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优能(集团)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方县黄泥乡梯子岩煤矿(整合)环境影响报告书等3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1月17日-2016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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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邮 编:55000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基本情况 |
环保执行情况 |
1 |
贵州优能(集团)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方县黄泥乡梯子岩煤矿(整合) |
大方县黄泥乡槽门村 |
贵州优能(集团)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 |
贵州优能(集团)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方县黄泥乡梯子岩煤矿(整合)位于大方县黄泥乡, 由原梯子岩煤矿与瓮安县油房煤矿两个异地煤矿资源置换整合而成,整合后,对原瓮安县油房煤矿进行关闭,在原梯子岩煤矿最新获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范围内进行整合扩能,设计开采规模为90万t/a,设计可采储量为3778.845万t,服务年限为30a,其中首采区服务年限为18a。设计开采煤层为4、5、9、13、14、15号煤等共6层,原煤属中灰、中高硫、中热值无烟煤。 矿井设计工作面采用倾斜长壁采煤法,采用综采+高档普采工艺,采用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根据矿井开拓系统及采区的划分,本矿设一个开采水平(+1080m标高)、四个采区,其中,水平标高+1080m以上块段设为一、二采区,水平标高+1080m以下块段设三、四采区。选择+1080m标高以上块段一采区和二采区作为首采区,首采区服务年限为18a,首采煤层为4号煤层。矿井煤层开采顺序采用由上往下的顺序开采,煤层开采顺序4→5→9→13→14→15。 矿井设计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在工业广场内布置主斜井、副斜井和北回风斜井;在南风井及排(矸)排水场地附近布置排水(排矸)平硐以及南回风斜井。为满足排矸需要,在排水(排矸)平硐近出口处设置排矸斜井提出地表。 根据梯子岩煤矿(整合)初步设计,矿井设计从安洛河取水作为矿井生活饮用水源,取水口位于矿区北侧约220m处。矿井生产用水利用处理后矿井水,不足部分由生活水源补给。设计拟在工业场地北侧同步建设瓦斯电厂,矿井在正常运营期间,利用瓦斯余热锅炉供热。为满足矿井建设期和前期供热需求,设计拟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来满足矿井前期供热的需要。 矿井生产初期原煤经筛分选矸后,主要运往大方县电厂作发电用煤;矿井工业场地预留选煤厂场地,中后期选煤厂建成后,开采原煤经洗选后销售。 矿井在籍总人数1152人,矿井全员效率3.13t/工。 矿井建设总投资76420万元,环保工程投资628.1万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基建总投资的比例为0.82%。 |
(1)施工期:严格落实水保方案提出的水保措施,优化总体布局,尽可能减少占用林地、耕地;在矿坑水处理站未建成前修建沉淀池,并采用混凝沉淀措施处理矿坑水,处理后复用;在生活污水处理站未建成前,要求使用旱厕,修建隔油沉淀池集中收集生活污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复用;合理组织施工和工程设计,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要求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2)营运期:①地表水:A.矿井水:在南风井及排(矸)排水场地修建一座处理规模为700m3/h的矿井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一级曝气+一级锰砂过滤+煤泥压滤+部分消毒”的处理工艺,处理复用后剩余部分排入安洛河。B.生活污水:对工业场地生活污水进行管网收集,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沿矿区公路铺设的管道进入南风井及排(矸)排水场地,与复用多余部分矿井水一并排入安洛河。②地下水:除15煤层距下伏茅口组较近外,采矿对含水层影响不大;矿山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矿坑水及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对下游区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计及评价对噪声源主要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噪声污染综合防治措施,采取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筛分选矸楼进行密闭,并配备除尘器除尘,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集中排放;工业场地储煤场建设为半封闭棚架式储煤场,运输皮带设置在封闭式走廊内,对转载、装卸等分散产尘点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对环境影响较小。⑤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矿井矸石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后运往排矸场暂存;生活垃圾定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矿井水处理站煤泥压滤后与筛分楼除尘器收集的煤尘一起混入末煤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干化后运往当地环卫部门认可地点进行统一处置;在机修车间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将废机油交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⑥生态环境影响保护措施:评价要求按国土部门批复的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土地复垦工作等。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当地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及网上公示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60份,团体调查表6份,100%的被调查个人和100%的被调查团体支持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1)贵州省能源局以“黔能源煤炭[2015]192号”出具了本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2)毕节市环境保护局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预审。 |
2 |
贵州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泰邦生物科技园一期项目 |
贵阳市花溪区贵筑社区尖山村和贵安新区党武乡交界处 |
贵州泰邦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江苏智圆行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年投浆1000吨血液制品车间(年产人血白蛋白280万瓶,静注人免疫球蛋白250万瓶,人凝血酶原复合物42万瓶,人纤维蛋白原42万瓶,人凝血因子Ⅷ25万瓶)和年产胎盘多肽注射液5000万支的生产线,工程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厂内设置3台10t/a燃气锅炉(两用一备)供气。该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15%。 |
