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的规定,按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环办科技〔2018〕5号)的工作要求,2022年4月我厅对5家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效果进行验收。具体名单如下:
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完成实施效果验收的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中电(普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2 |
贵州思南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
3 |
贵州茂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4 |
松桃三和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 |
贵州武陵锰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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