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镇远县贵梅冶金炉料有限公司矿热炉生产高碳铬铁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6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3日-2017年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邮 编:5500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基本情况 |
环保执行情况 |
1 |
镇远县贵梅冶金炉料有限公司矿热炉生产高碳铬铁变更项目 |
贵州黔东经济开发区现代冶金产业园内 |
镇远县贵梅冶金炉料有限公司 |
北京文化东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015年7月,贵梅公司与邦泰公司签订股权协议,贵梅公司收购邦泰公司100%股权,因此合并后的贵梅公司对技改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后项目保留贵梅厂区已建1×16500KVA矿热炉,将邦泰厂区剩余的一台9000KVA矿热炉技改成1×12800KVA。技改后镇远县贵梅冶金炉料有限公司本次形成1×12800KVA和1×16500KVA生产能力。项目主要建(构)筑物由原料车间、冶炼车间、精整车间、机修车间、除尘设施、办公生活设施及废渣临时堆场等组成。员工行政生活及办公设施也均设置在贵梅厂区。在邦泰厂新建原料破碎洗选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高碳铬铁,年产能6.4万吨。项目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84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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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在施工中应尽量少破坏植被,对开挖的土石方应尽量回填利用,散装材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定期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废水采用简单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6:00作业;运输车辆在经过学校、村寨等声环境敏感点时尽量避免鸣笛,减轻对学生、村民的影响和干扰。建筑垃圾未能利用的运至弃渣场集中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清运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堆场。 (2)营运期:邦泰厂区矿热炉烟气经矮烟罩收集在引风机作用下,采用“U型冷却+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6-2012)排放限值。原材料全部入贮仓存放,不设露天堆场;厂区食堂配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对项目有组织排放的烟囱设置在线监测装置,监测项目为烟(粉)尘、流量、SO2、NOX,并和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将破碎、筛分车间和风机房进行封闭,破碎机、筛分设备、风机进行基座减震。对电炉通过车间外的建筑进行隔声。对水泵采取半封闭式隔声罩进行防护,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生产废水均不外排。在贵梅厂区和邦泰厂区设置雨水收集沉淀池(60m3、100m3)回用于冲渣水池,在堆场周边设置导流渠等,淋滤水收集池(10m3),回用于冲渣水池。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冲渣循环池,增加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调节池容积至24m3,用于生活污水事故情况下临时暂存。水淬渣外卖贵州东立水泥厂和玉屏穗安水泥公司,送黔东经济开发区工业渣场处置,不外排。在邦泰厂区现有空闲的已硬化土地上建临时废渣堆场,并补充建设部分环保设施:拦渣坝、截流沟、淋滤水收集池(10m3),按照Ⅱ类场建设及管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炉衬回收有用金属与耐火砖等后,送贵州黔东经济开发区工业垃圾填埋场填埋。冲渣水池在运行过程产生的少量沉淀物碎炉渣应定期清理,与水淬渣一同处置。洗矿水池污泥在洗矿水池旁设置专门的干化场,回用于铁铬合金生产。加强洗矿水池污泥的管理,洗矿水池的污泥干化场建设和管理应该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中标准进行。 |
2 |
天柱县油麻坳金矿(延续、变更)建设项目 |
天柱县远口镇 |
天柱县宏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
天柱县油麻坳金矿位于天柱县远口镇元田村(现已合并为大样村),距天柱县城东约34km,地理坐标东经109°28′44″-109°29′15″、北纬26°52′45″-26°53′14″。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于2010年1月颁发该矿山采矿许可证(证号:C520000201010014110055892),建设单位为天柱县宏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设计生产规模为2万t/a,有效期限自2010年1月至2015年3月,现已到期。 根据《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要求,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为3万t/a;根据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01地质大队2009年9月提供评审备案的《贵州省天柱县油麻坳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结合矿山的开采技术条件及业主的投入情况,天柱县油麻坳金矿重新按3万t/a的生产规模进行设计。 