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省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内容。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s://sthj.guizhou.gov.cn/zwgk/zfxxgkzl/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40号,邮编:550002,电话:0851-8586753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省生态环境厅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助力按时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主动公开方面。充分利用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微博,依法公开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职能、机构设置、规范性文件、相关政策法规、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建设项目管理服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人事任免和人事招考等信息。同时,紧紧围绕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时主动公开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时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等为重点的生态环境领域工作信息。2020年,在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67条,在微信发布信息1977篇,在微博发布信息2328篇,未发生信息公开失泄密事件。
省生态环境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实行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如下:
1.在厅门户网站“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栏目主动公开机构职责、领导简介、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办公地址、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2.在厅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等栏目主动公开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等相关信息。
3.在厅门户网站“科技与财务”等栏目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等相关信息。
4.在厅门户网站“环境评价”、“辐射监管”等栏目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管理、辐射建设项目管理等相关信息。
5.在厅门户网站“环境应急”等栏目主动公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信息。
6.在厅门户网站“执法监督”等栏目主动公开执法队伍管理及环境保护专项整治等相关信息。
7.在厅门户网站“人事招考”栏目主动公开人事任免和人事招考等相关信息。
8.在厅门户网站相关栏目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在《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中对依申请公开途径、方法进行了阐述,2020年共办结依申请公开37件,未出现因办理程序不规范、回复不及时、回复内容不全面不充分甚至答非所问等造成重大舆情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制定了《省生态环境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动态调整了《省生态环境厅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从任务具体、可操作性强、责任明确等角度出发,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责任部门,规范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对门户网站进行改造升级。优化网站页面,完善网站栏目,完成生态环境常见问题知识库建设、规范性文件库建设、IPV6改造、统一登录等相关工作,全面提升厅门户网站在发布解读、政务公开、互动交流、办事服务等方面的水平。同时,运用H5等技术,建设厅H5网站手机页面,多形式展现各方面概况,实现PC端、移动端、触摸屏端等各类型访问终端的自适应,方便用户多渠道访问、查阅,形成“一网多端”的有效联动。二是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进一步落实政务新媒体管理相关要求,及时发布生态环境保护信息、重点举措、工作成效、政策法规、环境科普系列等信息,提升解读效果。严格审核机制,做到“每自然日”更新发布,持续做好生态环境舆情研判和舆论引导工作。截止2020年12月31日,微信公众号关注数10239人,微博关注数32286人。三是积极推动传统公开渠道建设。通过传统公开渠道及时刊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新闻报道。2020年,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日报共发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相关报道219条。进一步规范例行新闻发布工作流程,优化新闻发布形式,聚焦重点工作、重大专项行动或重大政策举措等,突出专题化、针对性。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文件的解读,在新闻发布会之外,适时以参加在线访谈形式进行“专家解读”,力求通俗易懂、适于大众传播。营造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良好氛围。2020年,我厅共召开新闻发布会5场,参加“在线访谈”2次,参加“专题访谈”2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夯实加强公开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对照本级政府工作报告对今年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厅内贯彻落实方案,进一步落细落小具体公开的内容。同步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完成一项、销账一项。二是严格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考核。将政务信息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厅机关二级目标考核,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开展。三是积极参加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了由生态环境部举办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和省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2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6 |
0 |
76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1 |
0 |
1(省本级) |
行政强制 |
0 |
0 |
0(省本级)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121.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5 |
0 |
0 |
2 |
0 |
0 |
3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7 |
0 |
0 |
1 |
0 |
0 |
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4 |
0 |
0 |
1 |
0 |
0 |
1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5 |
0 |
0 |
2 |
0 |
0 |
3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离规范化体系建设还有一定差距;二是部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时效性不强;三是政策信息发布解读形式单一。
下步,我厅将积极采取措施,着力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的修订和编制工作,围绕我厅“三定”规定、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从分工具体、可操作性强、责任明确等角度出发,将各板块公开主体落实到具体处室,做到内容完整、指向精准、责任明晰。进一步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相关要求,不断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政务公开内容保障、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保密审查等相关制度规范,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通过强化制度保障,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厅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持续提升厅门户网站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水平。将厅门户网站建设同政务公开结合起来,按照最新修订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对厅门户网站等发布的信息进行分类,调整优化栏目设置,确保纳入标准规范清单中的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一次入库、多个平台共享。进一步完善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健全信息上报、审核、发布更新、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网站管理。建立起各处室共同参与的网站建设协同机制,加强与处室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网站建设,持续提升厅门户网站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水平。
(三)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强政策信息发布解读。学习借鉴一些地方(单位)好的经验做法,通过运用数字、政策图解图等方式,通俗易懂的发布信息,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有关政策的关注度和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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