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公示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生物”)以《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出具环境核查意见的申请》(华兰总字[2007]033号)向我部申请上市环保核查。该公司按照要求向我部提交了环保核查技术报告、发行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江苏省环保局(厅)分别向我部报送了环保核查初步意见。
按照我部《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要求,本次上市环保核查范围为华兰生物所属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再融资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中的重污染行业共10家企业,具体情况见表1和表2。
经核查,该公司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有关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华兰生物在我部及相关省级环保部门政府网站、中国环境报、企业所在地地级以上主要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间,我部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我部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08年5月19日- 5月28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10-66556089 66556277
传真:010-66556244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csc@sepa.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关于对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环保核查情况的公示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兰生物”)以《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出具环境核查意见的申请》(华兰总字[2007]033号)向我部申请上市环保核查。该公司按照要求向我部提交了环保核查技术报告、发行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江苏省环保局(厅)分别向我部报送了环保核查初步意见。
按照我部《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要求,本次上市环保核查范围为华兰生物所属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再融资募集资金投向项目中的重污染行业共10家企业,具体情况见表1和表2。
经核查,该公司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有关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华兰生物在我部及相关省级环保部门政府网站、中国环境报、企业所在地地级以上主要媒体公示10天。公示期间,我部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我部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08年5月19日- 5月28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10-66556089 66556277
传真:010-66556244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csc@sepa.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