(一)施工期。严格做好厂区防渗、防漏系统工作,设置沉淀池收集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市政官网,严禁外排。合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控制施工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尽量做到挖填方平衡。对工程区域内的地表土清挖须单独堆存用于后期绿化覆土。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并分别处理。加强洒水和加强密闭运输等工作,避免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二)营运期 1.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燃气锅炉产生的烟气须达到相应限值要求后排放;各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满足标准;产生恶臭的各生产单元要采取措施,确保恶臭满足标准要求。饮食油烟气采取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须符合要求。 2.加强水污染防治。须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措施。本项目各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水、实验室废水、制水设备和锅炉软水产生的废水等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标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隔油预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一并进入市政管网,前期进入已建成投运的花溪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期待花溪南部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经市政管网进行处理。为防治项目废水对地下水的污染,并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生产设备、排污管网、排污沟进行检修,谨防管道破损、管网渗漏、沟渠泄漏等事件发生,造成地下水的污染。加强对周边泉点、地下水的监测力度;积极防范地下水污染。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确保厂界噪声达到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防治。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各生产车间产品包装过程产生废包装袋、包装盒、纸箱、废玻璃瓶等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回收利用。项目产生的沉淀残渣、废滤芯、滤膜、废血浆袋、不合格血浆、胎盘残渣、、废树脂、不合格药品、废水处理站污泥、实验室预处理产生的污泥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实验室动物尸体经高温蒸汽消毒后,送往锅炉焚烧处理。厂内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要求建设,并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
3 |
正安县城镇生活垃圾制气发电综合利用项目 |
正安县凤仪镇山峰村樊家槽 |
正安乾元盛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
属于新建项目,采用“垃圾分选、低温热解高温气化发电等技术”,年处理城镇生活垃圾109500t。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选车间、加气砼生产车间、塑料制粒车间、制气发电车间、废水处理车间及其他配套工程、环保工程。日处理规模300t,生产塑料母粒2136t/a,生产加气砼建材12万m3/a,制可燃气8569.08万m3/a,年发电3926.9万kw.h。该项目总投资1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02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9.39%。 |
(一)施工期。严格做好厂区防渗、防漏系统工作,生产废水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施工,不外排。项目施工人员少量生活污水经沉淀池和隔油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合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控制施工时间等措施。应尽量做到挖填方平衡,对工程区域内的地表土清挖须单独堆存用于后期绿化覆土。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施工期加强洒水和密闭运输等工作,避免扬尘排放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主厂房为封闭结构,垃圾储坑内的上方空间设抽气系统,并设负压装置,正常情况下,仓内废气与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进入焚烧炉处置,事故情况下(焚烧炉维修期间),采用活性炭吸收装置处理确保达到要求。对加气砼建材车间产生的粉尘、塑料制粒过程中产生的HCl及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收集处理达到标准要求后排放。发电机组废气、垃圾分选车间废气、烘干系统尾气经收集后处理后达到标准限值;NH3达到标准要求;HCl、Hg、Cd、Pb、二噁英排放浓度低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表4规定的限值后排放。 安装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监测内容包括SO2、NO2、烟尘、烟温等,NH3、Hg、Cd、Pb、HCl、二噁英开展不定期监测;监测系统与地方环境管理部门联网。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余热锅炉蒸汽排空管、鼓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时作隔声、防振、降噪处理。 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须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内设置污水处理站一座,对生活污水,垃圾分选车间的场地、车辆冲洗水,渗滤液等废水进行处理,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标准,并且满足锅炉补给水、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及工艺用水水质指标要求后回用,严禁外排。同时加气砼建材生产用水、地坪冲洗水等废水进行处理后综合利用,严禁外排。同时运行过程中应时刻注意观察对周边村寨饮用水井的影响,加大对周边泉点的监测力度,一旦地下水水质发生异常,应立即停产并做好应急防范工作;须在厂区主体厂房上游及下游、厂内分别按照《报告书》要求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并按照相关标准要求每季度监测一次,一旦发生异常,应立即停产整改。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产区、管理办公区、生活休闲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送入本项目垃圾分选车间综合利用。垃圾制气发电产生的炉渣,可作为加气砼建材车间原料利用。垃圾制气发电产生的底渣和飞灰,属于危险废物,应按有关规定贮存及管理,对其进行稳定化处理后运至正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干化脱水处理后,送至制气发电车间热解干馏气化炉掺烧。布袋除尘器被更换下来的破损布袋、生产过程中的废机油、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失效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应进行分类收集、贮存管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交由有资质单位或返回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处置。石灰粉、水泥、飞灰储仓除尘器收集到粉尘全部返回储仓。 5.环境防护距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32号),环境防护距离不得小于300米。厂界外1km范围内列为规划控制区,在该控制区内严禁新建居住、学校、医院、养老院等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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