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无障碍浏览 |
适老版
|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个人中心
当前位置: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政治理论学习要点》的通知(黔环党[2016]18号)
发布时间:2016-06-14 08:52:13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字号: 分享:

  黔环党〔2016〕18号

  关于印发《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

  政治理论学习要点》的通知

厅系统各基层党组织: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政治理论学习要点》已经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政治理论学习要点

  2016年5月2日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政治理论学习要点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关键一年。为扎实抓好厅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以政治理论素质的提升凝聚思想认识,激发厅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的信心和决心,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领导班子建设,推进各项中心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直机关工委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拟制2016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贵州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学习能力和工作本领,切实增强信仰自觉、理论自觉、行动自觉,为我省环境保护工作健康发展、决胜同步小康、实现历史新跨越提供坚实的思想政治保证。

  二、主要学习内容

  (一)政治理论方面

  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学习讲话精神系列问答》等;

  2.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和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精神;

  3.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和十一届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

  4.全国两会精神,省人大十二届四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精神;

  5.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6.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

  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

  8.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贵州人文精神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9.中央、省委年内召开的有关重要会议、领导讲话精神和有关重大工作部署;

  10.大扶贫、大数据方面的有关知识;

  11.党情、国情、省情等相关知识;

  12.2016年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

  (二)法律法规、党规党纪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国共产党章程》;

  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5.《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

  6.《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7.《中共贵州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定》《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

  8.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等相关精神;

  9.贵州省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十严禁”、作风“十不准”、政治纪律“十条规”;

  10.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试行);

  11.中央、省委领导有关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论述

  12.中央、省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水十条》、《气十条》、《土壤十条》等。

  (三)其他方面

  立足提高学习能力,增强工作本领,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学习经济、社会、政治、历史、文化、科技、生态文明、机关党的建设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三、学习形式

  1.联系实际具体学。把中心组(支部)学习、干部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融合起来,推动理论学习培训的深入开展。注重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突出抓好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扎实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每月坚持学1次党章、每季度重温一次入党誓词。

  2.拓展渠道深入学。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研讨与专题辅导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与专题调研相结合等方式,切实增强理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深化领导干部讲党课、专家学者讲理论、先进人物讲事迹、党员职工讲体会“四讲”活动。开展“党组织书记上讲堂”活动,厅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年内至少要为本单位(部门)党员干部上一次党课或作一次辅导报告。同时,通过采取举办小集中读书班、专题讲座、微讲堂、学习交流、知识竞赛、主题实践活动等丰富多样的形式抓好学习,不断增强理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3.健全机制监督学。要充分发挥厅党组中心学习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和完善以“三级联动”(中心组、中层干部读书班、党支部学习)为主要形式的理论学习机制,切实抓好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教育,推动理论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学习情况督导、检查、考评机制,厅系统各级党组织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要将开展学习情况小结或通报(见附表)上报厅机关党办,半年和年终将对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教育的情况进行抽查和考评。

  四、学习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及其书记要认真对照《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黔委厅字〔2015〕19号)中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的“责任清单”,逐一落实到位。各单位(部门)要通过认真组织每一次中心组(支部)学习,激发单位(部门)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学习热情,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同时,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细化措施办法,认真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理论学习。

  2.落实质量要求。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委要求,保证集中学习次数、时间和参学率(每次不少于80%)。全面落实年初有年度学习计划,每次学习有安排、有专题、有重点发言人、有专薄记录、有考勤、有学习简报或小结。重点发言人的发言要严格按照既定专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单位职能职责摆进去,突出针对性,切忌大而空。

  3.推动成果转化。各单位政治理论学习要始终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形成贯彻落实省委重大战略、重点工作和创新推进本单位核心业务的具体思路和举措。各单位(部门)中心组(支部)学习成员要在深入学习研讨的基础上,完成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1—2篇,并11月30日前报送厅机关党办。

  4.加强督促检查。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抓好每季度的中心组(支部)学习,中心组(支部)学习负责人要认真履职,每次学习结束后要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台账,及时填报《环保厅系统单位(部门)中心组(支部)季度学习记录表》(附后),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报厅机关党办,全年政治理论学习总结于12月25日前报送(联系人:谌宏恒 邮箱:QQ:2629366576@.com)。厅机关党委将对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和相关材料的报送将作为年度机关党建工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省环保厅单位(部门)中心组(支部)第 季度学习情况记录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学习时间

学习主题(或主要学习内容)

学习形式

参学人数

中心发言人及发言题目

学习成果

应到

实到

列席

  注:

  1.“学习时间”应不少于3天,须注明月、日;

  2.“学习形式”主要包括自学、集中传达、研讨交流、专题辅导等形式;

  3.“参学人数”中,“应到”“实到”均统计班子成员,“列席”应统计除班子成员以外的党员干部;

  4.“中心发言人及发言题目”一栏,仅统计班子成员中作重点发言的情况;

  5.“学习成果”一栏,应着重从思想成果、制度成果、工作成果等方面进行梳理并精要列出具体内容,如:在思想上,形成了什么样的工作思路;在制度上,明确建立健全什么制度;在工作上,明确了哪些推进工作的措施,等等;

  6.本表请于每季度末最后1个月20前填报厅机关党办。邮箱:QQ:2629366576 @com;传真:0851--8556908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