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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能源大方2×66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受理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12 11:21:18 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作者: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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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设置审核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于2024年9月12日受理的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2024926日(10 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51-85571099/0851-86987058(兼传真)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27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B1区省生态环境厅窗口(邮编:550002)

               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1

贵州能源集团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2

郭满志

详细地址3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黔桂金阳商务办公楼205

邮政编码

550081

单位性质4

国有独资

主管机关

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招军

联系电话

13985387372

取用水量

(万t/年)5

982.02

服务面积(km25

/

服务人口5

/

排污口设置

类型6

新建

排污口

分类6

工业

改建


生活


扩大


混合


排放方式6

连续

入河方式6

明渠()、管道(

泵站()、涵闸()

潜没()、其他()

间歇


排污口位置

所在行政区7: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顺德街道新铺社区

排入水体名称8:白甫河

排入的水功能区名称9:白甫河大方保留区

经度(精确到):105°33′19.58″   纬度(精确到):27°06′17.21″

设计排污能力(t/d10

4940

排污口大小

/

工业废水排放量(t/d11


111.15

111.15

生活污水排放量(t/d11


混合废污水排放量(t/d11


其它废污水排放量(t/d11

温水4940

污水是否经过处理

絮凝、杀菌、澄清

絮凝、杀菌、澄清

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

项目名称13

排放浓度

mg/l14

量(吨)

日排放总量15

年排放总量16

COD

23

0.114

25.56

NH3-N

0.81

0.004

0.90

BOD5




总磷




请理由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保障国家电力安全,充分发挥企业动力,结合贵州能源集团煤炭资源优势,贵州能源集团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拟在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新建2×660MW高效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除尘、脱硫、脱硝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鼓励类,并与《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贵州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电机组改造升级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1]42号)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2212号)等相符。项目生产工艺先进可靠,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营运过程中,本工程有部分循环水外排,排放水体为白甫河,入河排污口位置位于“白甫河大方保留区”,水质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类。排污口的设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贵州省长江经济带沿江取水口、排污口和应急水源布局规划实施方案》、《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等规范政策相符,选址不占生态保护红线及基本农田,与“三线一单”生态管控要求相符。

遵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严格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要求,规范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加强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以实现水资源和可持续利用和保护。在现场踏勘、调研、资料收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贵州能源大方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现报请上级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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