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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1月1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6-01-19 19:04:17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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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贵定县岩下乡小开田铁矿10万t/a(延续、变更)项目等6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1月19日-2016年1月28日(7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86987058(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851-85570802

  通讯地址:贵阳市遵义路59号贵州省环境保护厅环评处

  邮 编:550002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贵定县岩下乡小开田铁矿10万t/a(延续、变更)项目

位于贵定县城南东方向平距约20km

贵州龙光矿业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黔国土资储备字[2015]219号)文件截止于2015年5月30日评审备案的铁矿石(准采标高+1400-+1000)保有资源储量534万t,其中(122b)168万t,(333)366万t。矿区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为2.2946km2,开采深度为+1400m至+1000m标高,矿井设计可采储量205.34万t,生产规模为10万t/a,服务年限为22a(一盘区约15a,二盘区约7a),采用地下开采方式,设计全矿只有1个矿体,划分为2个盘区进行开采,其中一盘区采用斜井开拓,二盘区采用平硐+斜井开拓,采用两套独立的开拓系统、地面生产辅助设施、办公生活设施、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8050万元,环保投资242.61万元,项目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01%。

(1)施工期:利用旱厕收集粪便,作为附近农田的肥料,其余生活污水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复用,先行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施工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不外排。一盘区施工期间先行建设矿井水处理站,待一盘区开采至尾声(约13a时)时进行二盘区系统的建设,施工废水全部复用,不外排,不设置施工期排污口。施工期间使用天然气或电能供热,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在施工期非雨日应加强洒水和密闭运输等降低粉尘和扬尘对空气环境和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土石方均运至砖厂用作制砖原料。废弃碎砖、石、块等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理。

(2)营运期间:①废气:项目采用电能供热,不设燃煤锅炉。储装场地周边设置围挡,建设为棚架式,对厂区运输路面勤洒水(每天 4-5 次),运输汽车箱体应保持良好的密闭性,工业场地食堂采用电和液化气作燃料。②废水:矿井水处理站规模为:一盘区70m3/h,二盘区40m3/h,首采一盘区,矿井水采用“中和调节+混凝沉淀+一级曝气+二级锰砂过滤+底泥浓缩干化+部分回用”工艺,矿山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1.73m3/d,分别在一盘区工业场地和二盘区主井场地内建设生活污水处理站;规模均为20.0m3/d,采用预处理+具有脱氮除磷效果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后与复用剩余的矿井水一同外排。③固废:废石产生量为0.5万t/a,尽量制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全年排放量为24.29t/a,定期清运至昌明镇岩下社区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矿井水处理站底泥产生量为25.52t/a,干化运至废石堆场堆弃。

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0.70t/a,干化后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机械维修产生的少量废油、含油抹布和手套均属危废,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④噪声:加强噪声源强控制,严格设备选型,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注意保持设备润滑,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措施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输车辆经过村寨时采取降低速度、严禁鸣笛等措施,以减少噪声对周围村民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发放公众意见征询表100张,收回100张,收回率100%,社会团体、单位意见征询表共10张,收回8张,收回率80%。调查结果表明100%的被调查个人和团体支持本项目建设。

2

仁怀市生物质能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仁怀市长岗镇堰塘坎村罗锅组麻沙沟

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仁怀市生物质能发电项目位于仁怀市长岗镇堰塘坎村罗锅组麻沙沟,拟用地面积65920.5m2。服务范围主要是仁怀市市域范围,包含3个中心城区及10个所辖乡镇。仁怀市生物质能发电项目日处理垃圾总规模为1200t/d(含酒糟)。全厂设2台600t/d垃圾焚烧炉,2台中温中压(400℃,4.0MPa)余热锅炉+2台12MW水冷凝汽式汽轮发电机;年处理垃圾和酒糟共42.8万t,年发电量约1.64×108kwh/a,其中上网电量约1.30×108kwh/a,自用约0.34×108kwh/a(占20%)。仁怀市生物质能发电项目采用BOO方式投资建设,建设单位为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59399.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166.36万元,占总投资的8.70%。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烟气净化系统与焚烧炉对应配套,在每台焚烧炉后配备1套净化系统。本工程焚烧炉烟气净化采用半干法工艺,“旋转喷雾反应塔、活性炭注入系统、布袋除尘器”的组合工艺,脱除NOx 采用SNCR法脱硝,炉温控制在850℃以上,停留时间不小于2秒,O2浓度不少于6%,减少二噁英的生成;强化炉内燃烧,采用二次风段燃烧方式及二次风对冲方式,控制炉内温度,减少CO生成。炉膛装设辅助轻柴油燃烧器助燃;控制除尘器入口烟气温度低于200℃,在进入袋式除尘器的烟道上设置活性炭等反应剂的喷射装置,经确定炉体生产性能和活性炭供应品质后详细核算,必须保证足量喷射活性炭,有效吸附二噁英类污染物。

