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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10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10-31 16:46:57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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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河边煤矿(整合)环境影响报告书等5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0月28日-2016年11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邮 编:5500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基本情况

环保执行情况

1

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河边煤矿(整合)

贵州省钟山区大河镇裕民村

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

 

 

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河边煤矿(整合)位于六盘水市钟山区大河镇,由原大河边煤矿(90万t/a)与原红旗煤矿(21万t/a)整合而成。根据《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大河边煤矿(整合)初步设计》,整合后大河边煤矿生产规模为90万t/a,矿区由19个拐点圈定,面积为10.565km2,开采深度+1900~+750m。整合后的大河边煤矿利用原有大河边煤矿井下开拓系统和地面生产系统,关闭红旗煤矿井下生产系统,将红旗煤矿井下未开采资源与大河边煤矿合并在一起,由大河边煤矿统一开采。

根据《初步设计》,整合后的大河边煤矿废弃原红旗煤矿工业场地和井下生产系统,利用原大河边煤矿的地面生产系统和井下生产系统,且井下生产系统(主要指延深系统)已经施工完成,设计开采煤层为1、4、7、8、11、 13上、13下、14、15、16、19、34等12层煤,总设计可采储量为8270.7万t,服务年限为65.6a;环评要求禁采4和8号高硫煤层,环评要求禁采后的可采储量为7844.0万t,禁采后的服务年限为62.3a。设计可采煤层为低灰~高灰、特低硫~高硫、低热值~特高热值的气煤,本项目仅设置简单筛分系统,原煤经简单分级选矸后,通过裕民装车站装车外运。

矿井沿用原有斜井开拓系统,利用原有工业场地和主要井筒,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一次采全高。全井田新设计2个水平、10个采区,首采区为31采区,目前开拓系统和首采工作面已经形成。

矿井采用机械抽出式通风方法,投产时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采用主斜井、副斜井、行人平硐进风,回风斜井回风。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矿井为高瓦斯矿井,设计有2处瓦斯泵站对矿井瓦斯进行集中抽放,环评要求预留瓦斯电站场地。

本项目共设置2处取水水源,西区水源井和东区水源井,主要供给矿井生活和消防用水水源。生产用水主要利用处理后的矿井水,不足时由矿井生活水源补给。

目前,大河边煤矿已经取消了原有燃煤锅炉,利用2套水源热泵机组替代原有燃煤锅炉。矿井采用双回路供电,矿井年耗电量4256.3kW•h,综合电耗47.29kW•h/t。

矿井在籍总人数1092人,矿井全员效率3.83t/工。矿井建设新增总投资23601.88万元,环保工程投资1346.78万元,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5.71%。

施工期: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按照设计搞好工业场地绿化;对施工临时用地进行复垦或恢复植被。

(2)应严格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完善各项水土保持工作。

水环境保护措施:

矿方已建成了矿井水处理站,矿井水的排放对地表水的影响较小;环评要求在整合矿井正式运行前,修建矿井水复用管道,矿井水处理达标后部分回用,并补充建造深度处理系统一套,以达到浴室和洗衣房用水水质的要求。

目前大河边煤矿生活污水已经接入大河镇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大河边煤矿生活污水的产生对地表水的影响较小。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矿井在施工期采用水源热泵机组替代原燃煤锅炉进行供热,无燃煤烟气排放,施工期间曾定期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地面进行洒水抑尘。目前,矿井施工活动已基本结束,施工期的大气环境影响已基本消除。

声环境保护措施:

目前,本项目的施工活动已基本结束,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已消除,据调查,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发生噪声扰民事件。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后续的施工活动很小,主要为后期风井场地建设和后期瓦斯电站的建设,后续建筑垃圾可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应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故矿井建设工程施工中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矿井工业场地、行政办公区、北翼风井场地、瓦斯综合利用场地、南侧矸石场、西侧矸石场均位于开采外围之外,原红旗煤矿工业场地和矸石场也位于开采范围之外,基本不受地表沉陷的影响。

水(城)大(湾)支线铁路、S212省道水汪路段和进场道路均位于开采范围之外,基本不受地表沉陷的影响,但位于开采范围内的其他乡村公路可能受地表沉陷影响,评价要求加强观测,若发现有下沉现象,采取随沉随填的措施,保证道路畅通,确保村民出行安全。

