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落实全省生态环境统一监测的开局之年。生态环境监测作为支撑、引领和服务于牢牢守好我省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基础性工作,任务更加繁重。
为了将今年各项生态环境监测任务落细落实,规范统一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各项新增生态环境监测事项,厅生态环境监测处提前谋划,组织专人专责制订《2020年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2020年贵州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结合监测垂改方案,将各项监测事项全部列入并按照监测事权归类明确细化落实到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理顺省、市、县监测职责,加快推动全年生态环境监测任务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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