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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遵义市播州区泮水镇中坪村一起利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等问题”的网络舆情办理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0 09:24:18 来源:遵义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遵义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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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10月22日,收到交办关于“我们实名举报发生在遵义市播州区一起严重的利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已经造成国家、集体、人民群众重大安全隐患和损失,造成严重的环境破坏和污染。因为审批机关是遵义市,涉及管辖权问题我们毕节市市民不能在毕节举报。广大人民群众多次向有关单位举报、控告,犹如石沉大海。因此,我们斗胆向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投诉,揭发其违法犯罪行为。”的网络舆情,我局高度重视,10月23日,组织执法支队和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播州分局(以下简称播州分局)到现场对该项目开展了调查核实;10月24日,播州分局会同播州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泮水镇开展了现场核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贵州黔优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14日,法定代表人为余国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21MA6EA61E2R,注册地址为播州区泮水镇中坪村马家滩,属渔业养殖企业。现有年产规模为30万斤鲈鱼养殖。2023年该公司在泮水镇中坪村中渡二组鸭公屯规划新增建设一处水产养殖基地,计划规模为年产鲈鱼100万斤。该地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地范围,不占用基本农田,在省、市、区水域滩涂规划的养殖区内,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要求。

该项目于2023年4月 21日通过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项目编码:2303-520321-04-01-275137。规划占地94.42亩,约62944平方米,通过修建622米引水沟从偏岩河引水作养殖水源,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养殖水池13个(恒温水池10个、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常温水池3个、占地面积8600平方米)、蓄水池1个(占地1710平方米)、库房1个(占地1280平方米),办公管理用房1处(占地775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沉淀过滤和生态净化养殖尾水处理设施。

2023 年7月12日,该项目经播州区泮水镇人民政府办理了《播州区设施农用地备案书》(播区农设备泮水〔2023〕002号),播州区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8月22日按《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1328号)进行了备案,备案号:5203212023S001309,项目用途:水产养殖,备案面积:6.2994公顷。2023年7月6日贵州省林业局批复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黔林资地许准〔2023〕遵义125号)同意播州区泮水镇黔优隆生态水产养殖基地项目可使用播州区林地1.9583公顷,其中使用泮水镇中坪村集体林地1.9583公顷。该项目于2024年7月9日已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要求,申办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登记表(备案号:202452030400000116)。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前期调查处理情况

1、播州分局2024年共接到黔优隆水产养殖基地项目问题投诉2次,分别是2024年6月22日12345平台一次,2024年6月27日12369平台一次。投诉问题主要是贵州黔优隆水产养殖基地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粉尘和无环保措施及施工弃石滑入河道,播州分局会同区水务局对投诉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经调查:该公司存在喷淋设施损害未及时修复,少量施工弃石滑入河道,车辆运输道路扬尘管控不到位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播州分局下达了《生态环境问题责令改正通知单》,要求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播州区水务局责令该公司立即对滑入河道的弃石进行了清理,该公司接到整改通知后立即拆除了损坏的喷淋水管,改为雾炮机喷淋降尘,将原来1台雾炮机增设为3台,同时对建设前期滑入河道的弃石进行了清理。

2、2024年8月,播州区水务局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养殖基地项目无水土保持方案,向该公司下达了《限期编制报批水土保持方案通知书》(2024—19号),要求该公司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依法审批,目前该公司已委托第三方单位编制完成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于10月22日提交至政务服务网申请审查审批,目前处于方案技术评审阶段。

(二)现场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反映黔优隆公司非法盗采矿产资源问题。经核查,根据工程设计要求,需对部分场地作平场沉降处理,需开挖土石方65.6万吨,现已开挖44.72万吨,土石方处置方式:1.渣土处置。目前已产生渣土约1.7万吨,就地回填约1万吨,外运到金沙县茶园镇用于新建加油站回填0.7万吨。2.工程弃石处置。2024年7月8日,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泮水镇人民政府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公开拍卖处置工程弃石,并将处置收益作为非税收入上缴区财政。泮水镇人民政府按照区人民政府批复意见,对黔优隆公司平场产生弃石分方式处置:一是项目建设使用1.07万吨;二是免费提供给泮水镇乡村建设项目等公益事业500余吨;三是公开拍卖处置5万吨(佳诚拍NO:20240717004#),处置价18元/吨,处置价款90万元(开挖成本14.7元/吨,合计73.5万元。缴纳矿产品资源税7万元、资源补偿税4万元),所得收益5.5万元现已全部上缴区财政;四是外销36.9万吨,均价20元/吨,主要销往茶园镇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在外运过程中,泮水镇成立了专班,采取过磅、开票等方式进行监管,但存在监管闭环不到位、方式简单、处理不规范等问题,正在收集相关票据。针对后续产生的弃石,将严格按照区政府批复要求,公开拍卖处置,收益全部作为非税收益上缴区财政。

