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委托开展部分<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09】29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09年6月25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医疗机构Ⅲ类射线装置调查工作方案》,成立了《医疗机构Ⅲ类射线装置调查领导小组》并安排部署了具体工作,6月30日组织了相关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进行了培训。
从2009年7月15日开始,赫章县环境保护局派出了两个检查组,分别到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计划在7月25日前结束,所检查到的医疗机构大部分除射线装置管理制度未制定或未上墙外,其他条件基本达到检查要求,对没有达到要求的,监察人员现场给医疗机构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医疗机构负责人务必严格按照上级规定逐项落实。此次检查,为赫章县环境保护局对医疗机构Ⅲ类射线装置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赫章县环境保护局今后将继续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赫章县医疗机构Ⅲ类射线装置使用安全。( 陆 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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