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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组织开展都匀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预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2017-03-11 16:34:04 来源:自然处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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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都匀市人民政府的申请,按照国家环保部发布的《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环办﹝2011﹞11号),贵州省环保厅于2017年3月7日至10日,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苗智会担任组长,组织省内外创模专家及有关部门代表共14人组成工作组,赴都匀市开展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预评估工作现场检查。

  对照《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预评估工作组通过现场抽查(抽查点位63处)、资料查阅(查阅档案500余卷)、问卷调查(发放问卷220份),分5个小组全面开展了26项考核指标核查工作。经工作组几天的分组核查和集体评议,对都匀市各项创建指标实施完成情况特别是存在的差距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进行了集中和系统的梳理,并召开意见反馈会向都匀市委、市政府及黔南州政府进行了通报,提出了有关整改要求和建议。

  预评估结果显示,都匀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已基本达到创模考核要求,准予原则上通过省级预评估,待有关问题按照预评估反馈意见整改到位后,省环保厅将专报推荐至国家环保部,建议启动后续国家考核验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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