油麻坳金矿原设计为平硐-暗斜井开拓,主、风井位于核实矿体的西南面,井下已经形成系统。但由于现有工业场地及井筒设施用地与当地村民存在纠纷,至使从2010年1月采矿许可证颁发后只开采了很短的一段时间,之后一直未能进行生产。根据与当地村民协调情况并结合矿体赋存实际和开采技术条件,天柱县油麻坳金矿变更设计重新选定主井及风井,利用原主井作为副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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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首要的环境影响为对地下水水位和水质的影响,可通过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措施得到有效的防治与恢复;其次的环境影响为矿井涌水排放对水环境的影响,本矿山矿井水水质简单,通过混凝沉淀后可做到达标排放,有效减轻其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由于本矿山已基本建成,并开采过一段时间,但原有环保设施不能满足要求,需继续改进施工,对其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1、水污染防治 施工废水:施工废水可经隔油沉淀后用于工地洒水降尘和施工回用水。出于节水考虑,项目施工废水全部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林地施肥。 2、大气污染防治 ①堆渣土场采取相应措施,如晴天洒水,或用土工布覆盖等; ②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运输,及时清扫运输道路路面及车辆泥土,晴天洒水抑尘; ③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气和颗粒物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 ① 优选低噪声设备; ② 严格按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施工,禁止夜间施工; ③ 优化施工安排,物料进场安排在白天进行,避免夜间进场影响村民休息。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1)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2)施工弃土废渣 项目产生的施工垃圾,在废渣堆场内进行堆放,用于基建回填、铺路。堆场要采取相应的防尘、防渗、防流失措施,特别是雨季时要注意防止水土流失。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一)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在矿山设置一套生活污水处理系统,采用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于选矿,处理规模为12m3/d(0.5m3/h)。 2、选矿废水处理 选矿废水产生量为380m3/d,废水水质简单,主要污染因子为SS,其它污染因子浓度非常低,建设选矿废水沉淀系统(处理能力408m3/d),收集沉淀去除SS后回用于选矿,选矿废水回用率100%。 3、采矿废水处理 采矿废水包括矿井涌水、选井下防尘废水,采矿废水进入废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的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通过管道排放。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絮凝沉淀(硫酸亚铁)法,设计规模为2000m3/d。 4、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对“三废”管理,尤其是对井下开采矿井水、工业场地生产、生活污废水的处理与处置措施的管理;加强对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处置的管理,这样既可减轻对地表水的污染负荷,又能防止对地下水的污染。 为防止工业场地污废水通过入渗地下,以补给地表水的方式污染水体,工业场地地面全部硬化,采取雨污分流,场地四周修建截排水沟,场地周边的雨水直接排入环境,生产废水经废水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对尾矿场的淋溶水,采取完善的排洪措施,同时尾矿场的淋溶水产生量较小,再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内防尘洒水,不外排环境。 (二)空气环境保护措施 1、运输扬尘 (1)运矿车辆禁止超载,车厢不能泄漏,并加盖苫布;干燥时节采取路面洒水降尘,以减轻公路扬尘对道路沿途环境的影响。 (2)专人负责运输路面的清洁。 (3)发现道路破损时必须及时修整运输道路破损路面。 (4)运矿汽车安装连续洒水装置。 2、选矿粉尘 本项目选矿工艺为重选工艺,矿石在破碎、筛分、摇床分选过程中均伴有洒水或者冲水过程,矿石含水率较高,处于湿润状态,含细小颗粒物很少,有效防止破碎粉尘的产生。 3、其他扬尘 尾矿场扬尘、矿石临时堆场扬尘等通过根据天气情况定期洒水,并及时清理场地和路面等措施,防止扬尘的产生。在大风时禁止装卸活动,并将矿石临时堆场、尾矿场用棚布覆盖,防止大风起尘。 4、机械燃油废气 部分机械采用柴油作为燃料,通过定期检修机械设备,保证其良好的运行状态,防止超负荷运行,有效减少机械燃油废气的产生。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场地噪声控制措施 (1)选用低噪声工艺及设备 ①设计在设备选型时,优先选择高效低噪设备。 ②避免物料在装卸过程中大高差翻落和直接撞击。 (2)采取消声、吸声和隔声措施 ①风机消声 对于通风机、压风机等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采取在风机进出气管上安装消声器的措施进行降噪。 ②机修车间尽量减少冲击性工艺,如以焊代铆、以液压代冲击、以液动代气动等。 ③吸声及隔声 对于机修车间、空压机房等高噪声混响声采取隔声和吸声的措施,即高噪声设备设置在砖混结构的房屋内。 (3)对振动和冲击设备采取减振措施 对于产生较强振动或冲击,从而引起噪声的设备,如水泵,需采取减振措施。