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3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03-07 19:13:22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字号: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贵安新区小寨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等5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37日-2016年316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编:5500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贵安新区小寨水厂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贵安新区小寨水厂位于S102省道东侧,小寨西南侧的荒坡上,在贵安新区核心区规划边缘

 

 

 

 

 

 

 

 

贵州贵安水务有限公司

 

 

 

 

 

 

 

 

 

 

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贵安新区小寨水厂设计供水范围主要为贵安新区核心区,即北起金清线,南至黔中路,西起红枫湖西岸、马场一带,东至湖潮、麦坪一带。南北长约30.0km,东西宽约9.0km,面积约260km2的区域。

项目共包括四个内容,分别是取水工程、输水管道、净水厂工程及配水工程,其中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取水工程、输水管道和净水厂工程,配水工程与贵安新区道路配套建设。项目设计供水规模为远期(2030年)20万m3/d,近期(2020年)10万m3/d。本次工程建设取水泵站及建、构筑物按20万m3/d规模一次建设,输配管网及设施、设备等附属工程分段实施。本次评价按照10万m3/d进行评价。

项目总投资70993.6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8.3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1.93%。

 

(一)施工期

1、施工期不设置施工生活营地,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严禁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施弃渣场、堆料场、工棚,并在施工期严格规范人员行为,产生废水严禁外排。

2、施工期对运输车辆要及时清扫,对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洒水抑尘,缩小扬尘飘洒距离,减小扬尘浓度,降低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

3、在施工期间采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减少夜间施工量,确保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加强设备维修养护,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及经过敏感区域时减速,并减少鸣笛。

4、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弃方不得随便倾倒,应做到及时清运,妥善单独堆存,及时送往需要借方的贵红路项目的使用。施工期应设置生活垃圾暂存点,将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运输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厂区绿化措施,并对加药消毒间配备在线监测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系统等应急预防设施,预防氯气超过标准浓度,一旦发生事故性泄漏,喷水系统启动喷水吸收氯气。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净水厂的生活污水及地坪冲洗水,收集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厂处理。取水工程的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用于取水工程绿化用水。生产废水经浓缩、脱水处理后,上清液泵送至絮凝沉淀池进行重新处理回用,不外排。实验室废水采用实验室废水综合处理一体机处理,其出水水质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进入市政管网。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的污泥经“污泥调质细胞脱水+模压板框方式”一次性深度脱水后送往垃圾填埋场填埋。职工生活垃圾统一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进水泵站等高噪声采取设备基础减振;污泥浓缩脱水机、鼓风机等安装时除采用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区机动车行车路线,控制进出车辆车速,禁鸣喇叭,降低机动车辆噪声。确保厂界外排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2

S202线黎平县高屯至黎平县城公路改扩建工程

黎平县

黎平县交通运输局

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S202线黎平县高屯至黎平县城公路改扩建工程路线全长21.835km,其中K10+000~K21+835环评工作已另行委托实施,本次环评内容只针对项目K0+000~K10+000路段。K0+000~K10+000路段,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40km/h,路基宽度采用8.5米。项目总投资224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157.2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1%。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实施施工期环境监理。严格控制临时用地数量,禁止在生态敏感区内设置弃渣场、临时施工场地等。不在水体附近取土、弃渣、设置施工场地。对施工遗迹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平衡好土石方量,做好道路边坡防护及路基防护工程、排水工程和道路两边的绿化工程,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对古树采取避让、挂牌等保护措施。重视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废水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改良式化粪池(2座)处理后用作农肥。项目应尽量避免雨季进行桥涵桩基础施工,通过设置排水沟、围堰、采用钻孔灌注桩工艺施工、生产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等措施,减少项目桥梁施工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严禁将桩基钻孔出渣及施工废弃物排入地表水体。施工现场定期洒水,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2、项目应加强地表水、声环境、固体废弃物、风险事故等控制保护措施,并按照风景名胜区及森林公园主管部门要求采取相关保护措施,进一步降低工程对敏感区的影响。

3、本项目沿线跨越2条河流,部分路段伴行东风水库,因存在运输油品的风险,为了防止风险对沿线地表水体水质产生影响,跨越桥梁两侧和沿水库伴行路段段临水库一侧设置防撞护栏,并在路段两头设置警示标志,提示危险品运输车辆减速缓行。

4、采取地质灾害危险防治措施,对不同的地质灾害及隐患采取不同的工程防治或避让措施,保证环境安全。施工时要注意高边坡引起的滑坡和崩塌路段,要采取有效的预防监控、搬迁和工程措施,防止地质灾害风险事故的发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5、在下阶段设计中应考虑采用有效措施减少项目对声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对无法避让的路段,应安装隔声窗降低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影响。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并设置明显标志,禁止汽车鸣笛和限制行车速度。实施声环境跟踪监测,确保环境敏感点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