烟气经净化处理后排放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要求。本项目利用冷却塔排放焚烧炉净化烟气,两个焚烧炉烟气分别通过2根Φ3000mm的烟道接入冷却塔,冷却塔高70.4m,烟道进入冷却塔的中心高度为11m,烟道在冷却塔内的几何高度为7.5m(即烟道出口高度为18.5m),位于喷淋层上方。

垃圾的运输采用新型密封、防渗漏、自动装卸的垃圾运输专用车,以防止垃圾储运车辆中的臭气外逸和渗滤液流失,同时采取限制车速及合理选择运输路线等措施。主厂房为封闭结构,四周种植植被,垃圾储仓保持密闭负压状态,仓内空气引至焚烧炉。焚烧炉检修时,其与垃圾储仓均设置有活性炭除臭,确保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58-2001)二级要求。储仓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自带的出口风管排放(排放高度约15m),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安装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系统(CEMS),监测内容包括烟尘、SO2、HCl、NOX、O2、CO、流量、烟温等,监测系统与地方环境管理部门联网。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实施雨污分流。厂内设置渗滤液处理站一座,渗滤液处理采用“调节池+厌氧+MBR+NF+RO”的处理工艺,处理规模:200t/d,浓水在垃圾热值较高时,喷入焚烧炉,其喷入量以保证不影响垃圾的正常燃烧为准;当垃圾热值不高,不能满足浓缩液喷入要求时,可将浓缩液送入垃圾坑中。淡水回到循环水系统,实现渗滤液零排放。

全厂设置一套低浓度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化验室用水及初期雨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作为绿化道路用水。雨季时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做为除渣系统用水,不外排。

在场内垃圾运输道路和栈桥两侧设置专门的渗滤液收集沟道,将遗洒渗滤液收集后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本项目渗滤液处理站内调节池为1000m3,满足最大渗滤液量约5天的存储量。厂房外建一座600m3的事故池,可容纳全厂约3天的渗滤液产生量,满足渗滤液处理设施故障时的储存。本项目渗滤液用槽车运至位于仁怀市黄树桩玉屏寺村民组的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作为渗滤液处理的备用方案。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规模70m3/d,调节池10000m3,有足够能力接纳本项目渗滤液。

垃圾贮坑、化粪池、渗滤液收集池、渗滤液处理站、渣池和飞灰仓的构筑物均采用混凝土结构并进行防渗处理,现浇钢筋混凝土中掺加纤维,池壁池底加涂防腐、防水涂料,渗透系数小于1.0×10-12cm/s。污水管道施工要严格符合规范要求,接口严密、平顺,填料密实,避免发生破损污染地下水。在焚烧厂房地下水流向上游1000m、下游1000m、厂内分别设置1个监测井,按照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定期监测,一旦发生异常,应立即停产并通知相关部门且做好居民供水应急防范工作。

本项目炉渣和飞灰均采用密闭储运,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避免对地下水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选型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对重点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吸声等隔音降噪措施,设备采购合同中提出设备噪声的限制要求。厂界外300m划定为噪声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严禁新建噪声敏感目标。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炉渣进行综合利用或运至仁怀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

飞灰为危险废物,其贮存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有关规定贮存及管理,辅以相应的防散扬、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由专业人员操作,单独收集和贮运。推荐采用螯合剂+水泥固化法进行稳定化处理,处理过程均在密闭设备中进行。飞灰经固化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以及环保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不属于危险固废的检测报告后,运至仁怀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