各水泵出口均采用多功能出口控制阀,采用柔性连接,以减少水泵振动,防止水锤,降低噪声。 (4)加强绿化 加强工业场地和风井场地、尾矿场四周的绿化,选用枝叶茂密的常绿乔木、灌木、高矮搭配,形成一定宽度的吸声林带。 2、运输噪声防治措施 运矿汽车行至集中居住区时应减速慢行;并严格控制运输车辆于昼间运行,禁止夜间行驶;同时还应将经过村寨的路段划定为禁鸣路段,严禁车辆鸣笛;对路面进行整修,提高路面等级。 (四)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1、选矿废渣。进行脱水处理后临时堆存于尾矿场,定期外售作为建筑材料,利用率95%,剩余5%送尾矿场堆存。 2、开采废石。60%及时回填采空区,40%临时堆存于尾矿场,定期外运作为建筑材料。 三、公众参与情况:依据国家政策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并按相关程序进行了公示。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00份,团体调查表10份,100%的被调查个人和100%的被调查团体支持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四、相关部门意见: (1)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黔国土资矿管函[2015]498号) 《关于《天柱县油麻坳金矿(延续、变更)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备案的函》; (2)贵州省水利厅(黔水保函[2015]146号)《关于对天柱县油麻坳金矿(延续、变更)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 (3)贵州省环保厅(黔环审[2017]8号)《贵州省环保厅关于对《天柱县油麻坳金矿(延续、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4)黔东南州环保局(黔东南环函[2015]90号)《黔东南州环保局关于对天柱县油麻坳金矿(延续、变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执行标准的复函》; (5)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黔环评估书[2016]2号)《关于对《天柱县油麻坳金矿(延续、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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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能源贵阳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液化天然气项目 |
贵阳市修文县工业园久长工业园区 |
贵州能源贵阳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省化工研究院 |
项目占地185111m2,为新建项目。本项目原料气仅有管道天然气,无其他原料气,厂区内不设置其他原料气储存设施。本项目基于可研阶段的原料气成分进行评价,若后期企业更换原料气或增加原料气种类,需另行办理相关环保手续。项目原料天然气使用量3.96×109Nm3/a(120×104Nm3/d),由中卫-贵阳联络线上为贵阳市修文县预留接口的68#分输阀室接入,修文县预留接口的(68#)分输阀室位于修文工业园区久长二官坝工业小区附近马关村周边。拟建输气管道考虑为埋地敷设,管道规格选用DN200,全程长约7.8km。 本项目生产工艺主要包括天然气净化、天然气液化、LNG储存和外运。本项目主要包括天然气净化工程、LNG和CNG充装站以及长输管线工程几个部分。 本项目总投资773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7.5万元,占总投资的0.488%。 |
1、施工期:采取遮盖、密闭、洒水、运输车辆即时清洁等措施,减少项目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生产废水沉淀后回用。施工生活区设置旱厕,产生的污物定期请周边农民清掏外运用作农肥。确保施工期间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应尽可能避开雨季,挖填平衡,施工结束后清理场地,场地清理完毕后覆土恢复植被。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对管线占地合理规划,合理设定施工作业带范围,不得在施工作业带范围以外从事施工活动。土地补偿措施、林地补偿措施及农田环境保护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执行。试压废水经沉淀池及隔油池处理后征得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许可选择合适的地点排放。 2、营运期:尾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标准要求后排放,非正常状态及事故状况下燃气导热油炉废气送火炬燃烧。LNG装卸采用LNG低温鹤管,接头为卡式接口,鹤管设有气相回收装置,LNG灌装时气化的天然气经气相回收装置返回储罐内。本项目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效率≥90%)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 -2001)(小型)后经楼顶高空排放。 项目产生的胺液再生废水和地坪冲洗水经隔油后回用于绿化。生活污水经A2/O法地埋式污水处理工艺+混凝沉淀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上寨河。本项目全厂设置一座2000m3的事故废水收集池。 废润滑油、废活性炭、过滤的活性炭粉尘等为危险固废,经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收集后,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单位进行处置。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规格为6m(长)×5m(宽)×2.5m(高),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规定建设和管理。