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贵安新区环境保护局、仁怀市、威宁县环境保护局;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保障汛期环境安全,省环保厅按照省政府领导要求,制定了《贵州省汛期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4月15日
贵州省汛期环境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为保障汛期全省环境安全,积极预防并妥善处置汛期突发环境事件,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汛期是环境突发事件的高发期,按照预防优先、有效应对、妥善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通过开展汛期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消除重大环境安全隐患;通过完善环境安全应急预案,提升各级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处置能力;通过严格环境应急工作制度,落实环境安全相关职责和要求,确保全省汛期环境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防控
各级环保部门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现场检查、督查和执法,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做好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执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各类环境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发现和整改环境安全隐患,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排查防控要做到有工作方案,有具体安排,有排查问题清单、有整改措施、有工作记录、有实际效果,确保有效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排查整改可能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的企事业单位。各级环保部门要组织监察、监测、应急等力量全面排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内及上游地区的环境风险,积极防范、主动应对汛期次生环境灾害;对沿江沿河及河库周边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和其它可能影响饮用水环境安全的隐患要逐一进行排查,完善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设施,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检查,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查整改,不符合环境安全防控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对相关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2.涉危险化学品单位
各级环保部门和涉危险化学品企事业单位要结合2015年省厅与安监等部门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的情况,主要排查整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和培训情况;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环境风险防控设施设备物资的建设维护情况;企业环境风险等级划分情况;环境风险隐患整改治理情况等涉及环境安全防控工作。
3.危险废物处置企事业单位
各级环保部门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事业单位要排查整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各环节的隐患,危险废物联单转移制度的执行情况;风险防范措施到位情况;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各项应急设施设备的建设维护使用状况;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4.涉放射源企事业单位
各级环保部门和涉放射源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年度评估监管工作,对企业年度评估报告内容进行核查;排查整改所使用、保管、运输、处置的放射源使用和安全管理情况;闲置及废弃放射源的送贮情况;辐射应急预案编制、人员培训、应急能力维持、辐射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5.重点排污企事业单位
各级环保部门和国控、省控等省内重点排污企事业单位要排查整改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环境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环境风险评估开展情况;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完善情况;环境应急预案以及内部环境管理制度修编完善情况;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涉突发环境事件的整改落实的情况。
6.重点风险防控企事业单位
各级环保部门和相关的重点风险防控单位要加大环境风险防范监管力度,排查整改防控的重点风险企事业单位涉及污水处理厂、重金属采选冶炼加工、化工园区、尾矿库等,切实做好风险排查、隐患整改、应急物资储备等各项工作。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方案不落实的企事业单位,各级环保部门要坚决采取停产、关闭、取缔等措施,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二)强化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准备
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和响应处置,完善环境安全应急工作制度和程序,提高环境安全应急响应处置能力,确保有效处置应对汛期环境安全突发事件。
1.检查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企事业单位汛期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环境安全防控重点单位加强环境应急设施、应急物资、污染处理设施等安全度汛保障工作(如应急事故池、污水处理设施等)。各级环保部门要进行一次本部门应急预案的检查,完善预案要求,检查环境应急设备、设施状况和制度落实情况。
2.加强相关预测预警工作
各级环保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利用气象、水利、安监、国土等部门的信息资料数据,认真分析研判汛期气象、水文特点,把握自然灾害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规律,密切跟踪汛期灾情变化和各类灾害发生情况,加强风险数据共享,开展环境安全预测分析。
3.加强汛期水质监测检查
各级环保部门要组织监测、监控、监察、应急人员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重点工业污染源加强监测和检查的同时,加大对各项环境应急设施、设备和污染处置设施的汛期安全检查工作(如水质自动站、应急物资储备库房等),确保设备设施能安全度过汛期;一旦发现水质异常和相关环境问题,要迅速查明原因,第一时间报告,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科学处理。
4.提升环境应急响应准备状态
各级环保部门要检查充实应对汛期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应急响应人员、车辆、仪器设备调配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切实提高汛期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保障能力。
(三)严格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1.严格汛期应急值守
坚决执行环境安全防控和应急响应工作制度,将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情报共享作为落实制度要求和程序,确保第一时间发送报告和联动响应。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工作,制定详细明确的值守方案,明确值守时间、责任人员和带班领导,确保责任到人,应急联络方式畅通。
2.严格涉事单位首报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落实环境安全值班、信息报告制度和责任人,做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快速响应。
3.严格环境安全应急安全信息报告
认真贯彻落实《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和《贵州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规定》(黔府办发〔2013〕23号)的各项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要认真核实研判,严格依程序和时限报告信息,确保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程序规范、要素齐全,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等问题发生。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8日-4月25日)各级环保部门要迅速行动,及时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县(市、区),责任落实到部门,细化到企业。各地要在4月25日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的方案上报省厅。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25日-5月31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要求,迅速行动,切实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的长效工作机制。环保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迅速开展执法检查和督导,督促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全面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对发现的一般环境风险隐患要迅速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的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实施;要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并向环保部门备案;要根据环境风险评估的情况,完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企业应在6月1日前,向县级以上地方环保部门报送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
