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贵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红花岗区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提升发现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力推进生态环境再上新台阶。
一、强考核促整改。红花岗区将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销号进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绩效评分,实行问题上墙、限期整改、销号管理。一是充分使用绩效考核和廉政问责机制,确保环保督察问题“桩桩改到位,件件有回音”。二是规范问题受理、调派、整改、跟踪、反馈、销号、复核各环节处理流程和标准,形成管理闭环,实行“三清三不隔”整改、销号办法,坚持“下派问题不隔夜、问题整改不隔日、整改复核不隔周”,销号环节必须做到“责任清楚、整改清爽、台账清晰”。截至目前,红花岗区历次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07个,已整改完成106个,序时推进1个,交办信访投诉件453件已全部办结;2021年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交办红花岗区信访投诉件77个,已办结66件,办结率85.71%。
二、强排查促安全。红花岗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确保辖区环境安全。2022年3月印发了《红花岗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重点围绕工业园区、钢铁、水泥、化工、白酒、非煤矿山、危险废物、畜禽养殖、屠宰、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地、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尾矿库、督察整改等方面,分行业、分区域扎实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常态排查整治。2022年以来,各单位已排查问题61个,整改完成55个,序时推进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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