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的典型引领作用,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4〕4号)要求,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符合创建条件的地区开展了申报工作。
按照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对申报地区开展了省级预审,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现将拟向生态环境部推荐参与全国生态示范创建评选的对象公示如下(按行政区划排列):
一、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3个)
贵阳市白云区,黔东南州榕江县、剑河县。
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4个)
遵义市绥阳县、播州区花茂村,毕节市赫章县海雀村,黔东南州雷山县。
三、公示时间
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设立以下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信箱。
1.联系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鸿,17785159965。
3.电子邮箱:821637948@qq.com
公示期间,对以上申报创建对象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在公示期内(以邮戳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或信件签收时间为准)实名落款反馈我厅,所提意见须实事求是、真实客观,并提供真实有效的、具有一定法律效率的证明材料。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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