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环直党〔2017〕19号
关于做好“五好”基层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命名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驻村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厅机关各党支部、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在庆祝建党96周年之际,厅直属机关党委决定开展“五好”基层党组织、先进基层党组织命名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驻村干部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选范围及对象
参加命名和评选表彰的范围及对象为党的关系隶属于省环保厅直属机关党委的各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和2016年度同步小康驻村干部,其中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对象为党的关系隶属于省环保厅直属机关党委的从事党务工作1年以上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命名和表彰名额
1.“五好”基层党组织
拟命名省环保厅“五好”基层党组织5个。
2.先进基层党组织
拟命名省环保厅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
3.优秀共产党员
拟表彰优秀共产党员40名,每个党支部可推荐1名。
4.优秀党务工作者
拟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40名,每个党支部可推荐1名。
5.优秀驻村干部
拟表彰优秀驻村干部1名。
三、评选条件
(一)“五好”基层党组织条件
1.领导班子好。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运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接受监督;主要领导民主意识强,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班子成员团结协作、目标一致、思想统一,相互支持、互相配合、战斗力强,出色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表率作用发挥好。
2.党员队伍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有制度有考核,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载体新颖,党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得到提高,党员在推进本部门(单位)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定期开展党性分析,拓宽党员服务群众渠道,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体系,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健全让党员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长效机制,使党员真正成为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的先进分子;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积极指导和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
3.工作机制好。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体系完善,监督约束制度健全,党风政风清正,工作行为规范;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建立健全城乡党的基层组织互帮互助机制。
4.工作业绩好。认真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范有序,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坚持把上级的要求与自身实际结合,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任务和改革稳定大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地推进本部门(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使本部门(单位)改革发展和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各项规定,保障党员群众权利,思想政治工作措施有力,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党员群众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完善,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得到加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分数在90分上。
5.群众反映好。建立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群众观念强,坚持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公认,及时处理来信来访问题,党群干群关系好,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坚持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切实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困难,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为民办好事、实事,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二)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
在达到“五好”标准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班子健全,团结和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整体功能发挥好,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模范带头作用好,工作务实,作风扎实,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2.党建工作亮点突出。善于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特色化、品牌化发展。
3.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突出。认真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指示,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任务,党员队伍素质优良,组织所属党员能坚守共产党人信仰信念宗旨,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努力追求高尚道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积极健康生活方式,自觉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党员干部职工无违反党纪党规行为,保持良好精神状态、积极在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中担当作为,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4.服务发展成绩突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参加同步小康驻村、党建扶贫工作,创建发展型服务型党组织,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成效显著,上级党组织肯定,群众公认。
5.党组织层层落实责任,书记认真履行职责,按照上级党组织统一部署,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有方案、党员有计划,并按方案、计划开展学习教育活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组织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学习教育上有成效。落实主题党日制度,抓好党员教育。开展党员模范岗建设,促进党员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促进所属党员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工作效率提升。落实党员到社区报到、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三)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讲政治、有信念。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理想信念坚定,乐于奉献,坚持勤奋学习,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掌握现代科学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始终不渝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特别是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立足岗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2.讲规矩、有奉献。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党章,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模范践行“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坚持“两个务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坚持勤奋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做到办事提速高效、服务求好创优,在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中做出显著成绩,事迹突出,在本单位或环保系统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3.讲道德、有品行。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抵制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自觉抵制各种不良嗜好侵蚀,在工作和生活中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4.讲奉献、有作为。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关心群众冷暖安危,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能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履职尽责、甘于奉献、敢于担当,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在群众服务中有所作为。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过程中,自觉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围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立足岗位奉献,勇于担当作为,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在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善于团结同志,党性强,作风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作风正派,生活情趣健康,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2.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围绕促进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抓重点、攻难点、求突破。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开拓创新精神,敢于担责、勇于担待、敢闯敢干,在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中走前头、作表率。做党员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有思路、有实招,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在推进本单位党的先进性建设和业务工作中成绩突出。