设计对大河留设了保护煤柱,白岩脚小河位于开采范围之外,基本不受地表沉陷的影响;其他地表溪沟多为季节性冲沟,受地表沉陷影响较小,但矿井在开采过程中必须做好防范措施,做好堵漏、地裂缝及塌陷地充填等措施。

环评要求业主出资对受Ⅲ级破坏影响的王家寨、王家背后和出水洞村民点建筑物进行维修加固,并加强观测,必要时将受影响村寨搬迁至鱼塘安置区。全井田开采(除首采区外)时,环评要求将受Ⅳ级破坏影响的么岩脚、洪龙寨、郭家寨搬迁至井田外的大冲安置区;同时要求矿井出资对受Ⅲ级破坏影响的大龙井等6个村民点建筑物进行维修加固,并加强观测,必要时将受影响的大龙井、腰岩脚、么岩上、黄泥洞村寨的村民搬迁至大冲安置区,将卯落开、冯家湾等受影响村寨的村民搬迁至鱼塘安置区。

环评要求由业主出资,对受地表沉陷影响的耕地及基本农田进行土地复垦、整治和补偿。加强工业场地绿化,并对工业场地地面未硬化部分进行硬化处理。

地表水环境保护:

环评要求完善矿井水处理工艺,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过滤工艺,提高出水水质指标,即采用调节池+静态混合器+混凝池+反应分配器+高效斜管沉淀池+石英砂过滤池+部分消毒的工艺进行处理;矿井水在外排前应处理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其中Fe、Mn浓度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表2标准限值,处理后的水质同时能满足《井下消防洒水用水水质标准》(GB50383—2006)要求。

同时环评要求在监测到处理能力不够时,则需提前增加处理规模为8400m3/d(350m3/h)的处理设施一套,增加的处理设施工艺应为环评优化后的处理工艺。

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矿井水优先用于井下防尘洒水、地面生产系统防尘洒水、瓦斯泵站冷却补充水、空压机冷却补充水,工业场地绿化和道路浇洒用水,部分矿井水经深度处理后可复用于洗衣房及浴室用水,剩余部分通过管网排入白岩脚小河。

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管网排入大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经大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后排入大河。

矿井设计为露天储煤场,环评要求改为半封闭棚架式储煤场,对地面进行硬化;在原煤堆场周围设场地淋滤水收集边沟,并设置淋滤水收集池(20m3),在工业场地矿井水处理站西侧附近设置工业场地淋滤水收集池(20m3),将收集后的场地淋溶水引入矿井水处理站一并处理。同时须在南侧矸石场下游设置矸石淋溶水沉淀池(80 m3),西侧矸石场下游补充设置矸石淋溶水沉淀池(20 m3),矸石场产生的少量淋溶水经沉淀后排放。本项目机修车间将间歇产生极少量机修废水,环评要求设置隔油池(1m3/d)对机修废水隔油后进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

地下水保护措施:

现有供水水源遭到煤炭开采破坏或污染影响时,距离工业场地较近的村寨可纳入矿井供水范围,距离工业场地较远的其它村寨应由矿方新建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对于矿区内其它居民点,若煤炭开采过程中发现其长期供水水源(井泉)发生漏失时,矿方应提出补救措施,开辟新的水源、修建供水工程进行供水。

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评价要求工业场地煤炭储存采用半封闭式的棚架式储煤场,场内运输皮带设置在封闭式走廊内,对转载和卸载、装卸等分散产尘点、矸石场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和工人个体防护措施,有效减轻地面生产系统扬尘对环境空气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2)矿井新增的交通流量对道路两侧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环评建议综合利用的瓦斯纯量为2268万m3/a,占瓦斯抽放纯量的98.0%。

声环境保护措施:

评价针对高噪声源分别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声学治理措施,以及要求设置围墙、加强绿化等措施进行降噪。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目前,矸石场已修建挡矸坝及排水涵洞,环评要求复核已有防洪措施是否复核规范要求,同时补充建设截排水沟的防洪排洪措施。