生活垃圾定期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本项目的噪音源为压缩机、冷却塔以及各类泵等。采取隔声、吸声、消声、选用低噪声设备、佩戴耳罩或耳塞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本项目应制定严格的工艺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监督和管理,加强环境管理、设备保养、员工培训及教育,保障环保设备的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排放的发生。业主应按《报告书》及评估意见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细完善的应急预案,并认真组织落实。 4、公众参与情况:在公众调查中,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110份,收回110份,回收率100%,其中个人问卷100份,团体问卷10份。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100%的个人和团体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5、相关部门意见:修文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修发改投资【2016】236号”对本项目进行备案。 |
4 |
贵州军宁矿业有限公司良田纳沙锑矿(延续、变更)项目 |
镇宁自治县良田镇新屯村纳沙组 |
贵州军宁矿业有限公司 |
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 |
贵州军宁矿业有限公司良田纳沙锑矿(延续、变更)项目(以下简称纳沙锑矿)位于镇宁自治县良田镇新屯村纳沙组,矿山行政区划属贵州省镇宁自治县良田镇所辖。 镇宁自治县工业和经济贸易局以镇工经函[2015]9号文同意本项目开展相关前期工作。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以黔国土资矿管函[2010]348号“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军宁冶炼厂良田纳沙锑矿(延续、变更)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的函”,镇宁县良田纳沙锑矿生产规模3万吨/年,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3.1km2,开采深度为+700m~+500m标高,设计利用储量38.18万t,设计可采储量29.21万t,服务年限约10.8a。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设计采用留矿采矿法,浅孔爆破落矿,采场矿石矿车运输,人工出矿,选择窄轨运输方式。矿石开采出井口后,矿石经窄轨运至原矿堆场堆放,经人工手选剔除大块废石后,经带式运输机运往选矿厂进行洗选。 本项目改扩建后充分利用原工业场地的地面设施,即利用原有堆矿场、办公楼、蓄水池、职工住宿房等;废弃原主平硐和回风平硐,新建主斜井和回风斜井,新建炸药库和废石场。 矿井工业场地位于矿区内中东部,本项目生活用水中饮用水购买当地矿泉水,其他取自Q2井泉;生产用水取自处理后的矿井水和储存在蓄水池中的雨季收集雨水。本项目不设置锅炉集中供暖,矿井在工业场地浴室内设置2个电热水器,向浴室供应热水。本项目所需电源引自当地10kV农网,另规划自备一套柴油发电机组作为矿井一类负荷备用电源。本项目开采原矿主要运至工业场地西侧贵州军宁矿业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安顺市融兴实业矿业的锑矿选矿厂进行洗选,再运往冶炼厂进行提炼。矿井在籍总人数为40人,矿井全员效率为1.08t/d·工。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应先行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施工场地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可作为施工场地施工用水或防尘洒水,在生活污水处理站未建成前采取临时隔油+沉淀处理池处理后用用施工场地防尘洒水,不得直接排放;建设单位应先行建设的矿井水处理站,对于矿井井筒、井巷建设过程排放的井壁淋水和井下施工用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井下水作为施工用水和施工场地防尘用水,其余通过管道达标排放。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与施工期监理制度。在施工期加强洒水密闭运输等工作,避免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在施工区的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加强管理,及时回填,要对施工道路定时洒水,对容易产生二次扬尘污染的重点施工现场进行遮盖;运输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车辆不得超载,运输颗粒物料车辆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槽,并用蓬布蒙严盖实,不得沿路抛洒。应加强土地复垦和生态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工业场地内空闲地和周边的绿化建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矿井正常涌水量为33m3/d,最大涌水量为195m3/d。评价提出矿坑水处理站规模为240m3/d(10m3/h),处理工艺为“调节+曝气+混凝沉淀+锰砂过滤+消毒”处理工艺,出水满足《锡、锑、汞 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2排放限值,其中Fe满足《贵州省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表2一级标准,经消毒后满足《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中“防尘洒水水质标准”要求,部分回用于井下坑内凿岩及防尘用水,剩余部分通过排污管道排入纳沙小溪。