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桐梓县召开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对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系统安排。
县委书记吴高波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政协主席兰远驰参加会议,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刘伟主持会议。
吴高波指出,全县上下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根据桐梓过去取得的成绩、当前所处的位置、未来发展的蓝图,坚决把生态优先作为基本前提、把环境保护作为重要任务、把绿色发展作为根本出路,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
吴高波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做到变压力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不断提高环保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奋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绩;要聚焦污染治理,着力补齐生态短板,切实抓好环保问题整改、强化污染防治攻坚、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效;要聚焦绿色发展,做强做优生态长板,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效益转化能力,做到用“生态长板”补足“经济短板”;要聚焦高质量发展,全力做到生态建设和经济发展相协调、生态建设和精神文明相贯通、生态建设与民生需求相统一,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吴高波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推动全县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要强化组织保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确保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健全工作机制,切实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系统构建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处置的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要严肃追责问责,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明确相应惩罚措施,防止出现偏差影响整体效果,努力开创桐梓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会上,副县长杨俸贵总结了全县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2021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与县委县政府签订了2021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县委常委、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同志,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乡镇(街道)以视频会议形式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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