6、业主应根据《报告书》提出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如果发生事故应迅速处理。加强风险防范工作,制定行之有效的风险预案和应急措施,将事故对环境影响降到最低。加强危险品运输管理登记制度。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提高桥梁防护栏防撞等级。在桥梁路段设置减速等相关标志,提醒司机注意安全。

7、强化项目管理,落实环保、水保资金,确保环保措施的落实。作好施工期的交通组织,保证施工期交通通畅。加强对道路两边的绿化工程,建设绿化通道、美化周围环境。

8、项目应取得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主管部门同意建设的意见后方可实施。项目建设应按相关批复要求严格落实各项保护措施。

9、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共发放问卷114份,其中个人105份,团体9份,收回调查问卷109份,其中个人100份,团体9份。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该项目的建设,获得100%的受调查群众及团体的支持,无反对意见。

10、相关部门意见: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公[2014]4号”对本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批复。

3

沪昆高铁普安站至普安县城城市主干道建设工程

沪昆高铁普安站至普安县城城市主干道建设工程路线全长约15.11km,路线起于沪昆高铁普安站,终点与城东开发区已建成市政道路顺接。

该项目起点 K0+000~K0+400 段为盘县境内,在K0+460处跨越虎跳河进入普安县境内。

 

贵州省普安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全线路基宽度为30m,设计速度60km/h,为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拟建公路全线共设桥梁1768.8m/6座,全为大桥,除跨越虎跳河的普安大桥外,其余桥梁均以跨越无水沟渠为主;桥梁长度占路线全长的11.71%。全线共有涵洞14道,隧道4923m/5座,路线方案永久占地共计38.98hm2,临时占地为18.11hm2,路线方案全线共需拆迁建筑物41977m2。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19.79亿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2279.55万元,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1.15%。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建设单位应切实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定期洒水,运输筑路材料的车辆加盖篷布,平衡好土石方量,做好道路边坡防护及路基防护工程、排水工程,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348-1990)标准要求。

2、桥梁桩基础工程尽量选在枯水期施工。严禁将桩基钻孔出渣及施工废弃物排入地表水体,桥墩施工区附近设置必要的排水沟用以疏导施工废水,排水沟土质边坡及时夯实。桥梁施工过程中,应设置足够容积的泥浆池,泥浆重复利用,沉淀的钻渣及时清运并进行永久处置。桩基废水沉淀池采用三级,沉淀池有效容积不低于30m3,沉淀池均要采用压实基础+人工防渗层(高密度聚乙烯防渗层)+混凝土层的结构来建设。

3、沿线河流岸边100m以内河道两侧范围内严禁设筑路材料堆放场地,同时在河流水体的汇水范围内不得堆放或倾倒任何含有害物质的材料或废弃物,也不得设取土场和临时弃渣场;施工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设围拦措施,并加蓬布覆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污染。

4、拟建公路沿线涉及饮用泉点路段,严禁设置取土场和弃渣场,严禁堆放建筑材料,并禁止在取水口附近设置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

5、在路基开挖、填筑、路面铺设等施工过程中必须设置隔油沉淀池,收集施工废水,将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禁止排入沿线地表水体中。工程沿线每个施工生产营地各设平流式自然沉淀池1座,沉淀池采用三级,且有效容积不低于10m3,同时采用“压实基础+人工防渗层(高密度聚乙烯防渗层)+混凝土层”结构,废水由沉淀池收集,经酸碱中和沉淀、隔油除渣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6、施工营地设置应尽量远离河流水体等集中分布地段,并在场地附近设化粪池,餐饮污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与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灌水作标准后用于农灌,禁止污水直接排入附近河流水体。化粪池污泥委托沿线村民定期进行清掏,施工结束后将化粪池覆土掩埋。

7、尽量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在不可避免的跑、冒、滴、漏过程中应尽量采用固态吸油材料(如棉纱、木屑、吸油纸等),将废油收集转化到固态物质中,对渗漏到土壤的油污应及时利用刮削装置收集封存,吸油材料和土壤油污按危废进行收集并运至有资质的处理单位集中处理。

8、隧道施工将产生少量施工污水,应建沉淀池先进行中和处理调节pH值,利用地形修建多级沉淀池去除泥浆等杂质,经沉淀后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及施工用水,底部泥浆定时清运。穿过煤系地层的隧道施工废水设计采用隔油混凝沉淀+中和调节pH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防尘洒水。

