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生态环境局纳雍分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了辖区内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多措并举确保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强化耕地污染源头防治。按照国家、省级相关规定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耕地土壤污染成因排查工作,目前已按要求完成第一阶段评审通过。
二是开展耕地土壤污染防治。认真开展了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截止目前,未发现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不存在国家、省级、市级相关检查发现或媒体曝光并经核实耕地土壤污染防治不到位情况。
三是积极谋划项目储备。配合农业农村局申报贵州省纳雍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项目,已通过专家审查并进入央库,积极申报污染地块源头防控项目。目前在库项目有贵州省纳雍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及历史遗留污染源水东镇洗米村铅锌矿厂地块土壤污染源头防控2个项目,达到市级下达年度目标任务。
四是严格抓好资金执行。2021年下达我局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26.17万元(《省财政厅关于收回和调整毕节市林口镇项目部分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复函》(黔财资环函〔2021〕12号)),已完成支付96.5万元(为纳雍县水东镇洗米村铅锌矿厂地块共三个地块土壤调查与风险评估项目支付资金),债务化解28.4万元,结余资金1.27万元,资金执行率100%。2022年及2023年无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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