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是一项新的环境管理制度,其目的是通过建立健全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台帐,落实企业环境责任,达到增强企业环境“自律”能力,发挥企业在微观环境管理中的主动作用,是对环境执法监督必要的和重要的补充,是实现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具体措施,是推进污染减排中心工作、适应新时期历史性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此次培训是环境保护部为切实贯彻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推动该项制度的全面深入开展,按照《关于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9号)的部署,面向西南地区而举办的。我省9个市(州、地)环境监察机构和32家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共派出了44名代表参加培训。按照环境保护部的统一部署安排,争取到 2010年我省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基本试行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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