9、环评要求材料堆放场应设置在居民点下风向100m以外,并定期洒水降尘;土方、水泥和石灰等散装物料运输、临时存放和装卸过程中,应采取防风遮挡措施或降尘措施;砂石料破碎机采用湿式作业,在破碎机进口连接水管,确保进入的砂石料在湿润条件下破碎,同时要求在砂石料场皮带输送机下料口安装水雾喷淋装置,有效降低粉尘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10、加强对产生的粉尘和扬尘的控制,在距离道路较近的居民集中区的施工现场,采用围挡防护施工并定期进行车辆洒水,以减少扬尘的飞扬。在敏感点路段隧道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采取机械掘进方式,不得采取爆破方式进行施工;其余隧道施工采取爆破掘进时,应严格控制炸药量,减小爆破振动影响,尽量延长两侧爆破的时间间隔,禁止在夜间进行爆破施工。

11、从保护生态与环境的角度出发,工程开工建设前,须作好施工规划工作,且工程完工后须作好生态环境恢复工作。严格控制路基开挖施工作业面,避免超挖破坏周围植被。施工期应尽量避免和减少植被的破坏,施工完成后采取绿化措施对破坏的植被进行补偿。

12、施工期施工人员居住场地内设置临时垃圾收集场,并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方进行处置,加强施工期现场管理,及时清理拆迁建筑垃圾和建筑废料。此外,隧道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及废渣要求及时清运。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应定点堆放,禁止随意乱弃乱堆。

13、全路段施工时,要注意高边坡引起的滑坡和崩塌路段,要采取有效的预防监控、搬迁和工程措施,防止地质灾害风险事故的发生。同时严格按照《报告书》及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

14、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剥离表土及开挖土石方应分类堆存处置及综合利用,表土临时堆放,用于施工结束后主体工程区绿化覆土。对弃渣场表土进行预先剥离,装袋后堆置在渣场中暂时不弃土的平地上,采用编织袋装土作为临时挡墙,以备后期施工恢复绿化使用;为防止水土流失,应在渣场设置截、排水沟,最终当弃渣完毕后,弃渣时应按相关技术规范逐层填埋、压实后采用当地乡土物种进行绿化。

(二)营运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及时实施道路两侧的绿化工程,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要严格控制绿化带宽度;取土场服务期满后应立即进行绿化,对于施工中遭到严重破坏的土地采取土地复垦技术促进其恢复生产力;对工程建设占用的部分林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林地补偿。

2、根据《报告书》结论,本工程沿线布设完整的集排水系统,包括污水管、雨水管等,并与周边道路的排水系统相连接,营运期形成的路面径流最终通过雨水排水系统排放。道路建成后其自身不产生污水排放,污水管网系统主要为道路沿线规划城镇居民及将来拟开发的建设项目污水排放服务,道路沿线开发地段(三板桥、保冲)污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入三板桥污水处理厂。

3在虎跳河(K0+320~K0+600右侧、K0+600~K0+320左侧)、山体冲沟(K1+540~K1+600右侧、K1+600~K1+660左侧)、龙旧河(K6+140~K6+220右侧、K6+120~K6+200左侧)、田坝河(K11+640~K11+720右侧、K11+660~K11+740左侧)进行加强防撞设计,安装防撞设施,并设置警示牌。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在普安大桥K0+457桥梁两侧共设1256m;在天田大桥K1+620桥梁两侧共设840m;在云庄大桥K4+186桥梁两侧共设1272m;在西坡大桥K10+405桥梁两侧共设1283m;在龙摆尾K11+723桥梁两侧共设768m。普安大桥、天田大桥、云庄大桥、西坡大桥、龙摆尾大桥桥梁地势低端设置事故池,容积分别为180m3,120m3,180m3,180m3和100m3,避免路面径流污水直接排入沿线水体,造成水体污染。

4、环评要求在苏家庄居民点(K3+800)、云庄居民点(K4+200)、半坡居民点(K4+950)、保冲公社居民点(K8+200)、龙摆尾居民点(K10+900)和蜡烛山村居民点(K12+800)设置禁鸣标志;在苏家庄临路第一排的居民点、徐家院子临路第一排的居民点安装隔声门窗;在云庄居民点路左右侧临路第一排、半坡路左侧临路第一排及下大梨树路右侧临路第一排栽种绿化降噪林,宽度均为1m。此外,对在中、远期噪声预测超标敏感点进行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对其采取相应的防噪措施,并预留资金。

5、营运期应及时实施道路两侧的绿化工程,并加强对绿化植物的管理与养护,强化道路沿线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监督工作。