目前已经设置了工业场地垃圾池,环评要求将垃圾收集至垃圾池后,再集中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矿井水处理产生的煤泥和除尘器粉尘具有一定的热值,压滤后掺入电煤外销。

矸石场已建挡矸坝和排水涵洞,须在外围补充建设截排水沟以及挡矸坝下游补充建设矸石淋溶水沉淀池,矸石场产生的少量淋溶水经沉淀后排放。

评价要求所有机械维修须集中在机修车间内进行,不得置于室外,换下的含油零部件不得随意丢弃,同时要求在机修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设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置防渗措施,废机油采用桶装,并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定期将废机油等送往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处置。

环境风险管理措施:

矿井必须加强矸石场的工程措施和其他措施,同时应尽可能对煤矸石展开综合利用,减少矸石堆存量来避免溃坝风险的发生。

大河边煤矿西侧矸石场已经设置了挡矸坝和排水涵洞,环评要求补充设置其截排水沟,将场地外的雨水截留出去。原红旗煤矿矸石场仅在东侧设置了一定长度的矸石挡墙,环评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大河边煤矿业主按规范要求结合地形设置东(部分)、南、西侧(部分)挡矸坝,并设置周边截排水沟,将该矸石场的溃坝风险降至最低。

主要防范措施为尽可能地避免污废水处理系统的非正常运行,并充分利用井下水仓作事故检修池,防范事故排水带来的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现场张贴公告、网站公示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共发放调查问卷125份,收回124份,总收回率99.2%,其中个人问卷115份,收回115份,回收率100%;团体问卷10份,收回9份,回收率90%,受调查者无人提出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1)初步设计专家咨询意见;(2)六盘水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

2

贵州省威宁至围仗(黔滇界)高速公路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度24.5m。推荐线全长28.650 km。路线走向:拟建项目经过了毕节市威宁县陕桥街道、金钟镇、幺站镇、金斗乡,共计1个市、1个县、4个乡镇。

建设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叉工程、收费站、服务区等。

全线共设桥梁10050m/23座,隧道8670米/5座,互通立交3处,1处服务区和3处收费站。项目建设总投资411568.801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91.79万元(含新增水土保持投资3870.79万元)。

 

(1)施工期:①禁止在敏感区内设置弃渣场、临时施工场地、料场等。②施工现场定期洒水,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平衡好土石方量,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③施工期废水不得排入水体,须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处理达到农灌水质标准后用于农灌;位于敏感水体附近的施工营地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④表土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贵州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进行表土剥离、保存,达到合理利用表土资源的目的。⑤做好水土保持工作。⑥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沿线涉及的文物、珍稀动植物、林区和古树名木的保护。⑦施工期建设垃圾送指定地点堆存,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2)营运期:①水污染防治措施:服务区、收费站生活污水,采取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相应水体。在跨河桥梁入桥前设置警示牌,桥梁两侧安装加固防撞护栏,并设置桥面导排水设施及事故应急池。②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受交通噪声影响的敏感点采取安装声屏障和隔声窗降低噪声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并设置明显标志,禁止汽车鸣笛和限制行车速度。对于采取上述隔声保护措施后仍不能满足相关环境要求的保护目标,应予搬迁,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偿。③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沿线服务区、收费站的餐饮应设置独立的专用烟道,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含油烟气须经净化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从专用烟道排放。④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各设施合理设置垃圾桶、垃圾池,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公众参与情况:本次公众参与个人、社会团体发放调查问卷185份,其中个人调查问卷161份,团体调查问卷24份。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该项目的建设,获得当地大部分社会团体和大多数公众的支持,无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1)贵州省环保厅以黔环水表〔2016〕25号文件同意其选线;(2)威宁自治县环保和科技局以威环科预审【2016】4号 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预审意见。