生活污水处理站和渗滤液处理站污泥脱水至80%后,送至垃圾坑,随垃圾一起入炉燃烧。

烟气净化系统废活性炭与飞灰一起处理,经固化后运至仁怀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填埋。生活垃圾、化水系统废活性炭、除臭系统废活性炭、纯水制备系统废离子树脂属一般固废,进入自身垃圾焚烧系统,不外排。石灰粉、水泥、飞灰储仓除尘器收集到粉尘全部返回储仓。布袋除尘器被更换下来的少量破损布袋应作为危险废物处理,由于其产生量很小,送入垃圾焚烧炉焚烧处理。运营过程中的少量废机油,属危险废物,转交遵义万润工贸有限公司处理。

《报告书》根据工程实际提出了本项目的外排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具体是:烟尘33.01t/a、粉尘19.80t/a、SO2126.15 t/a、NOX330.06t/a、CO132.03t/a、HCl49.51t/a、Hg0.003t/a、 Pb0.099t/a、Cd0.007t/a、二噁英0.083gTEQ/a。评估原则同意《报告书》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供地方环境管理部门参考。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能源局分别于2013年7月12日、2013年8月22日出文,同意本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3

贵州九鼎车辆有限公司年产500辆专用汽车生产线建设项目

贵州遵义县南白镇

贵州九鼎车辆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项目购置设备291台(套),在现有厂房内实施年产500辆专用汽车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新增500辆专用汽车的生产规模。本项目生产包括冲压、焊装、涂装(脱脂、表调、磷化、电泳、烘干等,无酸洗工艺)、上装等工序。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以及环保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14979万元,环保投资449万元,环保投资约占项目总投资的3%。

1、施工期:加强洒水和密闭运输,对物料堆放点设置简易材料棚或采取塑料布覆盖。强化施工期噪声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确保施工场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要求。施工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利用厂区现有公用设施收集,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建筑垃圾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渣场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2、水: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本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分别处理,生产废水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洒水,其中磷化废水及磷化槽清洗水需经磷化污水处理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喷漆废水经絮凝处理、脱脂电泳废水经气浮除油预处理后方可进入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全厂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外排关门山小河。项目在厂区低处设置40m3事故池,确保建设项目事故发生时所有废水得到收集。

3、大气:焊接废气由抽风口收集后达标排放;打磨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电泳废气经燃烧净化装置处理;喷漆废气先经水帘净化装置去除漆雾,再经燃烧净化装置处理;烘干废气经燃烧净化装置处理;以上废气均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二级标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厨房以天然气作为能源,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后,通过食堂内专用油烟通道楼顶排放。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涂装厂房周围300m。

4、噪声:通过合理布置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隔声、消声、绿化等措施减少项目设备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固体废物:项目产生废金属料、废金属工具以及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乳化液、废液压油、废油擦布、磷化渣、漆渣、脱脂槽废渣、污水处理站污泥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分类贮存后,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6、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共发放问卷110份,其中个人100份,团体10份,问卷回收率100%。根据调查结论,98%的个人支持项目建设,2%的个人对项目建设持无所谓态度,100%的受调查团体支持本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

4

雷山县翁养水库工程

黔东南州雷山县西江镇脚尧村

雷山县水务局

山东绿之缘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大坝位于西江镇脚尧村,水库涉及黄里村、中寨村、大龙村、小龙村、羊吾村、乌尧村、白碧村以及西江苗寨旅游综合服务区(营上集镇)。工程建成后,为营上镇旅游服务区年提供135万m3用水,农村人畜44.2万m3用水,P=80%年灌溉供水量41.2万m3/年,以及下放环境水量60.3万m3/年。水库总库容为79.3万m3,兴利库容55.6万m3,规模为小(2)型水库,工程等别属V等。工程由枢纽工程区、供水工程区、施工生产生活区、交通道路区、弃渣场区、料场区以及水库淹没区7部分组成。翁养水库供水工程管道线路,由水库取水口之后为管道系统,设一条供水主干管及3条供水支干管.项目仅淹没区涉及雷公山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涉及面积为30500m2(3.05hm2),主要为灌木林地,无国家及省级重点保护动植物。整个工程均未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10903.8万元,环保工程投资280.82万元,项目环保工程投资占项目基建总投资的比例为2.58%。

