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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环监通〔2015〕27号关于升级或更换《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运行硬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3 16:20:14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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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升级或更换《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运行硬件的通知

 

 

黔环监201527

 

 

各市(州)环境监察支队(局)、贵安新区环保局

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简化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程序,推动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工作,使排污申报与排污费征收工作更加简便、科学、高效,环境保护部对现行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进行了简化修改,同时对排污费征收工作流程进行了调整,为此将对现有的《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V7.2进行升级,并要求自2015年起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应按照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工作要求,启用新版(V8.0)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进行排污申报、排污费征收工作。

我局已向软件开发单位(西安交大长天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升级软件,软件开发单位在升级前,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环办[2012]151号)的“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运行环境要求”对我省各市(州)监控平台服务器硬件进行了检查,全省地区级监控平台除遵义市达到升级条件外,其余各市(州)硬件均达不到升级要求的最低配置(配置要求见附件2),无法开展升级软件部署工作。

为确保我省《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V8.0)软件能顺利启用,并结合我省排污费征收工作实际,现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应高度重视《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升级,积极与污染源监控中心、环境信息中心等单位沟通、配合,共同推进排污费征收信息化管理工作。

二、硬件达不到环办[2012]151号文规定的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运行环境要求,不满足此次升级要求的市(州)环保部门,必须在2015年7月30日前完成对现有的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数据交换服务器基本参数升级工作(有条件的建议重新更换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数据交换服务器)。

三、请各单位及时将硬件升级或更换工作进展及出现的有关问题反馈我局,我局将随时联系软件开发单位进行技术指导。

 

人:刘

联系电话:0851-85565923

 

附件:贵州硬件调查表反馈情况表

 

 

 

2015年63

 

 

附件

 

贵州省硬件调查反馈情况表

地市名称

是否满足升级

备注

省厅

应用服务器磁盘125GB不达标。

贵阳市

应用服务器磁盘125GB不达标。

六盘水

数据库服务器内存3.25GB,磁盘110GB不达标,应用服务器3.25内存,磁盘110GB不达标

安顺市

数据库服务器内存3.25GB,磁盘110GB不达标,应用服务器3.25内存,磁盘110GB不达标,交换服务器3.25内存,磁盘110GB不达标

毕节市

数据库服务器内存3.25GB,磁盘110GB不达标,应用服务器3.25内存,磁盘110GB不达标

贵安新区

三台服务器都远程不上

遵义市

满足

铜仁市

数据库服务器8G,磁盘空间125不达标。应用服务器4GB,磁盘空间125不达标。交换服务器4GB不达标。

黔东南州

数据库服务器8GB,磁盘125不达标,应用服务器4GB,磁盘125不达标。

黔南州

数据库服务器远程不上,应用服务器4GB,磁盘125GB不达标。交换服务器4GB不达标。

黔西南州

数据库服务器8GB,磁盘125不达标,应用服务器4GB,磁盘125不达标。交换服务器4G,磁盘内存125G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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