3

平坝县齐伯乡窑上铝土矿10万t/a(变更)项目

平坝区窑上乡

平坝县齐伯乡农工商联合公司

宁县智诚安环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平坝县齐伯乡窑上铝土矿(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由6个矿点坐标组成,开采深度:1300m-1120m 矿区面积:1.1793km2。根据储量核实报告,截止2015年9月3日,准采标高范围(1300—1120m)内有铝土矿及共生矿镓矿伴生矿赤铁矿和硫铁矿。铝土矿(122b+333)保有资源储量116.08万吨。其中(122b)39.14万吨,占保有资源量的33.72%;(333)76.94万吨,占保有资源量的66.28%。共生矿镓保有资源量46.43吨,其中(122b)15.65吨,(333)30.78吨。伴生矿赤铁矿(333)1.33万吨。伴生矿硫铁矿(333)21.23万吨。项目技改后,矿区坐标及范围不变,开采方式为斜井开采,开采规模为10万t/a,总服务年限为8.68a,其中,铝土矿服务年限为7.41a、伴生矿赤铁矿服务年限为0.08a、伴生矿硫铁矿服务年限为1.19a,共生矿镓矿服务年限为0a。本次评价仅对开采铝土矿进行评价,若后期需要开采伴生矿,则需另外补做环评。

(1)施工期: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处理后作为施工场地防尘洒水和附近耕地农灌,井下涌水和施工废水进入沉淀池进行混凝沉淀处理,处理后全部复用于井下防尘用水,禁止外排。细颗粒物料运输应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装卸时要采取措施减少扬尘量;剥离表土送排土场堆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高噪声的作业应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减少夜间施工量,打桩机等禁止在夜间施工,避免对周围村庄居民生活产生不良影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2)营运期:①矿区废水主要为矿井涌水,矿井涌水经过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40m3/d采用调节+混凝沉淀+二级曝气+二级锰砂过滤+底泥浓缩干化+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达到《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要求后在非雨季全部回用,在雨季老登土小溪有水的情况下部分回用部分外排本项目办公区位经化粪池处理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2m3/d,采用一体化生化污水处理工艺)处理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直接排放标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影响较小。

②地下水:为从源头控制地下水污染,一方面应加强对产生的废石进行综合利用,减少废石场废石堆放量,另一方面,地下水污染源来自淋溶水,应在废石场周边设截排水沟及挡渣坝,底部设置排水涵洞,减少废石场雨水的渗容量,同时,在废石场堆放废石之前,对底部压实,减少淋溶水的下渗量。

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有空压机、机修设备、泵类、通风机等产生的噪声环评要求噪声源主要采用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噪声污染综合防治措施,本项目厂界昼间、夜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 类标准要求,本项目空压机、通风机与厂界距离超过40m,营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④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石、废机油、生活垃圾及废水处理站污泥。开采过程产生的废石量较小,约为1.0万t/a,且后期基本无废石产生,废石产生量主要来源于地下硐室,废石运至废石场堆放,及时用于采空区回填,剩余部分外售作为制砖原料。机修区在对矿山设备进行维修和养护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废机油,属于HW08类危险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矿井水处理站污泥集中收集,及时用于采空区回填;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集中收集,定期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⑤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工业场地地面储矿场设置为半封闭式,在储场和装车点四周设喷雾洒水装置外排土场加强洒水,露天采场等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和工人个体防护措施,减轻扬尘对环境空气和人体健康的影响。矿山汽车运输产生的废气、运输公路产生的运输扬尘等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矿山新增交通流量对道路两侧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当地现场张贴公告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00份,团体调查表10份,100%的被调查个人和100%的被调查团体支持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4

贵州中纸投资有限公司晴隆县中营镇新华煤矿

晴隆县中营镇以西1km

贵州中纸投资有限公司晴隆县中营镇新华煤矿

重庆地质矿产研究院

根据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华煤矿由原新华煤矿(15万t/a)及原元宝煤矿(9万t/a)整合而成,兼并重组后保留晴隆县中营镇新华煤矿,关闭龙里县醒狮镇元宝煤矿,调整后晴隆县中营镇新华煤矿按原矿界不变,维持原有井田范围,建设规模为30万t/a。新华煤矿改扩建后面积0.5651km2,开采标高为+1400~+600m,可采煤层C8、C10、C11、C14、C23、C25、C30煤层共7层,矿井工业资源储量876.3万t,设计可采储量548.8万t,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t/a,服务年限13.1a。全矿井以1个水平、3个采区进行开采。矿山投产时布置主斜井、副斜井、回风平硐三个井筒。工程总投资10826.64万元,环保工程投资518.1万元。

