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桐梓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官忠,副主任范贵川、杜隆焰、梁正勇、马相海、罗礼万出席会议,会议由马相海主持。
会前举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专题法制讲座,由市生态环境局桐梓分局主要负责人进行讲解,深入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背景意义及与我们的关系,同时还提出了其中的八个亮点:一是树立绿色发展规矩,二是建立流域协调机制,三是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四是推进流域休养生息,五是加强长江资源保护,六是完善污染防治措施,七是推行生态保护补偿,八是实施最严格法律责任。
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投诉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强调,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力度,提高站位,压实责任,做好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标本兼治,补齐短板,保护好桐梓县境内三大河流水体环境;要加强宣传,共同协作,呵护青山绿水,共建桐梓美好家园。
桐梓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李文卫、县人民法院院长杨成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汝茂、县监察委员会有关人员、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以及应邀的县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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