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1.89 m3/d,评价要求工业场地内生活污水处理站选用具有脱氮除磷功能的二级生化处理工艺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1m3/h(24m3/d),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2排放限值后排入纳沙小溪。 工业场地采取雨污分流措施,在工业场地低处设置1座40m3的淋滤水收集池,初期雨水、工业场地淋滤水经边沟进入收集池后,引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废石场周边设截排水沟,拦渣坝下设置1座20m3淋溶水收集池,对废石场场底粘土作改性(加膨润土)、碾压处理,淋溶水经废石场场底设置的淋溶水导排管收集进入淋溶水池,后经潜污泵泵入矿坑水处理站一并处理,禁止淋溶水直接排放。 在项目总排口安装废水pH、COD、NH3-N和流量在线监控装置,并按规定接入当地环境管理部门。 工业场地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评价要求机修车间(含危废暂存间)、工业场地生产区、辅助生产区、矿井水处理站、工业场地冲刷水收集池、废石场淋溶水收集池、事故池等进行重点防渗,其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7cm/s,其中危废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对地面及裙脚采取防渗措施等,确保暂存期不对环境产生影响,并满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对生活污水处理池、浴室等进行一般防渗,要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0-7cm/s;其他区域进行简单地面硬化。提升应急响应能力,加强对废石场淋溶水收集池管理,发现淋溶水收集池泄漏应尽快维修。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运营期不使用燃煤锅炉,矿井在工业场地浴室内设置2个电热水器,向浴室供应热水。工业场地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原矿储装运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主要无组织排放点为:矿石翻车、原矿堆场和原矿转载及带式输送机运输过程、废石场等。 环评要求带式运输机设在封闭的走廊内,对进料口半封闭处理;在场内运输、装车过程要求采取喷雾洒水防尘措施;原矿堆场设置为半封闭式棚架落地结构,在原矿堆场周围设置喷雾洒水的防尘措施;废石场扬尘采取喷雾洒水措施,在其四周进行绿化,设防风林带。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工业场地通风机、压风机、机修车间、绞车房、带式运输机等。压风机的进风口安装消声器、采用建筑隔声等;通风机进风道采用混凝土结构,出风道内安装阻性消声器,采用扩散塔排放;机修车间尽量减少冲击性工艺,以焊代铆、以液压代冲击、以液动代气动等,夜间不得开机;绞车设备机座安装减振设施,房屋结构加设吸声、隔声等材料;带式运输机置于密闭的防尘罩中,内衬隔声或吸声材料;矿井使用的泵类设备做减震基础等防治措施降低或消除噪声影响。确保工业场地外排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周围村寨等保护目标处环境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石运往废石场堆存,废石堆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Ⅰ类场要求。井下水处理产生的泥渣,浓缩干化后作为原料回收;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方进行处置。机修间产生的废机油和实验室产生的废酸属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在维修车间内设置专门的危废收集容器和危废暂存间进行贮存管理,并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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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工程(贵州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工程(贵州段)工程位于遵义市桐梓县境内,在重庆市綦江区安稳镇与贵州省桐梓县尧龙山镇省界交错区域布线,经狮子头、岩扁、荷包溪、大坪子、盖石洞,与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工程重庆段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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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铁发建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为渝黔高速公路扩能工程贵州境内段建设内容,设计为六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度33.5m,路线全长1.725km,本项目全线共有桥梁2684m/4 座,均为跨境桥梁,其中位于贵州境内716m;隧道746m/1座(均位于贵州省境内)。线路路径较短,沿线不涉及服务区、收费站等附属设施。线路全线无互通立交工程,全线共设置分离式交叉1处。 项目全线永久占地5.63hm2,临时用地3.48hm2。线路沿线需拆除电杆10根,拆除照明线102m,拆除通讯线105m,无建筑物拆迁。项目总挖方22.09万m3、总填方3.87万m3、弃渣18.22万m3。项目共设置施工营地1处,渣场1个,表土堆放场1处,根据项目施工建设需要,新建施工便道总长约0.07km。 