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环境保护局文件
黔环通[2004]138号
关于转发“关于发布《地下水监测技术规范》
等五项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公告”的通知
各地(州、市)环保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的规定,为规范环境监测行为,提高环境监测质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近期批准《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环发[2004]169号),现将此文转发各地,请督促所属环境监测站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发布《地下水监测技术规范》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环发[2004]169号)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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