播州区自然资源局现场委托技术服务部门对该公司用地范围进行了现场测绘,根据测绘结果与备案用地范围进行比对,该公司超范围占用耕地1676.87平方米。

综上所述,舆情反映盗采矿场实际为黔优隆公司养殖项目平场产生弃石,没有发现以经营为目的的盗采行为,该项目平场产生弃石严格按《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号)》要求进行处置,方式合法,不存在盗采,但存在处置程序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以及超范围占用耕地的违法行为。

2、关于造成国家、集体、人民群众重大安全隐患和损失的问题。经现场核查,一是项目造成位于金沙县茶园镇桂花村境内(即项目河对岸)偏岩河边农田受损,受损面积约15平方米。群众认为因项目爆破作业产生的落石积压在河中,导致水位上升,造成农田受损。根据现场情况,该公司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平场工程进行爆破作业时,因平场工程建设场地与河道距离较近,平场时开挖的部分土石方滚落掉入偏岩河左岸,平场工作掉落河道土石客观上存在对河水流向产生影响的情况。群众反映该问题后,企业主动与受损农田所在地毕节市金沙县茶园镇桂花村村委会进行沟通,通过村委会组织企业与农田受损群众协商进行赔付,目前已达成一致意见。二是项目施工区域距附近居民区约200—1000米,在施工过程中,有部分群众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房屋受到炮损影响,泮水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黔优隆公司、中坪村村委会对1公里范围内住房逐户进行全覆盖走访摸排,共计走访144户,其中1户房屋轻微受损,经公司与农户协商,补偿5000元,其余未发现房屋受损现象,但因爆破施工造成噪声影响,企业根据房屋距离施工区域距离情况按500—1000元不等,进行了补偿。

3、关于环境遭受破坏和污染的问题。现场检查时,该项目平场施工已暂停,正在清理河道,现场配套建设三台喷淋降尘设施(雾炮机),其中一台雾炮机能正常作业,一台雾炮机电机损坏,一台雾炮机因调整作业面,水管未连接。场地内堆存的砂石料防尘网覆盖不完善。该项目平场过程中不产生废水,项目建设的临时办公室配套建设有约20立方米容积的生活废水化粪池,化粪池满容后,由罐车抽取生活废水用于周边农业生产综合利用,现场未发现有污水直排。

4、关于广大人民群众多次向有关单位举报、控告,犹如石沉大海的问题。经核查,此前网民向区水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反映过该项目是否审批、手续是否办理等相关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调查核实后,及时进行了回复。但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不同程度存在日常监管不到位、对待群众反映问题处置不够重视、相关政策宣传不及时等问题。

(二)走访群众情况

2024年10月26日,播州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播州分局、区水务局与泮水镇工作人员对贵州黔优隆生态水产养殖基地周边金沙县茶园镇敦丰社区龙塘组和播州区中坪村中渡组共7户18名群众进行了走访,受访群众反映,该公司在施工及运输过程中存在扬尘现象,平场开挖时有部分碎石滑入河道,要求企业采取措施做好扬尘防控,同时要防止土石落入河道对河道造成堵塞影响安全。群众对本次舆情处置工作表示认可。

综上所述,网络舆情反映的“我们实名举报发生在遵义市播州区一起严重的利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已经造成国家、集体、人民群众重大安全隐患和损失,造成严重的环境破坏和污染。广大人民群众多次向有关单位举报、控告,犹如石沉大海。因此,我们斗胆向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举报投诉,揭发其违法犯罪行为”问题部分属实。

三、处理情况

一是播州区自然资源局对超范围用地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恢复超范围用地的耕地功能。目前该公司正在对超审批范围侵占的耕地进行恢复,恢复完成后由播州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复核验收。二是由遵义市生态环境局播州分局下达了《遵义市生态环境局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遵播环限改字〔2024〕100号),责令企业严格落实扬尘防控管理措施,立即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雾炮机,保障正常运行,做好易扬散物料的覆网工作,全面落实防尘降尘治理。三是泮水镇人民政府督促该企业在运输过程中做好车辆覆盖、加强运输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四是播州区纪委监委对部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

10月26日相关部门到现场复查,贵州黔优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已将三台雾炮机调整维护完毕,三台雾炮机均能启用,有两台雾炮机正在开展喷淋降尘作业,一台备用,露天堆放的砂石料已完成防尘网覆盖工作。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播州区成立工作处置组,对该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对梳理出的问题责成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由播州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具体问题业务管理部门会同属地切泮水镇人民政府监督、督促该公司据实推进问题整改。

(二)播州分局强化监管,督促该公司严格落实防尘措施,做好易扬散物料的覆网和喷淋降尘设施的启运维护工作;泮水镇人民政府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做好运输车辆降尘管理工作。

(三)播州区农业农村局督促企业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防止污染物外排影响环境。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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