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建立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并建设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同时,建设单位应将废农药瓶进行集中收集和管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定期外送原生产厂家综合利用。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运营后应及时开展生态监测,主要对环境质量要素、植被与植物、野生动物等进行监测。

(2)严防外来物种和有害生物的入侵,在运营期禁止引进外来的动物和植物,加强对外来物种和有害生物的检疫和防护,一旦发现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报告书》结论,本工程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化肥农药影响、生物入侵风险、火灾风险、污水事故排放风险等。

(一)本项目建成后,建立集中的喷药系统和引用先进的施肥技术,降低使用量,提高农药和化肥的使用效率;另外,应尽量使用有机肥料,使用的化肥应符合生态农业建设需要,从而减少污染。

(二)建立物种入侵的早期预警机制和跟踪监控体系,项目区域内应建立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的专门机构,加强对外来物种的生物学特性研究和可能的危害性评估。加大宣传,提高公众对外来入侵物种危害性的认识。加强项目区进出游客的检疫,防止有害物种进入。对建设所需的绿化树种、花卉等苗木,必须进行严格的病虫害检疫,杜绝外来有害物种、病源和虫源的侵入。

(三)完善郝家湾古寨防火组织体系,在项目区设置永久性护林防火宣传橱窗和森林防火宣传牌,开展广泛深入的防火宣传和防火安全教育,强化游人和村寨居民的护林防火意识。

(四)加强污水管道和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检修,确保污水管网畅通,区内污水管道应采用双层套管。委托专业的设计公司完成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系统的设计,设计中应考虑未来污水的增加量,设计方案应留有一定的余量。污水处理系统内设置容积为360m3事故池1个,确保可以收纳暂存项目区域内24h的事故污水,若发现污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无法处理或管道受损的情况,应及时控制景项目区域内的用水规模,将污水引至事故池暂存,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检修。

(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环保部门备案,并组织落实,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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