 

(三)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13份,收回有效调查表113份;共发放团体问卷11份,收回11份。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100%的被调查个人和被调查团体均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四)相关部门意见:1.普安县发改局以“普发改发[2015]1号”文对本建设工程可研进行了批复。2.普安县住建局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520000201512034)。3.普安县国土局以“普国土资规[2015]31号”文出具了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4

贵阳龙洞堡机场三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贵阳市南明区小碧乡

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位于贵阳市南明区小碧乡,机场场址位于丘陵地貌区。目前机场拥有长3200m、宽45m的跑道1条;现有航站楼2座,总建筑面积21.48万m2;共有46个停机位;停车场面积24934万m2,货运库面积2.52万m2

1994年7月18日,原贵州省环境保护局以“黔环字[1994]第65号”《对新建贵阳龙洞堡机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机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2009年9月22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以“黔环表[2009]133号文”对《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新航站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附生态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专项评价》进行了批复。2013年贵州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新建贵阳龙洞堡机场项目及贵阳龙洞堡机场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向贵州省环境保护厅提出验收申请,并附验收监测报告。2015年4月30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厅以“黔环验[2015]36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新建贵阳龙洞堡机场项目及机场扩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对项目进行了验收批复。本次扩建项目总投资为196.0560亿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为48669.33万元,占总投资的2.48%。

 

   (1)废水:强化机场边界及场区截排水沟设计,根据水文计算结果合理设置截排水沟尺寸及其出水口位置,出水口设沉淀池沉积泥沙。污水排水沟应采取防渗措施,减小对地下水的影响。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禁止排入鱼梁河。施工区生产废水需设沉淀池集中处理后回用,严禁随意排放,生活污水排入机场现有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在建筑材料堆放地设置一定的防渗区域,专门存放油料及化学品物质。防止油料等物质不慎泄露等对堆放场地附近的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机场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旅客及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航站楼冲洗、油库冲洗产生的生产废水。其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进入机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入鱼梁河截污沟进入新庄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南明河。对安装的污水预处理设施进行定期维护、管养,保证其正常运转。执行水质监测计划,并根据水质监测结果确定需要补充采取的环保措施。本项目新建三期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2000m3/d。三期扩建完成后,机场污废水进入机场一期、二期、三期污水处理站处理。

   (2)废气:本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不设置混凝土搅拌站,合理设计材料运输路线,尽量远离居民区。

施工期间应及时对现场存放的土方洒水,限制进场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而且对运输白灰、水泥、土方和施工垃圾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要严密遮盖,避免沿途撒落。施工现场要设置围挡或部分围挡。取土场区建议取土爆破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控制装药量等措施,并在爆破前对爆破区域进行洒水,抑制爆破粉尘的产生。机场应对油库和油罐加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保证烃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食堂采用清洁能源,食堂产生的油烟经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应规模标准要求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3)噪声:为减少飞机噪声对可能受影响居民的影响,应尽量加大现有跑道的起降比例,尽量减少夜间飞行。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大的设备应采取加装减振机座,固定噪声源应加装隔声罩等措施,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对距离居民区较近的施工现场如须夜间施工,须经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及单位后,方可实施。按照《报告书》要求,对目标年2025年飞机噪声超标的敏感点提出防护措施,黄泥堡、秦棋、罗吏村等居民敏感点和谷立小学、甘庄小学、阿栗小学、小碧中心完小等学校敏感点采取修建隔声窗措施,改建隔声窗面积22400m2;对罗吏村小寨、罗吏村芹菜田、下坝村赵家坡等三个敏感点采取环保搬迁措施;对评价区的敏感点提出跟踪监测措施,预留监测和噪声治理费用,视超标情况,提出减噪补救措施。

 (4)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全部就地回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空压机、液压设备和机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乳化液和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应单独收集后密闭保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进行防渗处理)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设计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置和管理。暂存库地面需用水泥硬化且必须进行防渗处理。国内航班航空垃圾和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国际航班航空垃圾经分拣消毒后由有资质的单位送往贵州省危险废物暨贵阳市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集中处置。机场油库产生的污油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应单独收集在污油桶密闭保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进行防渗处理)内,定期由中航油公司统一回收,转交中石化公司处理。机场地面辅助设施产生的废机油按照危险废物管理,产生的废机油应单独收集在专用的收集桶内密闭保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 (进行防渗处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项目产生的铅酸蓄电池按危险废物管理,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设计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设置和管理。暂存库地面需用水泥硬化且必须进行防渗处理。化粪池污泥应进行消毒脱水干化,设专门的收集池,采取防渗、防雨措施,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对于机场附近鸟类要加强保护,在进行机场绿化时,需注意选用对鸟类无吸引力、生长缓慢的草种。同时,需要注意停机坪周围高大乔木的种植比例,以避免吸引鸟类栖息。从飞行安全角度对场址附近鸟类实行驱鸟措施,如听觉威慑法(炮轰)、视觉威慑法等。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渣土的运输路线,严禁在汪家大井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料场等临时工程。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捕野生动物。避免在鸟类繁育期砍伐林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土地原来的功能。施工单位与林业部分配合在施工营地内张贴项目区野生保护动植物宣传画及材料,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破坏植被和猎捕野生动物。同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考虑到机场的驱鸟经济投入和实际效果,评估建议在扩建机场过程中采取以机场环境综合治理为主并适当配合使用驱鸟装置的方案。