(三)整改落实阶段(6月1日-6月30日)。各相关企事业单位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和突发环境问题,对照问题清单,根据拟定的整改方案逐一落实到位,于6月3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各级环保部门针对检查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分类梳理,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对严重违法行为要严格执法,对拒不整改或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严厉惩处;对整改不到位的要实行挂牌督办;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治理无法完成的企业,要坚决依法关停或关闭。企业要在7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整改情况报当地环保部门。
(四)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于10月上旬将汛期工作总结报省环保厅。各级环保部门要将工作开展的情况和突发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重大问题积极向上级环保部门协调解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环保部门与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汛期环境安全排查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特别是要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要严格落实相关企事业单位环境安全主体责任,相关单位要做好风险排查、隐患整改、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对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要排查到位、整改到位、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各级环保部门要落实领导责任,坚持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的制度,主要领导要深入到一线进行督查。进一步强化汛期应急值守,严格执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确保汛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有效开展。
各级环保部门要建立联络员制度,指定一名联络员和一名业务骨干,负责协调联络工作,在4月25日前将名单报送我厅。
(二)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消防、安监、水利等部门的联动协同,互通情报,汛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要主动向水利、安监、公安消防、交通、国土等部门通报,并建立通报会商机制,注重环境安全预案与相关部门预案的对接,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三)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各地区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排查和环境安全保障各项工作要求,要健全工作机制,对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和责任人,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切实把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抓实抓细,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六个一律”环保风暴行动,加大环境安全风险的排查整改和处罚。对各相关企事业单位未按照要求编制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没有认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或发现隐患没有及时采取改进措施的,要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进行处罚直至采取停产、关闭、取缔措施;对没有开展隐患排查或发现隐患没有及时采取防范措施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地方环保部门在扎实推进排查防控工作中,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做好环境信息公开,开展环境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支持环境安全防控的良好氛围。鼓励全社会关注参与环境安全防控,积极引导企事业单位增强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表:1.2016年汛期环境隐患防控现场检查表
2.2016年汛期环境隐患汇总表
表1:
2016年汛期环境隐患防控现场检查表
一、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名称:企业代码: 所在地:省(区、市)市县街道号 地理坐标中心经度°′″中心纬度°′″ 建成时间:年月 行业分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否□;进入工业园区情况:是□,否□ 所在工业园区名称: 工业园区级别: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县级□ 企业废水受纳水体名称: | ||||
二、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情况 | ||||
影响的环境敏感目标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居民居住区□,其它□ | |||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 |
环评文件名称: 批准单位:批准文号: 环评文件中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编制情况:有□无□ | |||
执行区域规划及产业政策情况 |
项目是否符合区域规划要求:是□否□ 是否存在属于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是□否□ 需淘汰的工艺、设备名称: | |||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及演练情况 |
是否有综合预案:是□否□,名称: 制定时间:年月;备案单位:备案时间:年月 | |||
是否有专项预案:是□否□,名称: 制定时间:年月;备案单位:备案时间:年月 | ||||
是否有现场预案:是□否□,名称: 制定时间:年月;备案单位:备案时间:年月 | ||||
近三年演练次数:次;最近一次演练时间:年月 | ||||
环境应急培训情况 |
有□无□;培训时间:参加人次: | |||
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 |
现有应急救援物资是否满足应急状态下所需数量:是□否□ 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 | |||
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
有无应急救援队伍:有□无□;类型:内部□协议□ 队伍名称:;人数:人 擅长处理事故类型:;联系电话: | |||
生产废水、消防水、事故状态下水排放口情况 |
名称 |
特征污染物 |
排放口是否有专用闸/阀门 |
排放口下游防止事故水下泄专用(公用)闸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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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 |
有□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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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 |
有□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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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 |
有□无□ | |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截至2012年5月31日) |
○是○否共发生次 时间: 原因: 事故等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 |||
三、以往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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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检查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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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意见 | ||||
签名:(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 |
检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表2:
2016年汛期环境隐患汇总表
地区 |
出动人 员情况(人次) |
检查企业数量(个) |
可能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的企业数量(个) |
发现的环境风险隐患数量(个) |
已整改的环境风险隐患数量(个) |
整改率(%) |
发现的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数量(个) |
已整改的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数量(个) |
整改率(%) | |||||
涉危险化学品企业 |
放射源使用企业 |
危险废物处置企业 |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
重点排污企业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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