(1)施工期:施工污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或施工区绿化、降尘等,不外排;砂石料、混凝土拌合远离居民区布置;对施工场地和道路采取洒水降尘;合理布置施工场地,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严格控制爆破时间;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2)在砂石加工场地设置2座有效容积400m3絮凝沉淀池,施工场地内设置简单的机械维修站,采用小型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于洒水降尘或绿化用水,油渣和废油由具有危险废物回收资质单位进行回收。1号施工营地、2号施工营地和3号施工营地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山林和农田灌溉,不外排。施工周界外TSP浓度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即1.0mg/m³。食堂的炉灶安装通风机和油烟净化器,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由高度为2m烟道对空排放。本项目弃渣总量12.63万m3,本项目设置3个弃渣场,堆渣前,先拦后弃,按照省政府“黔府办发 [2012]22号”文,建设单位需在各个场地设置表土临时堆放点,表土必须与废渣分开堆放。建筑垃圾产生量约600m3均应统一、及时收集清运至弃渣场进行填埋处理或采取其它无害化处理,少量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定期处理。生活垃圾产生量为80.64t,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西江镇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3)翁养水库下泄生态流量0.038m3/s。建设单位采用水泵从水库底部抽水至取水口底板高程,蓄水时间约155个小时,该时段内采用水泵抽水至下游河道。

《报告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示。在报告书编制中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问卷110份(个人问卷100份,团体问卷10份),收回110份,收回率100%。100%的个人和团体均支持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

5

雷山县西江水库工程

雷山县西江镇西江村

雷山县水务局

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西江水库工程主要由水源枢纽工程、供水工程和灌区工程组成。其中水源枢纽工程由C15常态混凝土重力坝、自由溢流表孔、泄洪底孔、坝身取水口组成,坝顶宽度5.0m,最大坝高52m,坝顶长度156.4m;溢流堰为自由泄洪表孔,不设闸,分三孔,单孔净宽10m;泄洪底孔布置在左坝段,底孔弧形工作闸前设置旅游生态放水管;取水口布置于右坝段,坝身段埋钢管,出坝后设镇墩,接引水主管至提水泵站。提水泵站布置于大坝下游右岸300m处的右岸,水厂高位水池初选在镇东北角的山头上,地面高程905.7m。工程设计灌面3800亩,灌区主要分布在坝址至西江镇1.2km范围河道两岸,管线长1100m。工程主要任务是向西江镇供水,并兼顾下游3800亩农田灌溉用水。工程建成后,向西江镇供水量为170万m³/a(P=95%),灌溉用水132万m³/a(P=80%),下放生态水量428万m³/a。工程总工期24个月。

(1)施工期:施工污废水设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禁止滥砍滥伐及捕捞,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位置工程区生物基本生存环境;对施工场地和道路采取洒水降尘;场区道路硬化及绿化;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做好爆破防范工作;细颗粒物料运输采用密闭式槽车运输;剥离表土送指定地点堆存;加强道路养护和车辆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弃渣严格按照水保方案要求进行防护措施设计,危废外委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与西江镇生活垃圾一同处理。

(2)营运期:①地表水:职工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器处理后用作农灌,不外排。②生态环境:在左坝段的泄洪底孔工作闸前设置旅游生态放水管,放水钢管进口段管道中心高程为868.5m,钢管直径为DN300mm,安装生态流量在线自动监测系统1套。③固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在隐蔽处修建垃圾池1座(尺寸1m×1m×1m),每周用专门车辆运往西江镇,与西江镇生活垃圾一同处理;提水泵站产生的废油应按时回收,统一收集,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贮存,最终外委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采取当地现场张贴公告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00份,团体调查表19份,100%的被调查个人和100%的被调查团体支持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1)国家林业局关于同意在贵州雷公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雷山县西江水库工程的行政许可决定(林护许准【2015】1469号);(2)关于雷山县西江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黔水保【2014】111号);(3)黔东南州环保局关于对《雷山县西江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预审意见(黔东南环呈【2015】158号)。

6

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40万吨锰系合金矿热炉异地技改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