项目推荐方案总投资估算约为21249.75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9.04万元,占总投资的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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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严格控制临时用地数量,施工便道、各种临时施工场地尽可能设置在公路用地范围内。严格落实设计要求,不在水体附近取土、弃渣、设置施工场地。平衡好土石方量,做好道路边坡防护及路基防护工程、排水工程和道路两边的绿化工程,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重视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特别是临河路段应采取渣土装袋、修建挡渣墙等方式减少渣土掉落对河流水环境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对项目沿线施工中的表土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贵州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表土剥离、保存,达到合理利用表土资源的目的。同时,施工中尽可能保护表层有肥力的土壤,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便于后期绿化利用。对施工临时占用造成的植被损失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按原有土地利用和植被状况进行植被恢复。 2.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施工现场定期洒水,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平衡好土石方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沥青混凝土拌合设备必须采用无沥青烟直接排放过程、密封性能良好的先进的拌合设备,并加强拌合设备的维护管理,拌合站的选址应避开下风向300m范围内的学校和大片居民区。 在施工工区及临河桥梁处设置沉淀池处理施工废水,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严禁外排。对施工进行严格管理,防止施工机械机修以及工作时油污跑冒滴漏产生的含油污水等对水体造成污染。在施工营地附近设旱厕解决施工人员如厕问题。旱厕污泥委托沿线村民定期进行清掏。在施工营地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其他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全部回用,禁止外排。隧道施工废水首先进行中和处理调节pH值,然后利用地形修建多级沉淀池和沙滤去除泥浆等杂质,沉淀池底部的泥浆定时清运,隧道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抑尘。 评估要求对跨越河流涉的桥梁应加强桥梁照明设计、加强桥梁两侧防撞护栏的强度设计,并在桥上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和限速牌,在两座桥梁两侧设置应急电话,并设置监控设备,由监控中心进行24小时连续即时监控。为防止在桥梁上发生运输危险品事故时引发有毒有害物质直接泻入水体,影响水体水质,应设置完善的径流收集装置,采用专用管道将路面径流收集并引到桥梁两侧设置的事故池中,事故池中的废水须经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2009)中有关桥梁养护的要求,切实加强桥梁工程安全检查、监控。 3.加强景观设计、地表水、声环境、固体废弃物、风险事故等方面的控制保护措施,进一步降低工程对保护区功能和保护对象的影响。 4.对与拟建公路施工区距离较近,施工中会产生超标的1处敏感点采取临时声屏障措施。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6.业主应根据《报告书》提出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如果事故发生应及时迅速处理。加强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风险预案和应急措施,将事故对环境影响降到最低。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登记制度。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提高桥梁防护栏防撞等级。 7.强化项目管理,落实环保、水保资金,确保环保措施的落实。作好施工期的交通组织,保证施工期交通通畅。加强对道路两边的绿化工程,建设绿化通道、美化周围环境。 8.施工单位应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打击捕杀野生动物的行为。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禁捕猎野生动物。施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禁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猎野生动物,特别是国家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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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沙坝水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克度镇的沙坝自然村附近 |
贵州吉森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
