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3季度,我省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2021年第2季度,我省发生3起突发环境事件,均为一般事件,因11月完成第二季度“贵阳市经开区6.12甲酸甲酯泄漏事件”的调查报告,补充公布该事件基本情况如下:
贵阳市经开区6.12甲酸甲酯泄漏事件
2021年6月12日0时10分许,贵阳市经开区丰报云村三强兴兴化工贸易有限公司卸载甲酸甲酯混合液时发生泄漏,引发人员中毒和窒息伤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该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通过对污染物质进行拦截、降解、转运等措施,并持续开展环境监测,该事件未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经贵阳市生态环境局调查报告认定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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