  (6)风险业主应根据《报告书》提出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编制要求,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如果事故发生应及时迅速处理,将事故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机场油库距航站楼等公共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同时机场设有专门的站坪通道和供水管线来满足加油车辆的运输和消防设备的进出。在油库区建设事故池,确保消防水、事故冲洗水、初期雨水不进入外环境。

 

 

 

 

 

 

 

 

 

 

 

 

 

 

 

 

 

 

 

 

5

 

 

 

 

 

 

 

 

 

瓮安县木引槽乡上庆铝土矿(变更)

 

 

 

 

 

 

 

 

瓮安县城北西约32km处,原木引槽乡南西约600m处,属瓮安县珠藏镇管辖

 

 

 

 

 

 

 

 

 

瓮安县欣宇娱乐有限公司

 

 

 

 

 

 

 

 

 

 

 

贵州大学

项目为矿山变更项目,矿区面积5.2108km2,矿山采用分期开采方式,设计前期露天开采Ⅲ号、Ⅳ号(东部)、Ⅵ号、Ⅶ号、Ⅷ号矿体,后期地下开采Ⅳ号(西部)、Ⅴ号矿体。矿山产品为铝土矿原矿,通过汽车运输外售到中国铝业遵义氧化铝有限公司加工。矿山露天开采可采储量308.54万t,开采规模30万t/a,服务年限10.70年;地下开采可采储量115.89万t,开采规模30万t/a,服务年限约4.29年;矿山总体服务年限14.99年。矿区内铝土矿体呈似层状赋存于二叠系梁山组中下部。矿山前期露天开采设计各采场采用公路运输开拓;后期地下开采采用斜井开拓系统,设置Ⅴ号矿体主斜井、Ⅴ号矿体回风斜井、Ⅳ号矿体主斜井、Ⅳ号回风斜井共4个井筒。项目总投资312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2万元,占总投资的28.2%。

(一)施工期矿山将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防尘,建设期产生的废水通过处理后回用。在施工期加强洒水和加强密闭运输等工作,避免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在施工区的土石方开挖过程中加强管理,及时回填,并对物料堆放点设置简易材料棚或采取塑料布覆盖等方法降低粉尘和扬尘对空气环境和沿线造成的影响。应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减少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叠加影响。弃土弃渣应规范堆放并修建挡墙,防止水土流失,加强生态综合整治及土地复垦工作。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废石用于回填工业场地,剩余部分送入废石场堆存。施工期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送入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处置。废油漆桶、废油料桶等危险废物由厂家回收或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二)运营期1.雨季采场积水处理站、矿坑水处理站分别采用“调节池+混凝沉淀+曝气+锰砂过滤+部分消毒”处理工艺。雨季采场积水和矿坑水处理后达到《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2直接排放限值要求(Fe达到《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13)表2要求;Mn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经消毒后满足《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中“防尘洒水水质标准”要求后,雨季采场积水全部回用于采场绿化、防尘洒水、凿岩用水和复垦区域植被抚育等,不外排;矿坑水回用于井下坑内凿岩及防尘用水、工业场地防尘、绿化用水等,其余部分处理达标后通过自建矿山排污管自流排入羊喝井小溪(Ⅴ号矿体开采时)、木引槽小溪(Ⅳ号矿体开采时)。

2.生活行政福利设施主要集中在矿部管理区,生活污水经土地处理系统处理后部分用作管理区绿化用水,其余部分用于农业生产,不外排。

3.采取减振、吸声、消声、隔声等声学治理措施后,应确保各场地场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露天采场剥离表土最终须全部用于露天采场生态恢复,不外排;采矿及手选废石送废石场堆存;采场积水处理站、矿坑水处理产生矿泥经浓缩干化后作为矿石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送当地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废矿物油(废机油和废液压油) 收集后暂存于管理区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