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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窗口到榕江县政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开展下沉服务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19-03-12 15:38:00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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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11日上午,受窗口首席代表钟晓的委派,省生态环境厅窗口刘霄同志到榕江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开展业务指导及交流工作。此行首先核查了该县环保局环评审批事项受理时形式要件要求是否完备;公示环节(包括受理公示、审批前公示及审批后公告)是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时限且与省厅公示要求一致;受理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事项时,是否按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公参说明与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以便后期回访公众或其他社会团体,从而进一步保障其环境影响知情权和监督权。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此次下沉服务过程中,该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吴炳豪、环评科工作人员朱守美同志向我窗口反馈的榕江县环保局2018年环评审批工作量、项目类别及报告书审查过程中技术评估过程等相关经历,我窗口刘霄同志就此结合省厅窗口接待和环评审批工作的经历与之进行了热烈的交流。最后,刘霄同志建议窗口工作人员一是重点把关形式要件的合规性、保证受理程序的严谨性;二是作为生态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少数民族聚居的黔东南州的重要生态旅游大县,榕江县环保局应重点监督和抽查生态影响类、重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的环评落实情况,发挥基层环保局现场踏勘和公众意见调查的便利性的优势。三是保持与上级环保部门及相关处室的联系,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应用的不确定性或技术评审的困难可会商专家和相关部门代表的意见,可及时请示分管领导、上级部门,以保证审批服务高效、高质、高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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