(1)施工期: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各场地施工期间设置旱厕,用于周边旱地施肥,严禁未经处理的污水进入地表水体。采取洒水防尘、封闭运输、物料堆放点加盖篷布等措施,减轻施工扬尘、运输扬尘,渣土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施工场地噪声达标。做好土石方量平衡,控制施工期水土流失。建设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将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

(2)营运期:①地表水:工业场地实施“雨污分流”和地面硬化措施,场地四周设场地淋滤水收集边沟和收集池,将地坪冲洗水、初期雨水、储煤场淋滤水收集后输入矿井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矿井水经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其中Fe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要求后,尽可能回用,剩余部分排入田寨河。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全部回用,不得外排。②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水资源的保护工作,保护井田范围内居民的饮用水点,加强对井田及周围地下水井(泉)点的水量观测,制定供水预案,落实相应措施,及时解决因矿山开采影响居(村)民生产、生活用水的问题。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工业场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经过村寨减速行驶、禁鸣等措施,确保各个场地厂界噪声达标。④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煤尘和压滤后的煤泥均掺入原煤外售,机修废机油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应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⑤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取暖供热采用清洁能源,不设置燃煤锅炉。储煤场应采用半封闭式结构,在装车场、排矸场等地面产尘点采取喷雾洒水抑尘措施。应对场区道路定期洒水以抑制路面扬尘,同时对运煤车辆采取加盖篷布,限制装载量等措施,以控制煤尘对环境的污染。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当地现场张贴公告、网上公示以及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10份,团体调查表10份,100%的被调查个人和100%的被调查团体支持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1)《关于对贵州中纸投资有限公司晴隆县中营镇新华煤矿不扩界的批复》,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贵州省能源局,黔煤兼并重组办〔2016〕9号;(2)《关于对贵州中纸投资有限公司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的批复》,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能源局,黔煤兼并重组办〔2014〕123号;(3)《关于对贵州中纸投资有限公司晴隆县中营镇新华煤矿(整合)开采方案设计的批复》,省能源局,黔能源煤炭[2016]59号;(4)黔西南州环保局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黔环预[2016]8号);(5)晴隆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晴环复[2016]16号关于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批复。

5

贵州省铜仁市瓦屋乡新田湾锰矿(延续、变更)

铜仁市瓦屋乡新田湾

贵州省铜仁市矿产供销公司

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

新田湾锰矿位于铜仁市东南方向的瓦屋乡境内,行政区划属铜仁市瓦屋乡所辖。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贵州省2012-2015年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5号)以及《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精神,矿山原设计生产规模为2万t/a,现变更为5万t/a。并拟利用原有零散建设的地面设施改建成新的工业场地,并利用原有主平硐、1号回风斜井、主斜井、2号回风斜井改造成新的开拓系统,目前矿山正在完善相关手续。

新田湾锰矿(延续、变更)矿区面积:0.85km2;开采深度:+620—+400m标高。根据矿体的赋存条件及开采技术条件,选用地下开采,壁式崩落采矿法采矿。

矿山在籍总人数70人,全员效率为2.16t人.工日。

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环保工程投资125.40万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基建总投资的比例为20.90%。

(1)施工期:施工期矿山排水修建临时沉淀池进行处理,处理后要求优先用于施工用水及道路降尘;对施工场地和道路采取洒水降尘;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作业时段;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运往环卫部门认可地点处置。

(2)营运期:设置矿坑水处理站以及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废水经复用后,剩余部分达标排放至溪水河;对受沉陷影响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平整复垦或植被恢复;对不同的地面生产系统扬尘采取封闭运输、半封闭式储存、防尘洒水、降低装卸高度和个体防护等措施;声环境采用设备基座减振、房屋维护结构隔声,设置隔声门窗,夜间不工作等防护措施;矿山生产期废石运往废石场堆存,生活垃圾集中后送往铜仁市碧江区垃圾卫生填埋场统一处置;矿坑水处理站产生的泥渣掺入矿石外售;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经消毒干化后作农肥使用;在机修车间设废机油收集桶及暂存间,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并按危废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定期将废机油送往危险废物中心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现场张贴公告、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00份,团体调查表10份,所有被调查的团体和个人均支持本工程建设。

相关部门意见:铜仁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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