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蒲场镇沿河村(绥阳循环经济型煤电化工业基地内)

中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异地技改项目,拟将位于铜仁市玉屏县、贵阳清镇市、黔南州惠水县和龙里县14台铁合金冶炼炉异地技改为年产40万吨锰系铁合金生产项目。惠水及龙里分厂均已停产,玉屏分厂1×13500KVA满负荷运转,另外3×13500KVA产能总和相当于2×13500KVA产能;清镇分厂2×6300KVA运转,2台停产。

本项目位于贵州省遵义市绥阳县蒲场镇沿河村(绥阳循环经济型煤电化工业基地内)。本项目拟建6×39000kVA、2×25500kVA冶炼炉和1×5000kVA热装精炼炉(配套2×14m3窑炉),规划生产锰系合金品种,主要是锰硅合金和中低碳锰铁,总产能40万t/a(其中:锰硅合金36万t/a,中低碳锰铁4万t/a)。项目总投资8757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260万元,占总投资的15.1%。

根据《报告书》结论,破碎和烘干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系统处理达到《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新建企业标准限值要求后分别经30m排气筒排放。配料、上料、布料系统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负压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新建企业标准限值要求后经35m排气筒排放。本项目6台39000KVA矿热炉及2台25500KVA矿热炉烟气采用“高温电炉煤气YT膜过滤净化系统” 处理,再经降温除焦油后送到煤气柜回用。1台5000KVA精炼炉与2台14m3摇包产生的烟气采用“集气罩+负压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0m排气筒外排。6台39000KVA矿热炉出铁口烟气经出铁口上方集烟罩收集采用“负压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根30m排气筒外排。2台25500KVA矿热炉出铁口烟气经出铁口上方集烟罩收集采用“负压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0m排气筒外排。1台5000KVA精炼炉出铁口与2台14m3摇包出铁口采用“集气罩+自然空冷器冷却+负压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0m排气筒外排。烧结废气经电除尘器处理达到《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新建企业标准经45m高排气筒外排,烧结机尾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新建企业标准经30m高排气筒外排。产品加工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达到《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新建企业标准限值要求后经30m排气筒排放。以上矿热炉烟气、精炼炉烟气、各出铁口烟气中烟尘达到《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5排放标准限值。原料场设置成半封闭堆棚,减少扬尘以及雨水冲刷。

对于汽车运输、厂区及物料堆场等无组织扬尘点产生的扬尘,应采取洒水,加强密封工作,增加绿化面积并加强管理工作等措施减小其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保证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7限制要求。项目厨房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含油烟气须经净化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从专用烟道排放。

设备冷却水采用玻璃钢冷却塔冷却后返流回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化验室废水中和处理和地坪冲洗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冲渣,不外排。项目冲渣废水全部进入容积为550m3冲渣池,冲渣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冲渣。为避免管道堵塞、水泵等设备损坏出现事故,项目同时设置2个2300m3的事故池(兼做初期雨水沉淀池)。生活污水进入脱磷脱氮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2标准后回用于冲渣补充水。厂区采取雨污分流措施,并在厂区雨水沟系统集中交汇口末端设置2座雨水收集沉淀池,对厂区初期雨水进行沉淀处理。项目应对管沟、管道、污水处理构筑物、料场、水冲渣池、水冲渣临时堆场采取地面硬化、防渗,上方搭建遮雨篷、周围修建围堰地沟等措施,防止地下水受到污染。

本项目产生的水淬渣不进行硅锰回收,水淬渣临时堆放在水淬渣临时堆场并及时清运至厂区东侧本基地水泥厂作为原料综合利用。根据《报告书》类比结论,该临时堆场先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II类渣场设计修建。项目正式投产后,应按相关标准对其进行浸出实验检测,根据浸出实验结果采用《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进行判断,若为危险废物,临时堆场必须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进行建设、管理。项目除尘器收集烟尘全部回收作为项目的配料使用。废电极集中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炉衬破碎后成型回用于电炉砌筑。初期雨水池产生的沉淀泥回用至原料场,原料场沉沙井底泥全部回用至原料场。设备检修等产生的废矿物油统一收集后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或部门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自行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黔经信技改备案[2014]5号”同意本项目备案,开展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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