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的规定,按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的工作要求,2022年5月至7月我厅对3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开展技术指导,对3家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效果进行验收。具体名单如下: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方案通过评估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 |
2 |
贵州开阳川东化工有限公司 |
3 |
贵州凯里瑞安建材有限公司 |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实施效果验收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贵州长通集团智造有限公司 |
2 |
铜仁海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3 |
贵州宏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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