3.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坚持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积极为群众、为基层服务,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淡泊名利,乐于奉献。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五)优秀驻村干部条件
1.讲政治、顾大局。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参加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达到驻村时间要求,圆满完成驻村工作任务。驻村工作期间,服从派出单位和当地党委、政府安排,认真开展“一宣四帮”,认真落实上级下达的各项驻村工作任务。尊重地方党委、政府,积极服务群众,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群众高度认可。
2.讲奉献、有作为。真蹲实驻,积极为帮扶点出谋划策,在驻村工作中,想方设法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引导群众脱贫致富,村级集体经济和群众个体经济得到发展,工作成效明显。
3.讲规矩、守纪律。在驻村工作中,遵守党纪党规、国家法律法规和群众纪律,无违纪违法和违反群众纪律情况发生。
四、评选程序
1、推荐申报。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向厅直属机关党委推荐评选表彰奖项。推荐前,要注重考察了解推荐对象的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和群众公认度等情况,要注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其中,对推荐表彰的对象,还要征求驻厅纪检组对推荐对象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研究确定。厅直属机关党委将根据各单位推荐申报情况,综合分析比较,研究确定拟表彰名单。
3、进行公示。厅直属机关党委将拟命名和表彰的“五好”基层党组织、学习型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学习型党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4、命名表彰。在今年“七一” 建党96周年之际,厅直属机关党委将对表彰对象(含学习型评选对象)进行命名表彰。
五、有关要求
1.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机关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认真总结党建工作的过程,营造学习身边先进、宣传先进典型、争创一流业绩的浓厚氛围,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保证质量,确保先进典型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
2.2013年以来已命名为“五好”基层党组织的(名单见附件)不再参加本次“五好”基层党组织命名申报,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原则上不交叉。
3.厅直属各单位党委(支部)、机关各党支部需将书面推荐材料(审批表一式三份、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文档)于6月15日前报厅直属机关党委,逾期视为放弃。推荐材料包括:(1)审批表;(2)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材料(严格控制在1500字以内)。
联系人:林晓珊 李林霏
联系电话:85573627 85569089
电子信箱:296751335@qq.com
附:
1.省环保厅2016年度“五好”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2.省环保厅2016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3.省环保厅2016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4.省环保厅2016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5.省环保厅2016年度优秀驻村干部审批表
6.2013年以来已命名“五好”基层党组织名单
2017年6月1日
主题词:环保 党的建设 党内表彰 通知
贵州省环保厅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印 |
共印30份
附件1
省环保厅2016年度“五好”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填报单位:
党组织名称 |
| |||
党组织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基本情况 |
| |||
主要事迹 |
(600字内)
| |||
机关党委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省环保厅2016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审批表
填报单位:
党组织名称 |
| |||
党组织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
基本情况 |
| |||
主要事迹 |
(600字内)
| |||
机关党委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省环保厅2016年度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填表单位: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
出生年月 |
|
参加工作 时间 |
|
||||||||||
入党时间 |
|
文化程度 |
|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
||||||||||||
曾受党内表彰情况 |
|
||||||||||||
主要 事迹 (600字以 内) |
|
||||||||||||
所在单位 党委(支部)意见 |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
机关党委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附件4 |
|
|
|
|
|
|
|
|
省环保厅2016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填表单位: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
出生年月 |
|
参加工作 时间 |
| |||||||
入党时间 |
|
文化程度 |
|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 |||||||||
曾受党内表彰情况 |
| |||||||||
主要 事迹 (600字以 内) |
| |||||||||
所在单位 党委( 支部)意见 |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
机关党委审批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
|
|
|
|
|
|
|
|
附件5
省环保厅2016年度优秀同步小康驻村干部审批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 生 年 月 |
|
民 族 |
|
籍 贯 |
|
出生地 |
|
身 份 证 号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
政 治 面 貌 |
|
学 历 |
|
学 位 |
|
工 作 单 位 |
|
职 务 |
| ||
所驻村 |
|
驻村起 止时间 |
| ||
挂 任 职 务 |
| ||||
驻村 主要 事迹(200字内) |
| ||||
派出单位推荐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机关党委审批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6
2013年以来已命名“五好”基层党组织名单
1、 机关党支部(11个)
厅机关第一党支部、厅机关第二党支部、厅机关第三党支部、厅机关第四党支部、厅机关第五党支部、厅机关第七党支部、厅机关第九党支部、厅机关第十党支部、厅机关第十一党支部、厅机关第十二党支部、厅机关第十三党支部
二、直属单位党委、支部(23个)
省环境监察局党支部(现党委)、贵州省环境监察局第一党支部、贵州省环境监察局第二党支部、贵州省环境监察局第三党支部、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党委、省环境评估中心党支部、省环境应急中心党支部、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第一党支部、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第二党支部、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第三党支部、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第四党支部、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第五党支部、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党委、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第一党支部、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第二党支部、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第三党支部、省环境辐射监理站党支部、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中心党支部、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党支部、省环境监控中心党支部、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党支部、贵州省环保厅电子政务中心党支部、贵州省环境国际合作中心党支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