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镇远县天印水库项目环境影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邮 编:5500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镇远县天印水库 |
黔东南州镇远县都坪镇天印村 |
镇远县水务局 |
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镇远县天印水库属于“三位一体”规划的中型水库,坝址位于黔东南州镇远县都坪镇天印村,距离镇远县城55km。工程任务为供水、灌溉。 天印水库具有年调节能力,总库容1074万m3。水库正常蓄水位592.5m,回水长度5.19km,相应库容941万m3,死水位568.5m,死库容67万m3,兴利库容874万m3。设计水平年2030年总供水量2430万m3,其中集镇供水497万m3/a,农村人畜供水277万m3/a,灌溉供水1401万m3/a,稻田养鱼补充供水255万m3/a。总灌溉面积36767亩,全部为新增灌面。 天印水库工程包括水源枢纽工程和灌区及输水管线区两部分,水源枢纽工程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泄水建筑物、取水建筑物组成,其中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595.00m,最大坝高50m;泄水建筑物为右岸溢洪道;取水建筑物由取水口、取水隧洞、放空闸门室、主干管等建筑物组成。灌区及输水管线区有1条主干管和5条支管,管线总长度55km,其中主干管长36km,五条支管长19km。 本项目总投资78184.44万元,环保投资2732.13万元,占总投资的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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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期 1.必须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建议项目进一步优化施工布置,最大限度减少扰动面,严格控制项目施工作业面。做好土石方平衡调配,加强水土保持措施。剥离的表土临时堆放于表土临时堆存场,采取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弃渣场应先建好挡渣坝、截水沟等设施并保证工程质量,再进行土石渣料堆存,并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坡面工程及临时工程应及时采取工程或植物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应进一步优化开挖边坡设计,减少项目建设对环境及生态的影响。 天印水库工程淹没范围内有需要移栽的古树39株,在业主营地附近的封溪屯村组内征地1hm²用于就地移栽受水库淹没影响的古树。针对未移栽的12株古树,应采取登记并挂牌保护措施。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应遵照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古树或珍稀树种的保护工作。采用印发宣传册、搜救等措施对动物进行保护,并将野外搜到的动物及时、就近交给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治疗养护和放归。 2.施工过程中接受渔政部门和有关专家的指导,加强鱼类保护及宣传教育,严禁施工人员捕捞;施工期间实施驱鱼措施,减少施工对鱼类的影响。 3.项目水下施工作业应安排在枯水期内完成,减少项目对水体的影响。基坑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砂石加工系统废水采用高效净化器法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含油废水采用处理规模为6m³/h的SFY型含油废水处理成套设备进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回用于汽车冲洗与洒水降尘,剩余部分排放,废油全部回收。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应有容器储存并放置于专用库房,运输过程中防止洒漏。 水源枢纽工程区施工营地处于Ⅱ类水功能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和场区绿化,不外排。灌区及供水工程区施工营地处于Ⅲ类水功能区,生活污水量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也可用于洒水降尘和场区绿化,不外排。经处理后水质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城市绿化水质标准。 4.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选择低噪设备,并采取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夜间禁止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夜间施工,需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施工,并须公告附近居民。加强进场公路交通运输管理,采取严禁鸣笛、限速减速等措施,减少施工运输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公路两侧35m以内区域须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合理安排爆破方式、数量、时间,并以安民告示的形式告知附近居民,禁止夜间爆破作业。都坪镇集镇居民点及输水管线区其余10处居民点环境敏感目标的保护,首先从源头控制污染源,选择符合噪声标准机械设备,加强噪声源控制,针对夜间超标声环境敏感点应禁止夜间施工活动。 5.施工现场定期洒水降尘,加强施工区绿化,散装材料运输采用封闭运输并保持车辆外观整洁等措施减少扬尘。 6.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时将弃渣及表土清运至弃渣利用点及渣场堆放,禁止将生活垃圾及弃渣等弃至河道、库区。施工过程中的机械维修将产生一定量的废机油、废油抹布、废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进行收集和暂存,并委托有处理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7. 输水管线尽量不占用自然植被,特别是景区内具有景观价值和保护价值的植被,尽量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建议相关部门对工程运输车辆进行交通管制,减小对龙鳌河省级风景名胜区游览线路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对龙江河施工区沿岸进行植被恢复。 (二)初期蓄水 蓄水前建设单位须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SL644-2014)的相关要求,制定蓄水前库底环保清理计划,明确清理对象和清理要求,对库底进行清理,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水库蓄水。控制流域新增污染源,使天印水库库尾入库水质达到II类水质要求。 在水库初期蓄水前,蓄水初期水位未达到放水管高程时自导流洞下闸高程556.50m至取水口底板高程期间,由1台潜水泵将水抽至取水塔,经生态流量管下放生态流量;水位蓄至取水口高程后,撤离潜水泵,由永久生态流量管下放生态流量。在坝下建成生态流量实时监测系统,并与主管部门联网。环评根据《饮用水保护区划定技术指南》,初步划定天印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初拟划定范围内目前没有集中污染源。 (三)运营期 1.运行期通过导流兼取水隧洞后设置1根Φ400mm的永久生态流量管直接下放生态用水,下放流量为0.148m3/s。在生态流量管出水口处设置一处生态流量计,实时监测蓄水期和运行期生态流量下泄情况。 2.在评价区范围内制定切实可行的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幼林抚育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对评价区内的植物植被进行保护和恢复,建立天印水库库区防护林体系。 调查河段无珍稀濒危鱼类分布,有长江水系特有鱼类湖南吻鮈和湘华鲮,没有较集中、规模较大的产卵场、索饵场和越冬场。分布有斑鳜、鲇、花䱻、黄颡鱼、白甲鱼、云南光唇鱼等经济和重要价值鱼类。环评建议将龙江河的龙洞河口至拱桥电站库尾的7km河段划为本工程的鱼类栖息地保护河段。建议镇远县渔政部门严格实行禁渔期制度,减少对天然鱼类资源的捕捞,保护栖息地的自然河段现状,严禁水电开发及其他影响河流水文情势的项目等开发活动。 为有效减缓和补偿工程建设对工程区内鱼类资源产生的影响,通过加强渔政管理并向三板溪水电站鱼类放流站采购鱼苗的方式,对一些重点保护鱼类和重要经济种类开展适当的人工放流,以补充其种群数量和野生资源。 3.机械修配和汽车保养产生的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后,上层浮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控制和处理,下层水作为厂区绿化用水。 生活污水经过土地处理后回用于周围农田灌溉、营地内洒水和绿化用水,不外排。输水管线采取防渗措施,完善截、排水沟等措施,防止废(污)水及固体废弃物倾泻入内而影响水质。农业面源退水采取提倡绿色农业生产,降低农药、化肥施用水平;在天印水库实施乡镇供水前,完成羊场、都坪、平庄、龙田等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配套污水收集管道建设,生产生活废污水集中处理后回用或达标排放,减缓对龙洞河及龙江河水质的不利的影响。 4.采取消声、减震、封闭、绿化等降噪措施,减小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6.移民搬迁安置应选址在水源保护区外,避免二次搬迁。移民安置区合理采用沼气池处理移民安置区生活污水,综合利用于农田灌溉。修建垃圾池,收集及时收集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禁止滥砍乱伐、毁林开荒,注意对现有林木的保护,尽量减少对现有林木植被的过度利用和破坏;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和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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