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的规定,按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的工作要求,2022年11月至12月我厅对9家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效果进行验收。具体名单如下: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实施效果验收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贵州红阳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 |
2 |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
3 |
贵州黔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4 |
贵州省铜仁市武陵冶化厂 |
5 |
贵州省铜仁银湖化工有限公司含汞废物处置厂 |
6 |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龙分公司 |
7 |
贵州中科星城石墨有限公司 |
8 |
贵州凯里瑞安建材有限公司 |
9 |
贵州斯普铁合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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