北京尚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沙坝电站位于贵州省黔南州平塘县克度镇的沙坝自然村附近,为曹渡河干流梯级规划中的第八个梯级电站,坝址处37.8m3/s。电站采用坝后式开发,工程开发任务为发电。电站装机容量为30MW,年发电量为10861万kWh,年利用小时数3620h。水库总库容1457万m3,正常蓄水位561m,相应库容1196万m3,死水位559m,相应库容1055万m3,调节库容141万m3,正常蓄水位时回水长度约11.2km。工程枢纽主要由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发电厂房和升压站等组成。挡水建筑物为堆石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566.00m,最大坝高56m。泄水建筑分为溢流坝段和冲沙孔坝段,溢流坝段置于河床中间,坝段总长46m,共布置3个表孔、4个闸墩,冲沙孔坝段总长5m。输水建筑物为发电压力管,布设在左挡水坝段。厂房布设3台轴流式发电机组,保证出力2702kW。 工程总投资31943.28万元,环保投资674.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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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1.合理进行施工布置,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工程征地范围内,在工程施工区设置警示牌,标明施工活动区。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季节和作业时间,减少废弃土石方的临时堆放,对堆放泥土加盖草垫等,并尽量避免在雨季进行大量动土和开挖工程。剥离的表土临时堆存在堆渣场,采取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弃渣场先做好挡渣坝、拦洪沟、排水沟等设施并保证工程质量,再进行土石渣料堆存,并及时进行生态恢复。竣工后对施工迹地采取植树、种草、复耕等方式进行绿化处理,以恢复工区景观和植被覆盖率。加强陆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教育,严格把永久和临时占地控制在最合理、最小的面积内,工程完成后尽快恢复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保护动物的栖息地。 2.本项目基坑废水经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砂石骨料加工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回用于砂石系统冲洗废水;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经絮凝沉淀后回用于混凝系统或洒水降尘;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回用。施工区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规模为60m3/d)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维持施工机械良好的运转状态。选择离环境敏感点较远的工区内集中布置固定噪声源,施工区应设置围墙。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车辆的运行路线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在施工道路接口前、后500m处、营地公路旁各设置警示牌。受噪声影响大的施工作业人员要配置噪声耳塞、耳罩或防噪声头盔等噪声防护用具。 4.工程凿裂、钻孔、爆破采用湿法作业,钻机安装除尘装置。砂石加工系统采用湿法破碎的低尘工艺,采用密闭式制砂、布袋除尘等措施减少粉尘的排放量。混凝土拌和系统设置气厢脉冲袋式除尘器,并加强除尘设备的效果监测。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水泥等运输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低速行驶。 5.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时将弃渣及表土清运至弃渣利用点堆放。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机油、废乳化液、废液压油及废机油桶、废乳化液桶、废液压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和处置。 初期蓄水: 蓄水前应按照《水库库底清理办法》要求进行彻底清理,清理出的污染物必须运出库区外处置。水库蓄水和建成后控制上游及库区污染,严禁设置各类污染源,从根本上减少入库污水量。初期蓄水期,通过生态放水管下泄生态流量。 运营期: 1.加强渔政管理,严格执行禁渔期和禁渔区管理。根据工程及评价区鱼类特点,依托石龙水库开展鱼类增殖放流工作,在石龙水库建成前,由沙坝水电站通过购买鱼苗方式进行增殖放流活动,每年放流一次,放流数量为5000尾,放流种类主要为泉水鱼、白甲鱼、云南光唇鱼和黄颡鱼等,之后放流种类以石龙水库鱼类增殖站最终确定为准,每年放流一次,放流数量为1万尾。初步采用升鱼机作为其过鱼措施,下阶段开展过鱼设施专题论证,研究过鱼设施形式、布置方案以及设计参数。在4-6月鱼类主要产卵期进行生态调度,以保证坝址下游茅草桥鱼类产卵场繁殖季节鱼卵的成活率。 2.初期蓄水期通过冲沙底孔+生态放水管下泄生态流量;正常运行期,通过生态放水管下泄生态流量,最小下泄流量为3.87m3/s,在生态流量放水管末端安装电子流量计及数据发射装置,以保证下游生态流量。 3.运行期工程管理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48m3/d,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处置,不排入曹渡河。发电机、水轮机、变压器等设备出现事故或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后废油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回收、处置,不排入曹渡河。 4.营地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从专用烟道排放。 5.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及时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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